合肥2018产假新规定休多少天
产假主要是给予在职女性生育享受的休假时间,而2018年各省份产假都是新规定的时间,产假天数都各有不同,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2018合肥产假新规定天数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
合肥产假新规定天数
产假天数=法定产假+不同情况下增加的产假
1.基本产假:158天
2.难产产假:158+15=173天
3.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产假:15天
4.怀孕四个月以上(含四个月)流产产假:42天
5.生育多胞胎产假:158+婴儿数*15
合肥产假期间的待遇
1.女职工在产假期间,基本工资应该照常发放,且不低于本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2.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3.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4.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5.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6.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7.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8.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合肥陪产假的规定
陪产假,又名陪护假,即女方在享受产假期间,男方享受的有一定时间看护、照料对方的权利。目前,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未对陪产假做出明确的规定,具体要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实际规定,基本都见于各地的计划生育条例中。当然,还存在有的地方有陪产假,有的地方没有陪产假的情况。如果你的状况特殊,比如生活困难,妻子实在无人照顾,或医院方面有相关的要求,可向单位申请困难补助或照顾。
安徽:护理假10天;夫妻异地生活的,护理假20天
根据2017《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七条 对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给予以下奖励:
(一)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基础上,延长产假六十天;
(二)男方享受十天护理假;夫妻异地生活的,护理假为二十天。
职工在前款规定的产假、护理假期间,享受其在职在岗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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