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宪法宣传日总结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精神,进一步推动七五普法活动的贯彻实施,全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2017年宪法宣传日总结,希望大家喜欢!
2017年宪法宣传日总结(一)
为增强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武清区法建办积极安排部署全区“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紧紧围绕宣传主题“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进一步增强全区公民法治观念,不断推进依法治区进程。
一是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认真制定了《关于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各部门切实加强领导,深入宣传宪法的基本原则、精神和内容,引导全区广大干部群众牢固树立宪法意识,自觉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
二是突出主题,注重实效。
围绕“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主题,重点加强各级领导干部宪法教育,积极推动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开展宪法专题学习;组织相关区级领导参加市法建办组织的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零距离接受法治宣传教育,真正做到带头学法、模范守法。
三是创新形式,营造氛围。
充分发挥阵地普法作用,充分利用电视台、武清资讯等媒体、利用户外广告、LED电子显示屏、村(居)法治宣传橱窗宣传宪法法律。通过普法网站、普法微博、微信平台等新兴媒体开展宪法宣传,使群众能随时随地接受宪法教育。开展大型集中宣传活动,12月4日将组织区直33个单位和部门在黄庄街道泉鑫佳苑社区举办大型法律宣传活动,通过秧歌会营造氛围,LED电子屏播放宪法标语、宣传片、印制《宪法》宣传日历、折页、购物袋等普法宣传产品和资料发放给群众,引导广大群众在寓教于乐中学法用法,营造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浓厚氛围。
2017年宪法宣传日总结(二)
今年是“七五”普法开局之年,为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传播法治理念,树立宪法权威,营造浓厚氛围,xx司法所提前筹划,超前准备,做好宪法日研讨、宣传、准备三项细节工作,努力为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做好思想、宣传、行动准备,力争营造全社会尊崇宪法、学习宪法、宣传宪法、践行宪法的浓厚氛围。现就活动开展情况作如下总结:
召开研讨会议,认真学习上级文件要求。该所按照聊城市普法办《关于开展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的工作要求,立即反应,迅速行动,召开由司法所工作人员、zd干警、人民调解员、法律顾问参加的座谈研讨会,zd干警逐字逐句解读聊城市普法办通知要求,着力在指导思想、宣传意义、重点内容、宣传方式、注重要点等方面予以细致解读,并对之前宪法日宣传活动经验进行全面总结,吸取经验,总结不足,按照上级通知要求,做好思想准备。
开展宣传活动,扎实做好活动内容宣传。该所按照上级普法办工作部署要求,积极做好回报、协调、宣传、解读等各项,将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的各项主要工作予以认真宣传。该所积极向镇分管领导做好工作汇报,建议镇党政班子开展宪法学习专门会议,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好、领会好、践行好宪法精神;该所深入到镇直机关、中小学校、卫生院、银行等单位进行走访宣传,建议有关部门积极了解、参与、宣传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采取丰富多彩的宣传方式充分参与到活动中;该所深入6个管区、65个村委会,现场解读国家宪法日的有关知识,建议村居和群众关注、支持、参与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细致做好准备,全面推动各项工作筹备。该所按照上级普法办工作要求,积极行动,周密部署,全面做好各项工作筹备。该所积极编写国家宪法日宣传材料,印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读本材料,选取活动宣传横幅内容,实地探访开展宣传活动的重点区域,搜集宪法、法律、法规、诉讼程序法及中共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材料,提前与机关单位、中小学校、事业单位、村居做好工作协调,选取开展宣传活动的单位和人员,细致选取宪法文化书画作者人选,对辖区内LED大屏幕、公示栏的基本情况认真登记造册,组成xx司法所宪法宣传团,充分做好各项工作的硬件和软件的准好工作,确保2017年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2017年宪法宣传日总结(三)
20xx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决议将12月4日设为国家宪法日。为纪念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由我校党委宣传部、学工部、研工部主办,法学院承办的“12.4国家宪法日”普法活动在我校隆重开展。活动主场地设在南校区二食堂前坪,并在校本部升华广场、科教南楼、铁道校区、湘雅校区分别设立由法学院师生组成的法律宣传咨询站。
简短的开场后法学院院长陈XX教授手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带领在场师生面对国旗庄严宣誓:我是光荣的法律人,忠实履行法律人的神圣使命,忠于宪法,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努力学习,诚信廉洁,我将倾毕生之力,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保护公民权利、为捍卫宪法的尊严而努力奋斗!
宣誓后开展了文艺表演、现场宣誓签名、问卷调查、法律知识竞答、法律知识现场解答、分发普法宣传册等活动,现场气氛活跃,参与度高。陈云良教授谈到:“中国国家宪法日的设立意义非凡,在首个宪法日之际法学院承办的一系列主题活动旨在校园中营造浓厚的法律氛围,提高公民宪法和法律意识,增强公民法制观念,维护宪法权威。中国的法律发展关乎每一个人,希望全校师生都投入到“法治梦,中国梦”的建设中。” 现场还进行了 “中国宪法之路”大型图片展,以图文并茂的方式介绍了我国的宪法发展历程,包括四部分:晚清的立宪运动、民国立宪的曲折过程、红色革命政权的宪法探索及建国后的宪法发展过程。
12.4当天,我校法学院师生组成的各个法律咨询点向在校师生和工作人员分发宪法宣传资料1000余份,活动现场为全校广大师生提供法律咨询。法学院的师生们从法理角度分析各种行为的性质、效力以及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运用法律知识为公民解决实际问题。咨询点的法学院团学会主席王远征介绍:“在国家宪法日这个标志性的日子里作为法学学子投入到宣传活动中感觉到无比神圣,希望学以致用,呼吁更多的师生们关注宪法,学法守法。”
本次活动以宪法日为契机,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弘扬宪法和法治精神,普及宪法知识,推动全校、全社会进一步形成了解宪法、崇尚宪法、遵守宪法和贯彻执行宪法的良好氛围。
背景介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20xx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现行宪法是对1954年制定的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继承和发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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