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苏州新能源补贴政策是什么
2017苏州补贴政策要体现鼓励新能源汽车应用和充电设施运营的导向的,那补贴的政策是什么呢?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2017苏州新能源补贴政策是什么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
2017苏州新能源补贴政策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等四部委《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6〕958号)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三五”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6]157号)和《江苏省“十三五”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专项规划》(苏政办发〔2017〕5号)有关规定,为稳步推动我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经省政府同意,江苏省地方财政(包括省及省以下财政)继续对2017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给予适当补助
省级财政对公共服务领域充电设施建设补助资金根据各设区市上年度新能源汽车实际推广应用情况等确定。
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由各地按照本地区补助标准统筹补贴给新能源汽车购买者和公共服务领域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单位。
各设区市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包括所辖的县(市)、区,)2017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实施细则,自行研究确定新能源汽车及充电设施补助标准、补助方式及操作流程等,补助政策要体现鼓励新能源汽车应用和充电设施运营的导向,对闲置的车辆和充电设施不予补助。车辆购置最高补助额度严格执行财政部等四部委《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规定,地方财政给予的补助资金不得超过相应车型中央财政补贴额的50%。
2017苏州新能源补贴对象
2017年本省范围内新能源汽车购买者和公共服务领域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单位。
新能源汽车是指纳入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含增程式)和燃料电池汽车。其中:私人消费者仅限于购置新能源乘用车。
公共领域充电设施建设符合《江苏省“十三五”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专项规划》,公共领域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单位符合《关于印发〈江苏省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试行)〉、〈江苏省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验收细则(试行)〉的通知》(苏新汽[2015]11号)相关要求。
省属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购买新能源汽车,根据所在设区市补助标准计算补助金额,补助资金由省财政负担。其他各类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均按属地原则纳入当地补助范围。
公共领域充电设施按属地原则纳入当地补助范围。
2017苏州新能源补贴标准
在9月9日,苏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市级财政补贴实施细则;8月25日,镇江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市级财政补贴实施细则;9月11日,无锡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在补贴标准方面苏州、镇江、无锡相同。
在客车补贴方面:10米以上纯电动客车补贴30万元/辆;6~10米纯电动客车按电池容量每千瓦时补贴1800元(最高不超过国家补贴标准的60%。对应用于城乡公交领域的6~8米纯电动
客车补贴18万元/辆、8~10米纯电动客车补贴24万元/辆);10米以上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含增程式)补贴15万元/辆;
在专用车补贴方面:纯电动专用车按电池容量每千瓦时补贴1200元(最高不超过9万元);在乘用车补贴方面:纯电动乘用车轴距大于2.45米每辆补贴3.6万元、轴距小于2.45米每辆补贴2.7万元、轴距小于2.2米每辆补贴1.5万元;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含增程式)每辆补贴2.1万元;10米以上超级电容、钛酸锂客车9万元/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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