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娩胎儿死亡还能不能休产假
目前,我们的医疗科技已经是非常发达了,但依旧会有发生分娩胎儿或者孕妇死亡的案例,那胎儿死亡产假是怎么规定的?还能休吗?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分娩胎儿死亡能否休产假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
胎儿死亡能否休产假
可以享受产假。
我国《劳动法》规定:
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对此做了进一步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凡是符合以上这些关于产假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女职工,应享受自己的工资待遇。同时,任何单位也不得以产假为由,辞退女职工或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工资待遇,企业和事业单位不同。企业女职工,如果单位给上了生育保险的,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生育保险机构按规定支付。没有给女职工上生育保险的企业,由企业支付工资。这里说的是基本工资。其他附加工资因各企业经营状况不同,规定不同,是否计发由企业定。
休产假期间的待遇
第一,保胎假,工资按照 病假发
保胎假是由医生开证明,所以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
第二,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
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
第三,产假,生育津贴
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
产假包括:98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领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国家补贴给企业,用来发放产假期间工资的,但它的计算方法与公司在社保处的申报工资基数有关,所以实际中的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并不相等,所以有规定: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就高领取,简单说来就是:
1. 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即员工以往每月的实发工资标准,下同)高于生育津贴,那就按产假工资发员工就OK,生育津贴下来,归企业.
2. 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那可以先按产假工资发员工,然后生育津贴下来,将与产假工资的差额补给员工,剩下的还是归企业.
第四,哺乳假,六个半月按照工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工资按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预防分娩胎儿死亡的办法
按时做好产检,了解宝宝脖子是否被脐带缠住,有时勒得太紧会导致宝宝窒息;了解羊水是否过少,如果羊水过少,必须立即剖腹;
每天都要注意胎动情况,胎动次数多少,是表示胎儿在母腹中的安危信号,如果在一小时内胎动不到三次,表明胎儿有窒息的可能,应立即去医院检查;
别出远门,有不少孕妇到9个月了还去旅游,其实是很不负责任的。因为一旦临盆,产妇得不到照料会危及大人和宝宝的性命;
避免性生活,孕后期的性生活易导致羊膜破裂,造成胎儿早产;
临盆前还要注意宝宝胎位,宝宝胎位不正比如枕后位、颜面位、额位、复合位等孕妈会难产,请选择剖腹产;
选择医疗设备齐全、声誉良好的医院生产,一旦发生意外,经验丰富的医务人员也能较好地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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