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宁波大学生购房补贴标准
2017年宁波的大学生买房有没有什么补贴发放,关于宁波的购房补贴标准是什么?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2017年宁波大学生购房补贴标准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
2017年宁波大学生购房补贴
自2015年8月12日至2018年8月11日,毕业十年内、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包括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且申报时在甬就业创业的创客人才、基础人才,在甬以家庭为单位购买唯一住房的,按规定享受购房总额2%的购房补贴,购房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8万元。
享受政策所涉购房期限为2015年8月12日至2018年8月11日期间,商品住房购房时间以合同首次备案日期为准,二手住房购房时间以产权登记受理日期为准;
2017年宁波大学生购房补贴所需资料
本人身份证
家庭成员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学历证书
通过资格认定的《宁波市创客人才基础人才购房优惠资格认定表》原件
家庭唯一住房证明、契证、房产证
本人有效银行借记卡复印件(标注开户银行名称)
《宁波市创客人才基础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一式二份(附件4)等材料。
2017年宁波大学生购房补贴注意事项
1、各区补贴手续可能略有不同,请事先电话咨询
2、补贴办理视买房人单位所在的地税关系而定,根据自身单位税务登记所在的地区办理,于购房所在地无关。如买受人单位是江东区的,所购房屋是海曙区的,则需到江东区办理。
3、补贴所需的资格认定表及补贴申请表可到宁波市人力资源于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路径:网站首页→ 专题专栏→ 人才引进→ 高校毕业生购房政策专栏
4、补贴程序由资格认定和补贴办理组成,目前各区资格认定均已开始受理,2%的补贴除江北区开始办理外,其余各区暂均未开始办理。
5、原政策回顾: 2014年9月20日至2015年9月19日期间,在甬就业的毕业10年内的大学生购买首套普通住房的,可享受90㎡(含)以下首次购房补贴1%,90~140㎡(不含)补贴0.75%的补贴。
2017年宁波购房补贴政策
各区县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契税征收管理中心:
按照市政府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精神,我市各地认真贯彻市局制定的购房补贴有关文件,政策效果明显,社会群众认可。但近期个别符合政策的购房户反映,由于各种主客观原因,未能及时办理购房补贴。为进一步落实政策、统一口径,保障原符合甬财政发〔2015〕671号、甬财政发〔2015〕845号、甬财政发〔2016〕371号规定的购房户享受购房补贴政策,现就相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7月1日—12月31日期间购房、其所购商品房在12月31日前已开具交房结算发票或二手房交易已办理产权登记受理、但尚未办理购房补贴的购房户,可在2017年6月30日前补办手续,申领购房补贴。
二、7月1日—12月31日期间已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在2017年以后开具交房结算发票的购房户,其购房补贴申请,原则上应在交房结算发票开具的半年内办理。
三、加强部门合作,进一步改进服务。各级财税部门要完善内部流程、注重信息沟通,加强与房地产管理等部门的合作,积极利用公告栏、热线电话、网站以及房地产开发公司、中介代办机构等方式和渠道,主动推送、温馨提示,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改进服务办法,努力让购房户应知尽知,确保政策全面落实
猜你喜欢:
2017年宁波大学生购房补贴标准
上一篇:2017年内蒙古玉米补贴发放标准
下一篇:2018年宁波大学生就业补贴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