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6年苏联新宪法标志内容
1936年苏联新宪法规定,苏联是工农社会主义国家,它的经济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所有制,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1936年苏联新宪法标志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1936年苏联新宪法标志内容
一,由新经济政策向计划经济转变。1928年斯大林上台,新经济政策逐步废止, 到1936年苏联新宪法出台,标志着苏联确立了社会主义制度 ,新经济政策完全废止。
二,最终导致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和高度集中的政治体制的形成。
三, 特点: 政治上权力高度集中,经济上严格进行计划经济的运作方式。 作用: 高度集中的政治经济体制在社会主义建设初期对苏联经济的发展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也保障了国家集中财力物力人力取得卫国战争的胜利,使苏联成为二战后唯一可以与美国抗衡的经济军事大国。但从长远来看,这种制度缺乏灵活性,经济上压制了人们的生产积极性,不利于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政治上使民主制遭到破坏,容易导致个人崇拜,也不利于国家政策的制定和实施。高度集中的经济政治体制也是造成苏联经济发展不平衡,最终走向解体的一个重要原因。
1936年苏联新宪法的主要规定
宪法规定,苏联是工农社会主义国家。苏联的政治基础,是由于推翻地主和资本家的政权并建立无产阶级专政而成长和巩固起来的劳动者代表苏维埃。苏联的一切权力属于城乡劳动者,由各级劳动者代表苏维埃行使。苏联的经济基础,是由于消灭资本主义体系、废除生产工具与生产资料私有制和消灭人对人的剥削而确立的社会主义经济体系和生产工具与生产资料社会主义所有制。苏联的社会主义所有制有两种形式:国家所有制(全民财产);合作社和集体农庄所有制(各个集体农庄的和各个合作社的财产)。
苏联是由各平等的加盟共和国联合组成的联盟国家,有全联盟的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管理机关,有全联盟的法律、国民经济和国籍。
苏联各级国家权力机关
苏联最高苏维埃,加盟共和国最高苏维埃,自治共和国最高苏维埃,边疆区、州、自治州、市、区、村劳动者代表苏维埃。苏联最高苏维埃由联盟院和民族院组成,每届任期4年,每年召开两次会议。休会期间,由其常设机构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行使其职权。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由主席 1人、副主席15人(即每一个加盟共和国1人)、主席团秘书1人和委员16人组成。
苏联各级国家管理机
苏联部长会议,加盟共和国部长会议,自治共和国部长会议,边疆区、州、自治州、市、区、村劳动者代表苏维埃执行委员会。苏联部长会议由苏联最高苏维埃两院联席会议负责组织,对苏联最高苏维埃负责;在其闭会期间对最高苏维埃主席团负责。
苏联各级法院
苏联最高法院,加盟共和国最高法院,自治共和国最高法院,边疆区法院,州法院,自治州法院,市人民法院,区人民法院。州以上各级法院由各级国家权力机关选举产生。市、区人民法院由本市、区公民直接选举产生。苏联总检察长由苏联最高苏维埃任命,其他各级检察长均由苏联总检察长任命或批准任命。
1936年苏联新宪法标志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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