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南京流产假新规定有多少天
2017年女职工在生育期间是享受产假规定的,像流产的时候同样也是有流产假,那南京的流产假最新规定是什么呢?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2017年南京流产假新规定有多少天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
2017年南京流产假新规定天数
根据我国《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的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14周的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2周;难产的,增加产假2周;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2周。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含人工流产)的,享受不少于2周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含人工流产)的,享受不少于6周的产假。
由此以上法律经验编辑为您整理介绍可知,国家对于女职工流产假的规定是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含人工流产)的,享受不少于2周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含人工流产)的,享受不少于6周的产假。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对于我国给予了女职工流产假的事,很多劳动者都不知道,或者是知道但是单位不会按照法律规定给予假期。遇到这种情况,女职工们就该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权益,毕竟流产需要休养,而这又是女职工法定的权利。
2017年南京流产假新规定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一条 为了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女职工健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及其女职工,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采取措施改善女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对女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知识培训。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本单位属于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岗位书面告知女职工。
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由本规定附录列示。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对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进行调整。
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2017年流产后注意事项
1、注意休息,加强营养。人流术后应卧床休息2—3天,以后可下床活动,逐渐增加活动时间。再人流后半月内不要从事重体力劳动和下冷水劳动,避免受寒。注意增加营养,多吃些鱼类、肉类、蛋类、豆类制品等蛋白质丰富的食物和富含维生素的新鲜蔬菜,促进受损器官的早日修复。
2、保持外阴清洁,严禁同房。人流术后子宫口还没有完全闭合,子宫内膜也有一个修复的过程,再这段时间内,要特别注意保持外阴部的清洁卫生,所用的卫生巾用品和内裤要勤洗勤换,术后半月内不要坐浴,以免脏水进入阴道,引起感染。人流术后若过早同房,易造成急性子宫内膜炎、盆腔炎,还可继发不孕。因此,人流术后一月内严禁房事。
3、观察出血情况。人流术后阴道流血超过一周以上,甚至伴有下腹痛、发热、白带浑浊有臭味等异常情况,就应及时到医院复诊。
4、坚持做好避孕。人流术后卵巢和子宫功能逐渐恢复,卵巢按期排卵,如果不坚持做到避孕,很快又会怀孕。因此,人流术后,应及早选择可靠的避孕措施,必须坚持以避孕为主,不能把人流手术当作避孕节育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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