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深圳人才住房补贴申请流程
2017年根据深圳人才安居办法,就可以申请深圳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那领取的流程是什么呢?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2017年深圳人才住房补贴申请流程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
2017年深圳人才住房补贴流程
一、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首次申请:
(一)注册及申请。申请人登陆“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系统”注册个人账户并提交申请。系统将从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及社保共享平台,提取并核查申请人户籍、社会保险缴纳等信息。
(二)受理。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在每月首个工作日汇总上月市、区申请人名单。
(三)审核。市人力资源部门将申请人员名单送市住房保障部门核查住房保障政策享受情况。市住房保障部门在25个工作日内反馈核查结果。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核查结果以及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审核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员列入公示名单;不符合申请条件的,本次申请终止。申请未审核通过的,可在引进审核文件签发之日起一年内再次提出申请。
(四)公示。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将拟发放人员名单在部门政府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五)发放。人力资源部门在公示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租房和生活补贴发放工作。
二、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补发差额部分:
(一)申请。由系统自动发起补差额审核程序,从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及社保共享平台,提取并核查申请人学历、社会保险缴纳等信息。符合发放条件者列入公示名单;不符合发放条件的,申请人可在引进审核文件签发之日起一年内登陆“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系统”再次提出补差额申请。
(二)公示。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将拟发放人员名单在部门政府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三)发放。人力资源部门在公示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租房和生活补贴发放工作。
2017年深圳人才住房补贴申请条件
1、人才:应届毕业生、新招调的在职人才、新引进的归国留学人员,均被深圳市视为新引进人才。
2、学历:本科以上学历;
3、年龄:本科未满30周岁、硕士未满35周岁、博士未满40周岁。
4、条件:深户——具有本市户籍;“清白”——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市区两级政府配租的公租房、未享受过政府发放的人才租房补贴;
但是,注意:目前租房补贴的正式文件还未下达,时间及具体措施未定,一切以公告文件为主。
2017年深圳人才住房补贴规定
1、人才安居政策与其他住房保障政策不得同时享受。
2、购房优惠政策包括: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或者享受过购房补贴、海外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
3、新引进人才正在租住或者获准租住单位分配的重点企事业单位定向配租公租房、前海管理局配租的属于保障性住房性质的人才公寓,视为正在租住公租房。
4、新引进人才不得重复享受租房补贴。以下情况视为享受过租房补贴:
(1)根据《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政府令第273号)领取了领军人才租房补贴的;
(2)根据《深圳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29号)领取了高中初级人才租房补贴和领军人才租房补贴的;
(3)根据《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住房解决办法(试行)》(深府〔2008〕204号)领取了高层次人才租房补贴和购房贴息的;
(4)根据《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市政府令273号)已领取了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的;
(5)根据《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发〔2016〕9号)已享受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的;
(6)其他已经享受过租房补贴的。
5、根据《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市政府令273号)已领取了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的,不得再次领取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但2016年3月23日后引进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历人员和归国留学人员在《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工作实施办法》(深人社规〔2016〕20号)颁布之日前,已按照《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市政府令273号)领取了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的,可按照《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发〔2016〕9号)规定的补贴标准补发差额部分(补发差额的申请方式为系统自动比对申请人基本信息,申请人无需前往受理窗口办理或重复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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