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87年宪法颁布的历史意义
1787年宪法通过分权、制约最终达到平衡,是宪政的最终目标。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1787年宪法颁布的历史意义,希望大家喜欢!
1787年宪法颁布的历史意义
(1)世界上第一部比较完整的资产阶级成文宪法,奠定了美国政治制度的法律基础;
(2)西欧的启蒙思想政治学说与美国实际的结合,在整个政治制度史中堪称典范,对以后资本主义国家制度的建立起到示范作用.
(3)联邦制赋予政府强有力的权力,利于国家的巩固;联邦政府实行三权分立原则,权力之间制约平衡,防止专制独裁,保障了资产阶级民主制度的实行.
(4)地方自治权与中央政权形成较为和谐统一的关系,维护国家主权的同时,有利于地方的积极性的调动和创造性的发挥.
(5)体现和维护了独立战争的重大成果,使政府建立在民主原则的基础上,带来美国的长期稳定.
1787年宪法体现的原则
1.分权原则:宪法规定立法权、司法权、司法权分属于国会、总统和法院。国会是国家立法机关,由选举产生,有一定任期。总统享有发布行政命令的权力;联邦法院法官实行终身制,法院审理案件时,不受总统和国会的干涉。分权原则不仅表现在联邦政府立法行政司法三机关的权力分立上,而且表现在联邦政府与州政府的权力分配上。
2.制衡原则:根据宪法规定,国会通过法律,必须得到参众两院的同意。两院通过的法律,如果总统不同意,可以行使否决权,总统对国会通过的法案还有搁置否决权。总统及其政府的活动经费必须由国会通过预算法案,国会可以三分之二的多数票推翻总统的否决权。联邦法院法官由总统取得参议院同意后才能任命,国会可弹劾法官,可通过法律来决定法院的编制,联邦最高法院对国会通过的法律和总统发布的命令有权进行司法审查并宣布违宪而使之无效。
3.限权政府原则:政府职权和组织活动都由法律规定,政府必须在法律范围内进行活动的法治原则。限权政府原则还具体表现在关于个人权利和自由的规定上,政府在行使权力的时候,必须保证个人权利和自由。
《1787宪法》:是美国1787年制定并于1789年批准生效的美利坚合众国联邦宪法。也是世界上第一部比较完整的资产阶级成文宪法。它奠定了美国政治制度的法律基础,制定后多年来附有27条修正案,迄今继续生效。1787年宪法强调加强国家权利,又在权利结构中突出“分权与制衡”的原则,以避免权力过于集中,体现了一定的民主精神。其内容是:立法、司法与行政权三权分立。分权制衡的核心精神在于权力平衡。其学说来自洛克和孟德斯鸠等人,美国人把思想、理论转变为行动、实践。政府结构必须能使各部门之间有适当的控制和平衡。使权力为公众福利和正义目的有效行使其管理职能,同时又保持对权力的优良控制,实现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平衡,管理与控权的动态平衡,是分权和制约的归宿。通过分权、制约最终达到平衡,是宪政的最终目标。
1787年宪法颁布的历史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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