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规定二胎有没有陪产假
前不久,广东省就对人口生育条例进行了调整,不止开放了二胎的生育政策,还对产假、陪产假进行了新的规定,那生育二胎男方还有陪产假吗?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广东二胎是否有陪产假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
广东二胎是否有陪产假
根据新条例的规定,不论胎次,只要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产妇,均可享受生育待遇。
陪产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即该假期内不算缺勤,按正常工资支付。
法律依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十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劳动法》
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各地二胎陪产假的规定
陪产假最短的为天津、山东两地,为7天;其次是上海,为10天。北京、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福建、湖北、江西、广东、海南、重庆、贵州、青海等省份的陪产假都为15天。
湖南、四川两地的陪产假为20天;内蒙古、广西、宁夏的陪产假为25天;安徽、陕西两地的陪产假根据夫妻是否异地生活而不同。安徽明确,男方享受10天护理假,夫妻异地生活的,护理假为20天;陕西规定,男方护理假为15天,夫妻异地居住的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
在上述29个省份中,河南、甘肃、云南三地的男性享受的陪产假期限最长。根据新版计生条例,河南的护理假为1个月,甘肃和云南的护理假为30天。
广东二胎的生育规定
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当办理生育登记,生育第二个子女不需要进行生育审批,只需要办理生育登记即可。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再生育条件需要再生育的,仍需经卫生计生部门批准。
2016年9月29日,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表决通过《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后,将于公布之日起施行。修正案草案对再婚和子女病残等特殊情况的再生育政策进行细化,明确了再婚夫妻5种再生育条件。另外,修正案草案将生育奖励假从30天延长至80天,即广东女性产假有望增至178天。
生育子女奖励假延长50天
为提升新出生婴儿照顾水平,进一步鼓励广大群众积极执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结合我省实际并参考外省规定,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奖励假,从三十日延长至八十日。这意味着,修正案草案若获得表决通过,广东省职工产假将由最少128天延长至最少178天。
再婚夫妻5种再生育条件
1、已生育两个子女的夫妻,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其中一个或两个子女均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2、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未生育,另一方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3、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未生育,另一方生育两个或以上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4、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一个,另一方生育一个或两个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5、再婚夫妻经批准再生育的子女,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绝育夫妻可自行复通
为进一步方便群众实施输(卵)管复通手术,修正案草案删除第二十二条“已采取绝育手术的夫妻,符合法律、法规再生育规定的,办理再生育审批手续后,可施行输精(卵)复通手术”的规定,即凡已经采取绝育措施的群众,不论是否符合再生育条件,均可自行到医疗机构实施复通手术。
调整再生育审批机构
根据国家卫计委的建议,将再生育的审批机构由“乡镇、街道卫生和计划生育机构”修改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一步规范对再生育行为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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