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东二胎产假是休多少天
2017年目前二胎政策的放宽,很多家庭都生育二胎,那山东二胎产假怎么规定?能休多少天?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2017年山东二胎产假是休多少天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
2017年山东二胎产假多少天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明确,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如果是晚育的话,山东单独生育二胎不享受晚育60天的假期,其他政策和第一胎一致。
根据国务院2012年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女方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其中,“晚育”的界定为“已婚妇女年满二十三周岁妊娠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也就是说,对迟女士而言,由于她生育的是二胎,并不符合“晚育”的规定,产假时间应为98天,且男方也没有护理假。
对于符合晚育条件的妈妈而言,生育第一胎时除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外,增加晚育假60天日,如果算上难产等情况,产假可以达到173天,将近半年的时间。而对于二胎而言,则只有98天,即便是算上15天的难产假,也只有113天,比一台足足少了60天。
2017年山东二胎产假工资
女职工怀孕七个月以上(按28周计算),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提醒注意的是,请长病假女职工不享受产前假。这两个半月的产前假只能按预产期在产假前执行。至于女职工请产前假期间的工资按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
生产女职工的产假:单胎顺产90天,其中产前休息十五天,产后休息七十五天;难产者,增加15天;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的,另增加晚育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自然流产女职工的产假:妊娠3个月以内自然流产或者宫外孕者,产假30天;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内自然流产,产假45天。
产假,“工资”应全拿。
女职工产假期间一般不从单位领工资,而是享受生育生活津贴,有多长产假,就领多久的生育生活津贴。(一)从业生育女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的,其生 育生活津贴按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的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二)从业生育女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不满一年的,其生育生活津贴按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本市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
2017年国家规定的产假时间
必须享受的假
产假:98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有些企业将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计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产前工间休息: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授乳时间:婴儿一周岁内每天两次授乳时间,每次30分钟,也可合并使用。
可以请的假
产前假: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如上海市规定“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有习惯性流产史、严重的妊娠综合症、妊娠合并症等可能影响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批准其产前假。”
哺乳假: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
保胎假:医生开证明,按病假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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