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汽车报废补贴是有多少
任何物品都有使用年限,车辆也不例外,那广州的汽车报废是怎么补贴的?补贴是有多少?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广州汽车报废补贴标准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
广州汽车报废补贴标准
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发布〈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车辆范围及补贴标准为:使用10年以上(含10年)且不到15年的半挂牵引车和总质量大于12000千克(含12000千克)的重型载货车(含普通货车、厢式货车、仓栅式货车、封闭货车、罐式货车、平板货车、集装箱车、自卸货车、特殊结构货车等车型,不含全挂车和半挂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8000元。报废车具体补贴标准如下:
报废重型载货车:每辆补贴18000元
报废中型载货车:每辆补贴13000元
报废轻型载货车:每辆补贴9000元
报废微型载货车:每辆补贴6000元
报废大型载客车:每辆补贴18000元
报废中型载客车:每辆补贴11000元
报废小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补贴7000元
报废微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补贴5000元
广州汽车报废补贴流程
1、车主报废老旧机动车(送交具有正规资质的解体厂报废解体)。
2、车主向交易办理平台提出报废老旧机动车政府补助申请。
3、车主持相关材料通过交易办理平台申领政府补助。审核合格后,由市财政将政府补助资金划拨至以车主名义设立的单位开户银行账户或个人指定银行活期储蓄账户。
已报废老旧机动车并领取政府补助的车主,如另行购置新车,不再享受企业奖励,交易办理平台也不再受理车主其他申请事项。
报废汽车出事故的规定
2015年11月,转让人叶某将强制报废期为2015年9月29日的摩托车转卖给张某,2015年12月11日,张某无证驾驶没有年检的二轮摩托车,造成交通事故,根据法律规定,叶某和张某要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解读】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规定:拼装车、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或者依法禁止行驶的其他机动车被多次转让,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由所有的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同时《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一条也规定,以买卖等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在此,提醒各位车主,车辆达到报废标准的一定要根据国家规定处理,不能擅自转让,否则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不论经过多少次转让,所有的转让人和受让人都要向受害者承担赔偿责任。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赠与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特指未到报废年限的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原机动车所有人(原车主)已经不是真正的所有人,更不是机动车的占有人,他不具有机动车的实质所有权,丧失了对机动车运行支配的能力,不具有防范事故发生的控制力,赔偿义务应当由买受人、受赠人等对机动车运行有实质影响力和支配力的机动车的实际所有人、占有人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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