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大龄产妇的产假怎么规定
随着社会的发展,现在很多女性生育都是比较晚的,因此就是成了大龄产妇,那国家对此的产假是怎么规定的?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国家规定的大龄产妇产假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
国家规定的大龄产妇产假
所谓"高龄产妇",是指年龄在35岁以上第一次妊娠的产妇。在我国高龄产妇可以休6个月的产假。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产假一般为三个月,晚婚晚孕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包括产假90天法定节日。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1、产假期间职工享受基本工资待遇。
2、90天+30天(晚育)+15(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3、产假需提供证件: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独生子女证、(产妇在子女出生后4个月内办理独生子女证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35天产假)
4、 在符合《计划生育条例》前提下,女员工在分娩前15天至后75天内可获得90天全薪产假。申请产假报告在分娩前10周内交人事部批准,并附有公司认可的医院出具的怀孕证明。
5、符合《计划生育条例》前提下,男职工之配偶属晚育者,且为计划内第一胎者,男职工可享受陪产假3天。但在试用期内不可享用陪产假。
产妇产假工资的规定
第一种:是用人单位为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的的产假期间的待遇为:
1、生育津贴;
2、生育的医疗费用;
3、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4、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
上述费用均有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值得注意的是:在该种情况下,生育津贴即应视为女职工的产假工资。
生育津贴计算方法:
生育津贴=(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规定的假期天数。
生育津贴高于本人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生育津贴不缴个人所得税。
第二种:用人单位未给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由用人单位照发,这里的工资应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岗位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应是女职工休产假之前的月工资标准。另外,女职工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报销生育医疗费用及疾患生育手术费用。
大龄产妇的注意事项
1.体格检查。备孕夫妇应进行孕前的健康体检。在一般种综合性医院里,这项查体可在体检中心和妇产科门诊进行。在我院为了患者方便,设计了菜单式化验检查表,针对性选择检查项目,提供一站式服务。
2、调整心理状态:高龄夫妇一旦决定怀孕,往往处在一种高度紧张的状态中。对月经,对排卵,对内膜,对输卵管给予高度重视,过度焦虑。这种心态往往导致欲速不达。严重的心理压力还可影响内分泌、性功能,导致月经紊乱,性生活不满意。我给出的建议是“顺其自然,为所当为”。
3、提前介入检查。生育二胎的夫妇至少有一次生育史,有人还有流产、宫外孕,剖宫产的病史。这些情况都可能对再次生育有影响。在解除避孕措施正常性生活一年,如仍不怀孕,应尽快去医院进行检查。对于高龄女性,更应提前介入检查,以便尽早发现问题,积极进行治疗。
4、积极治疗。这点对于高龄夫妇尤为重要。对于不孕夫妇的治疗措施除了综合患者既往生育史、手术史、输卵管病变程度、丈夫精液情况、是否合并其他不孕因素等条件制定治疗方案外,患者年龄、卵巢储备功能更为重要。同样的不孕因素,不同的年龄,医生给出的治疗方案不同,治疗时机也不同。这也叫做个体化治疗。当然,经济、医疗保险等在选择时也应考虑在内。
5、学会坚持,懂得放弃。不孕症的治疗有时像炒股,尤其是接受辅助生殖技术的患者。治孩子这档事要学会坚持,懂得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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