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宪法宣誓仪式
宪法宣誓是国家工作人员履行国家赋予职责的重要仪式。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教育部宪法宣誓仪式,希望大家喜欢!
教育部宪法宣誓仪式
宪法宣誓是国家工作人员履行国家赋予职责的重要仪式。为激励和教育本部门任命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依法履职尽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国务院及其各部门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组织办法》,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教育部任命的机关司局级、处级工作人员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正、副职,在任命后进行宪法宣誓。
二、宣誓誓词如下: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三、宣誓仪式由部长或受部长委托的副部长、部长助理监誓,由人事司负责人主持。
四、宣誓仪式一般每半年举行一次,由人事司会同办公厅组织。
五、宣誓仪式公开进行。宣誓场所应当庄重、严肃,正前方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或者国徽;监誓人、主持人站立于国旗或者国徽下,宣誓人面向国旗或者国徽站立,宣誓人着装应当整洁、得体。
六、宣誓仪式一般采取集体宣誓的形式,由一人领誓,领誓人由人事司指定。领誓人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领诵誓词;其他宣誓人在领誓人身后整齐站立,右手举拳,跟诵誓词。根据需要,也可采取单独宣誓的形式,宣誓人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诵读誓词。宣誓前,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宣誓后,由监誓人对宣誓人进行勉励谈话。
七、已参加过宪法宣誓的工作人员交流担任同一级别职务时,不再参加宪法宣誓。
八、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宪法宣誓仪式的意义
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需公开向宪法宣誓,具有多重意义。
首先,这是对宪法的维护与尊重。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带头维护宪法,遵守宪法,从为国家工作的那一天开始,就应该通过宣誓的方式进行承诺,这不仅是做给别人看,更是做给自己看。同时,这也是国际上比较通行的制度,大多数国家在宣誓时都会对宪法宣誓,很多国家不仅仅是国家领导人,地方的重要领导人也要在就职前对宪法宣誓。这个国际通行的做法很庄严,很有意义,值得借鉴。
其次,利于加强自律。向宪法宣誓,也是一种自我承诺,是对内心提出的要求,是对自己的行动提出的要求。众目睽睽之下,宣誓是一种公开的许诺,这是一个有形的和无形的约束,也是向人民展示的一个监督标准。应该精心组织这个宣誓,严肃,公开,接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