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二胎产假时间是怎么规定
目前二胎政策的放宽,很多省份都已经修改好二胎的产假时间,那德州的产假是怎么规定?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德州二胎产假时间的规定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
德州二胎产假时间的规定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明确,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如果是晚育的话,山东单独生育二胎不享受晚育60天的假期,其他政策和第一胎一致。
从山东省卫计委政策法规处了解到,根据国务院2012年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女方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其中,“晚育”的界定为“已婚妇女年满二十三周岁妊娠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也就是说,对迟女士而言,由于她生育的是二胎,并不符合“晚育”的规定,产假时间应为98天,且男方也没有护理假。
对于符合晚育条件的妈妈而言,生育第一胎时除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外,增加晚育假60天日,如果算上难产等情况,产假可以达到173天,将近半年的时间。而对于二胎而言,则只有98天,即便是算上15天的难产假,也只有113天,比一台足足少了60天。
德州二胎产假的待遇
1、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
保胎假是由医生开证明,所以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
2、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
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
3、产假,领生育津贴
产假包括:98天+30~60天(各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延长生育假)+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领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国家补贴给企业,用来发放产假期间工资的,但它的计算方法与公司在社保处的申报工资基数有关,所以实际中的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并不相等,所以有规定: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就高领取,简单说来就是:
1)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即员工以往每月的实发工资标准,下同)高于生育津贴,那就按产假工资发员工就ok,生育津贴下来,归企业.
2)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那可以先按产假工资发员工,然后生育津贴下来,将与产假工资的差额补给员工,剩下的还是归企业.
4、哺乳假,六个半月按照工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工资按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德州二胎无需准生证
准生证即《计划生育服务手册》,之前被俗称为“娃娃票”。该证件在改成《计划生育务手册》后,服务性增强了许多,但因为是事前办理,因此有 “许可”的意思。而有的基层为了工作方便,还增加个别“土政策”,因此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办证难。“准生证”一度被网友调侃为“折腾证”。
2015年,我省修改计生条例,推行单独两孩政策时,取消了一胎的准生证制度。当时规定,“生育第一个子女实行免费登记制度。”
而此次“草案征求意见稿”将此修改为“生育第一、第二个子女实行免费登记制度。夫妻可以自行选择生育子女的时间,依法享受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这意味着修正案被顺利通过后,生育第二个子女时也将不需要在生前办准生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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