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纯电动汽车补贴的标准是什么
2018年传统燃油汽车会限行,而纯电动汽车是不会的,国家对于购买纯电动汽车的车主也会给予补贴。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纯电动汽车补贴的标准,希望大家喜欢!
2018纯电动汽车补贴的标准
1、纯电动乘用车100km≤R<150km每车2.5万、150km≤R<250km每车4.5万、R≥250km每车5.5万元。
2、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含增程式)R≥50km每车补贴3万元;
相比2013年-2015年新能源车补贴政策,纯电动乘用车的续驶里程由大于等于80km提升至100km,补贴减少0.5万元;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含增程式),补贴减少0.5万元。
此外,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等专用车、货车也在补贴范围之中
2017-2020年除燃料电池汽车外其他车型补助标准适当退坡,其中:2017-2018年补助标准在2016年基础上下降20%,2019-2020年补助标准在2016年基础上下降40%。
纯电动汽车补贴政策
1、北京第六批纯电动客车备案目录发布,湖南中车时代一款车型入选
12月30日,北京经信委发布了《北京市示范应用纯电动客车产品备案信息(第6批)》和《北京市示范应用纯电动专用车产品备案信息(第5批)》。纯电动客车目录里仅有湖南中车时代的一款车型入选;纯电动专用车目录里有河北长安和唐骏欧铃两款车型入选。截至目前,北京共发布了11批纯电动小客车备案目录,共有20家企业的37款纯电动车型入选。但由于威旺307EV、绅宝EV、北汽福田纯电动轿车、比亚迪E6、秦EV,荣威E50、长安E30、北京现代、知豆等车型是老款已停售,这些品牌的企业主动申请将旧车型退出北京备案目录。
2、补贴政策首提能量密度指标90-120wh/kg,动力电池企业准备好了吗?
12月30日下午,全行业关注近一年的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正式落地。相比2015年补贴政策,新版的补贴在调整补贴额度、改进拨付方式、提高补贴门槛等方面做了较大的调整。尤其是在产品技术要求上,首次提出以电池能量密度为一项参考指标进行补贴。电池能量密度的具体要求为:纯电动乘用车动力电池系统的质量能量密度不低于90Wh/kg,对高于120Wh/kg的按1.1倍给予补贴。非快充类纯电动客车电池系统能量密度要高于85Wh/kg。专用车装载动力电池系统质量能量密度不低于90Wh/kg。
3、四部委公布新能源汽车2017-2018补贴政策,纯电动乘用车最高补贴4.4万元
12月30日,工信部、财政部、科技部、发改委四部委发布了“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确将调整完善推广应用补贴政策。1、提高推荐车型目录门槛并动态调整。2、在保持2016-2020年补贴政策总体稳定的前提下,调整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纯电动乘用车按续驶里程不同分别补贴2万、3.6万、4万元;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补贴2.4万元。除燃料电池汽车外,各类车型2019-2020年中央及地方补贴标准和上限,在现行标准基础上退坡20%。3、改进补贴资金拨付方式。
、南昌未来4年推广26760辆新能源汽车 建充电站50座
12月29日,记者获悉,南昌已印发《2016-2020年南昌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未来4年将推广26760辆新能源汽车,并建立完善的充电服务网络,2020年底城市充电站达50座、城际充电站达30座。
5、广西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应用 将建充电桩7.6万个
据悉,南宁、柳州、桂林等主要城市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1:12,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小于2公里。根据《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征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任务目标意见的函》(国能综电力〔2015〕749号)的任务分解,初步规划到2020年,广西建设充电站303座,充电桩7.6万个,折算后共计可服务标准车辆104647辆;充电基础设施投资共计274303万元,配套电网建设投资共计101812万元。
纯电动汽车补贴规定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实施以来,销售数量快速增加,产业化步伐不断加快。为保持政策连续性,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加快发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5号)等文件要求,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以下简称四部委)将在2016-2020年继续实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产品和标准
四部委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中央财政对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补助,实行普惠制。具体的补助对象、产品和标准是:
(一)补助对象。补助对象是消费者。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在销售新能源汽车产品时按照扣减补助后的价格与消费者进行结算,中央财政按程序将企业垫付的补助资金再拨付给生产企业。
(二)补助产品。中央财政补助的产品是纳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以下简称“推荐车型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
(三)补助标准。补助标准主要依据节能减排效果,并综合考虑生产成本、规模效应、技术进步等因素逐步退坡。2016年各类新能源汽车补助标准见附件1。2017-2020年除燃料电池汽车外其他车型补助标准适当退坡,其中:2017-2018年补助标准在2016年基础上下降20%,2019-2020年补助标准在2016年基础上下降40%。
二、对企业和产品的要求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具备较强的研发、生产和推广能力,应向消费者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保障,免除消费者后顾之忧;纳入中央财政补助范围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应具备较好的技术性能和安全可靠性。基本条件是:
(一)产品性能稳定并安全可靠。纳入中央财政补助范围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应符合新能源汽车纯电动续驶里程等技术要求,应通过新能源汽车专项检测、符合新能源汽车相关标准。其中,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还需符合相关综合燃料消耗量要求。纳入中央财政补助范围的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见附件2。
(二)售后服务及应急保障完备。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要建立新能源汽车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完善售后服务及应急保障体系,在新能源汽车产品销售地区建立售后服务网点,及时解决新能源汽车技术故障。
(三)加强关键零部件质量保证。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对消费者提供动力电池等储能装置、驱动电机、电机控制器质量保证,其中乘用车生产企业应提供不低于8年或12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下同)的质保期限,商用车生产企业(含客车、专用车、货车等)应提供不低于5年或20万公里的质保期限。汽车生产企业及动力电池生产企业应承担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的主体责任。
(四)确保与《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保持一致。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及时向社会公开车辆基本性能信息,并保证所销售的新能源汽车与《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及“推荐车型目录”内产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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