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二胎陪产假的工资怎么发放
如今国家出台二胎政策后,很多地方都规定了二胎的产假和陪产假时间,那北京的陪产假是多少天?休假期间的工资是怎么发放的?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北京二胎陪产假工资规定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
北京二胎陪产假工资规定
陪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同样要向职工支付工资的。陪产工资结算的方式有两种:
1、若是用人单位有为职工买生育保险的话,职工休陪产假期间的工资则由用人单位向相关部门申请。陪产假期间工资一般是按照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标准来支付的,若是职工工资高于当时社会平均工资标准,则由用人单位补差额。
2、若是用人单位没有为员工购买生育保险,那职工在休陪产假期间的工资则是按照职工合同工资的标准来支付。
北京明确,女职工及其配偶休假期间,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不得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上海规定,配偶陪产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广东明确,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在考勤方面,多地也明确提出休假期间视为出勤。如,护理假长达1个月的河南明确规定,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护理假为20天的湖南也明确,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护理假为25天的广西要求,休假期间的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其工作单位不得扣减。
北京二胎陪产假多少天
(一)产假增至128天 陪产假增加了15天
如果草案通过,符合生育政策的女性,无论是生育一孩还是二孩,产假至少为:98天基本产假+30天奖励假=128天,此前,女性产假一般为98天基本产假+30天晚育假=128天,产假时间其实并无变化。但亮点是,增加了配偶陪产假15天。
(二)晚婚晚育假取消
另外,草案删除多条涉及“晚婚晚育”的条款,其中,删除“鼓励公民晚婚、晚育。女年满二十三周岁、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初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年满二十四周岁初育的为晚育”。并删除“生育间隔不少于四年,或者女方年龄不低于28周岁的规定”,这意味着,未来北京家庭可自主选择生育两孩的时间,同时,“晚婚晚育”也将画上句号。
配偶将获陪产假15天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经2003年北京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通过,2014年北京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9次会议通过《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修正。《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奖励假7天。晚育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奖励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间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不休奖励假的,按照女方一个月基本工资的标准给予奖励。
8日开始征集意见的条例修正案提出,将第二十条修改为:“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三十天,配偶陪产假十五天。休假期间不得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各地的陪产假政策
上海陪产假规定:陪产假是晚育护理假
按照上海市的有关规定陪产假实际上叫做晚育护理假。法律依据是《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三条 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晚育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三天。晚婚假期间享受婚假同等待遇,晚育假、晚育护理假期间享受产假同等待遇。 注意,只限晚育,不是晚育的就没有这个假期。
深圳市劳动法关于男士陪产假的规定
女职工满23周岁依法登记结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孩子(包括生育双胞胎和多胞胎)的初产妇,可延长产假30天,并给予男方护理假10天。
河北:晚婚晚育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
《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 公民晚婚晚育,应当获得奖励。 按法定结婚年龄推迟三年以上结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二十四周岁以上第一次生育的为晚育。实行晚婚的,奖励婚假十五天;实行晚育的,奖励产假四十五天,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奖励婚、产假期间,享受正常婚、产假待遇。
重庆:护理假7个工作日
《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晚育者产假期间,男方所在单位应给护理假七个工作日,护理假视为工作时间。
延伸阅读:劳动法规定男员工产假休几天
产假: ⑴女员工:正常生育,产假90天,其中产前15天,产后75天。 ⑵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 ⑶一次多胎:每多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⑷晚育者:年满23周岁第一次生育者,增加产假60天。 流产假: ⑴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 15天 ⑵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 4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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