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高龄补贴政策以及补贴标准
目前有多省份都对于高龄老人给予高龄补贴,那宝鸡市的高龄补贴标准是什么呢?出台的补贴政策是怎么规定的?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宝鸡高龄补贴政策以及补贴标准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
宝鸡高龄补贴政策和标准
享受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的条件:
户籍在宝鸡市陈仓区,且年龄在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足年足月到龄)的城乡老人,均属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发放范围。
享受标准:
70-7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50元,80-8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100元,90-9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200元,100周岁以上(含100周岁)老人每人每月400元。
申报方式:
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3张和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陕西省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申请登记表一式三份,经村(社区)、镇(街道办)、区老龄办逐级审核,申请登记表由镇(街道办)、村(社区)、区老龄办各审存一份,并逐级报送花名册。
宝鸡高龄补贴发放办法
(1)对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的发放,由区财政局和老龄办确定区信用联社为高龄老人办理银行存折,实行社会化发放。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的拨付实行年度申报、按季审批、拨付、兑现的办法。
(2)高龄补贴发放实行动态管理,已享受高龄生活保健补贴的老人,如跨入下一年龄段的需提前一个季度重新申报;享受高龄生活保健补贴的老人去世,其亲属或受委托人应及时向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当月内申报,高龄补贴从次月起停发;享受高龄生活保健补贴的老人,户口迁出,其亲属应当月内申报,在迁移后30日内办理变更手续。户籍迁出的当月,由迁出地发放,有关变更手续办理完毕后,自迁出的次月起由迁入地发放。
宝鸡高龄补贴申报程序
凡具备享受高龄补贴资格的老年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本》原件及两份复印件、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两张),向本人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提出申请,填写《陕西省高龄老人补贴申请登记表》(一式两份)。高龄老人委托亲属或其他人员办理申请的,须提供本人的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两份)。
1、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在接到申请后,要认真审查核实,进行初审评议,并在辖区内张榜公布7日,接受群众监督和评议。无异议后,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公章;
2、社区居委会或本人(受托人)将申请材料及申报对象本人身份证原件报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审核;
3、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对提交的申报材料及时进行审核、登记、造册,审核无误后,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并通过二代身份证阅读器把申报对象的基本信息录入《陕西省高龄老人补贴发放管理系统》。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申请人,须出具经常居住地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的居住证明。对无身份证号码及有异议的年龄信息,须出具辖区内公安派出所户籍证明;
4、县(市、区)老龄部门应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复核审批,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纳入高龄补贴发放范围,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在审批时限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陕西省高龄老人补贴申请登记表》经审定后,应在县(市、区)老龄部门及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分别留存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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