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小产假规定是休息多少天
我国的在职女性生育时享受不少于98天的产假,同样小产时也有小产假期,那法定的小产假是怎么休?规定能休息多少天?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法定小产假的休息天数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
法定小产假的休息天数
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8条第2款规定: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1、《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第二款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这里并未区分是否已经生育孩子)
2、劳险字〔1988〕2号《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规定,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四十二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应根据医院证明,给予产假15天至30天;怀孕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时,给予产假42天,怀孕7个月以上的按正常产休假。对有过两次以上自然流产史,现又无子女的女职工,应调离有可能直接或间接导致流产的作业岗位。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未婚是否有小产假
据国务院2012年4月28日颁布《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在此并没有区分已婚女职工与未婚女职工,也就是说,只要是女职工,就享有产假和流产假。
1988年国务院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15条规定了“女职工违反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的,其劳动保护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办理,不适用本规定。”但是国务院在2012年4月28日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已经代替了前述《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在新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已经删除了“女职工违反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的,其劳动保护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办理,不适用本规定”。所以,无论是否违背计划生育政策,均可以享受相应假期。
结论很明确:女职工未婚生子或者未婚流产,有权享受产假或流产假。单位不能以女职工未婚而剥夺她们法定的权利。
小产后的宜吃食物
1、小产后应吃补血补铁的食物,预防出现贫血的症状,这样的食物有红枣、瘦肉、黑豆、胡萝卜等。
2、小产后吃的食物应该易于消化,如红枣粥、枸杞粥等。
3、小产后要多吃维生素丰富的食物,如各种绿叶菜。
4、下面介绍几种适合小产后食用的营养食谱。
1)鸡蛋红枣汤,水煮开之后打入鸡蛋,(就是平常的荷包蛋的做法),水再次沸腾的时候加入红枣和红糖。小火慢慢煮15分钟,每天服用能起到补血益气的作用。
2)大米豆浆粥,即在豆浆中煮粥,可以把这个粥当做早餐,能调理女性小产后虚弱的症状。
3)荔枝红枣汤,将荔枝和大红枣在水中浸泡3到5分钟,锅中加入少量的水煎,出现粘稠状即可食用,能起到调理贫血的作用。
4)乳鸽枸杞汤,将乳鸽处理干净之后,放在瓦罐里面,和枸杞一起煮,乳鸽的肉熟透之后即可加调味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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