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国家宪法日单位活动简报
12.4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加强宪法宣传,弘扬法治精神,进一步强化公民宪法意识,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12.4国家宪法日单位活动简报,希望大家喜欢!
12.4国家宪法日单位活动简报(一)
2015年12月4日是第二个国家宪法日,为做好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固始县工商局围绕“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的主题,积极组织开展宣传活动。
一、强化学习。组织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宪法》和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教育引导全体公民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自觉履行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的职责。
二、送法下乡。将《宪法》、涉及工商市场监管的法律法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与广大消费者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印成宣传册、宣传单、宣传画发放到社区居民、经营户手中,并耐心进行讲解、回答咨询。引导广大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已印发宣传册20000册,发放宣传单30000余份,宣传画800份。
三、强化宣传。摆放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条幅,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广大经营者依法经营、消费者依法维权的法律意识,对增强全民法律意识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12.4国家宪法日单位活动简报(二)
今年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也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的第三个国家宪法日,为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我局迅速行动,积极开展各种亮点纷呈的活动。“12·4”期间,在紫金县司法局一楼大厅的LED电子显示屏打出了法治宣传标语,12月2日上午县普法办组织人员利用宣传车在县城主要街道进行了《宪法》的专题广播,同时组织人员到县城第二小学进行了《宪法》的专题讲座,公民的权利、义务及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内容作了讲解,使小学生的《宪法》理念进一步加深。
12月4日上午,县普法办组织县司法局、团、县妇联、紫城司法所、法律援助处等相关部门在县电信局门口通过播放法制宣传广播、悬挂横幅、张贴宣传画报、设立咨询台和散发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组织开展了以“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协调推进四个全面”为主题的“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此次活动还邀请了我县法援处律师和法律工作者为向前来咨询的群众解答相关法律问题,活动现场气氛活跃,领取宣传资料的群众络绎不绝,达到了较好的社会宣传效果。为扩大宣传面,活动工作人员和志愿者纷纷走进沿街商铺和银行等人流量较大的地方进行派发宣传资料,大大提高“12·4”国家宪法日的宣传效果。
活动现场发放了《宪法》宣传资料850多份,接受现场群众咨询83多人次,同时还发放了《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410多份、《广东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320多份。县司法局、县普法办再派宣传车到县城的主要街道及紫城镇乌石大坝桥路段和林田路段进行《宪法》的专题广播,使《宪法》的理念更深入民心,大部分镇也进行了相应的《宪法》宣传。
12.4国家宪法日单位活动简报(三)
为加强宪法宣传,弘扬法治精神,进一步强化公民宪法意识,提升城乡规划工作形象,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浓厚氛围,根据芝罘区普法办的统一安排,12月2日上午,我局由宁宝乾副局长带队,组织局属各分局、市规划执法支队开展了法治宣传活动。
此次宣传活动以“弘扬宪法精神,传播法治理论”为主题,我局通过以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解答法律咨询、摆放展览刊板等形式,以宪法、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城乡规划相关法律法规为重点宣传内容。活动现场吸引了大批市民群众,我局工作人员针对群众咨询耐心解答疑难,受到群众的热烈欢迎。据统计,我局共摆放宣传刊板6块,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35余人次。
此次宣传活动为群众提供零距离的城乡规划方面法律咨询和服务,起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得到了广大市民的好评。
12.4国家宪法日单位活动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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