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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仁宇万历十五年笔记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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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仁宇万历十五年笔记3篇

  黄仁宇万历十五年笔记1

  本书口碑极佳,乃是美籍华人、著名历史学家黄宇仁最富盛名的著作,也是体现其“大历史观”的一部明史研究专著。

  在此书问世之前,作者历时两年阅读了《明实录》133册,参考奏疏笔记、各地方志,搜寻国内外有关的新旧著作,费时颇多。此书从计划撰写到杀青定稿,历时7 年,1974 年由英国剑桥大学出版。1980年由美国耶鲁大学再出版。是美国很多大学的教科书之一。

  这本著作不同于国内的任何一本历史书籍,用的是黄生的“大历史”观看问题,何谓大“历史观”?我在看明朝吧对此书的分析时,找到了一个最贴切的定义,即从小事件看大道理;从长远的社会、经济结构观察历史的脉动;从中西的比较提示中国历史的特殊问题;注重人物与时势的交互作用、理念与制度的差距、行政技术与经济组织的冲突,以及上层结构与下层结构的分合。

  《万历十五年》英文版的名字是《1587年:平淡的一年》。为什么选取明代?明代在中国历史上是一个具有特殊意义的朝代。西欧近代史的起点与明代的建立都在十四世纪,在此之前,中国的经济、军事、科技都还处于世界先进水平。但是到了明代灭亡的十七世纪中叶,古老的中国就明显落后了。这种衰亡是否已经为两百多年后鸦片战争的失败和近代史的屈辱埋下了伏笔?这是几乎每个涉及明史的人都会思考的问题。为什么选取这一年?作者开篇隐晦的指出,在这一年,西班牙舰队出航,正式地理大发现。这一年,明代万历皇帝开始不上朝,也就是翘课,可以说在皇帝的群体中,他很非主流。这一年正是中西开始实力调转的一个不严格的分水岭。

  全书以人物为主线,分为七个章节,每一个章节都有一个主角,而这些主角的选择又涉及到社会不同的阶层,构成了明代中晚期社会结构的一个缩影。

  万历皇帝在中国人眼里,完全符合一个标准昏君的定义。在黄生的笔下。万历生活的点点滴滴得到了还原,他的教育,日常生活,要做的礼仪或者仪式,日常的服饰、饮食等等。对他的一生影响最大的人是首辅张居正。张大人在后世得到了明代第一内阁首辅的荣誉。他拥有超群的政治才华,深通治国之道。在他任期内,推行了一些列改革,最著名的莫过于“一条鞭法”以及“考成法”。除此以外,他还重用戚继光,李成梁等武将,确保了国家的安全,在他的努力下,大明回光返照,呈现生机。而模范官僚海瑞则是明代最古怪的官员,他富有传奇色彩的官僚生涯知道现在都存在争议:他的生平事迹到底应该如何评论?这是一个从不贪一分钱,为母亲过生日买猪肉都居然在第二天成为浙江省头条新闻的男人,同时这也是刻板得一个令同事上司头疼不已的老顽固。总结一点,在他的身上,有的是至高无上道德的追求,然而道德并非万能。他的传奇色彩其实不止于此,正是由于其争议性,连《海瑞罢官》都成为“”的导火索。而戚继光,民族英雄称号是跑不掉了,我们知道戚总兵的鸳鸯阵打倭寇就像打蟑螂一样厉害。不过,最令颠覆我的我是,总兵大人原来怕老婆,还很会送礼跑关系。

  我是学交通的,在我看来,历史其实就是一条通往未来的马路,黄生透过1587年这个横断面去解析明朝。张居正试图搞经济体制改革,申时行试图建立封建主义和谐社会,海瑞试图宣传一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先进性,戚继光试图实现国防现代化,而他们全部失败了。归根结底,是制度本身的问题。他们赖以生存的体制,是一个要求单纯,固定,永不变更的体制,这个“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体制,以一个至高无上的儒家意识形态为基础,以均衡的姿态维持王朝的安全。制度缔造者,朱元璋陛下。他规定,大明没有宰相,但是后来的内阁首辅却成为全人类史最高权力的大臣;他规定,每个人都只能呆在故乡,除非有官方文书,企图维护王朝稳定,结果,成化时期流民四起,可谓全国大串联;他规定了大明三百年每个官员的工资,却无视通货膨胀的存在,结果明代贪官赶不尽杀不绝,正所谓挖封建主义墙角,见者有份等等,畸形的制度与规则的冲撞,胜负相当的明显。所以,在黄生的笔下,当然,这也是事实,万历年间上到皇帝下到贵族大臣黎民百姓,无一人善终。

  这本书真正可贵的地方,不是它文字的活泼,或者视觉角度的新鲜。而在于,它可以启发读者去思考。这本史著中赋予了历史真实鲜活的面容,不仅使人们可以清晰地体验到光明与黑暗、进步与倒退的较量。从中我还能品味到个人人生的酸楚,而且还会发现隐藏于表面背后的历史积淀。引人深思。

  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这句话我其实很不想讲,因为太多人会讲了,显得我很没有个性。从中我读出的是“制度”(我讲的制度不是社会主义资本主义那种制度,而是具体的规则或者法规)。放在现在随便拿一个面来讲,比如中国房价的攀升,政府把气撒到房地产商身上,认为其无良,殊不知,这也许是市场经济供求关系决定的,再有,就是那土地财政的推波助澜。一句话,制度问题。

  黄仁宇万历十五年笔记2

  初读《万历十五年》,幸而,这显然不是一本枯燥乏味的历史书,作者运用了平和的记叙手法,这点倒是让我想起了曾十分爱看的《易中天》品三国,当然这本书更严肃一点,通俗易懂的文字将我们置身于明朝之殿,以及其错综复杂的利益争斗,人情善恶,和让万历及读者都有些倍感无奈地政治体制,文官体制。

  1587,无关紧要的一年,但就像风暴前的平静,又如同作者黄先生所说:“这些事件,表面看来虽似末端小节,但实质上却是以前发生大事的症结,也是将在以后掀起波澜的机缘。其间关系因果,恰为历史的重点。”

  万历皇帝10岁登基,在位长达48年,又有张居正这样的能臣亦或是奸雄,这不禁让我想起清朝一位流芳百世的英明神武的君主——康熙皇帝。同样是幼年登基,在位时间冠绝该朝,同样有治世之能臣,乱世之枭雄,却为何命运迥异,一个被认为是明朝衰败的根基所在,一个却开创了康雍乾盛世。首先,不得不提对万历有着深远影响的大学士张居正。

  在万历年幼时,张居正在危难之际保全了皇室的安全,并进而成为首辅大臣,对于万历的种种事物牢记于心,他是一个有野心的政治家,是他首先意识到明高祖所建立的统治制度,随着时代的变迁,岁月的流逝,越发显得不合时宜,他力推改革,成就了万历即位以后第一个欣欣向荣的十年。但我认为,也正是他毁掉了万历,张居正权倾朝野,组建利益集团,一人之下,万人之上,颇有鳌拜功高盖主的味道,为积弊已久的朝堂埋下了隐患的种子。而万历皇帝呢?对于张居正他是一种什么样的态度?是怀有对前辈的尊敬,还是对他庞大的政治力量有所依赖,有所依仗,还是对于这位朝中具有无可比拟地位的大臣,心生恨意? 张居正去世半年后,因为各种言论,弹劾对张居正的冲击,让这位亲政不久的皇帝感到对他的信任简直就是一个历史性的错误。张居正和冯宝,万历年少时最为亲近的两人,后来都不得善终,这对万历的心理上觉得也是一个巨大的打击和难以磨灭的创伤。

  另一个让万历变得不死朝政的原因就是让他倍感无奈的政治体制——文官体制。身为九五之尊,也只能是一个“活着的祖宗”。长期以来,中国一直以儒家思想为正统思想,不仅是正统思想,更是统治思想,本来这是帝王用来喝令权臣,统治天下的思想利器,个人认为最能体现这一思想的便是一句“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岳飞亦或是《水浒》里的悲情英雄宋江,都未能摆脱这一思想,但时至万历,已经变成了万历想励精图治的巨大障碍,没有统治,只有约束。万历无能为力,只能以消极的态度对待朝政,对待群臣所谓的道德压力,于是开始了不理朝政,不思进取的万历年代。

  春秋战国,百家争鸣,但以秦国商鞅变法为先,统一全国,依法治国的效力可见一斑,但秦国又迅速地覆灭,秦王的横征暴敛,滥用劳力,民不聊生,固然是一方面,但哪个朝代的后半期又不是这样?我认为当时的人文思想没有统一,没有被君君臣臣的思想所束缚住,也是原因之一。至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后,儒家思想不仅仅是一种人文思想,更是一种统治文化,一种将天下士子的思想能集中统一的利器,是一种帝王之术。古代科举制度的论题一般也以孔孟之道,四书五经之类为题,而一般不以时事政治,怎样具体的治理国家为题,因而这种道德至上的风气一直伴随着整个中国封建社会,重德轻法的弊端便是许多行政,经济,管理问题变得政治化,道德化,上纲上线,难以以统一的数字化标准来衡量好坏,造成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局面。

  作者也在书中评注道:“中国二千年来,以道德代替法律,至明代而极,这就是一切问题的症结。写作本书的目的,也重在说明这一看法。”

  万历虽也曾有雄心壮志,但终究还是一个悲情皇帝,思想道德上的束缚成为压垮他的最后一根稻草,虽在位长达48年,但长期不理朝政的他还是留下的骂名与非议。 当我们徘徊于王朝的兴盛与没落之间,我们是否能够回归历史,正视历史。本书留给我们的最大思考,便是道德与法律的关系,显然万历的悲剧说明了以道德代替法律荒谬之极,但反观当今社会,我们拥有了比那时健全的多的法律制度,名目繁多的法律多到直接催生了律师这一职业,但显然道德的缺失又成为了一大问题,道德问题无法通过规章条例来硬性规定,如同小悦悦事件的冷漠路人,他们应该受到道德的谴责,但如果受到法律的制裁,是否也是一种悲哀?是否违背了以人为本的精神?那怎样才能找回社会所应具备的基本价值观,人生观,道德观,这又是一个当今社会继续思考的问题。

  当我们行走与历史与现实之间,我们是否能以史为鉴,哀之鉴之。万历的悲剧我们不会重演,但我们应积极思考现代社会给我们带来的问题,避免成为下一个悲剧。

  黄仁宇万历十五年笔记3

  宰相一职由商周家臣之宰职演变而来。商周之际,巫觋和贵族是协助君王管理国家的“正统”势力,他们的职权、地位是世袭的,君王难以掌控。基于方便和亲信的原因,王室家臣的职权逐步膨胀、地位逐步上升,成为参知机务、出纳王命的政治中枢。许倬云先生在其大著《西周史》中把“宰、大宰”归入“宫中杂役类”,并指出:“宰的名称,后世成为首辅,究起起源,则不外是内廷总管,只因身是近臣,可以出入王命(或后命),遂发展为重要的亲信人员。”家奴崛起而成为宰相只是中国古代专制主义“家国同构”的内在逻辑在官僚制度首要环节的合理展开。把宰相起源认定为王室私臣的公共化已无多疑问,成为共识。

  春秋战国时期,各国陆续设置了相职,虽名称不一,其功能职守大体相同。秦武王分相为左右,“掌丞天子,助理万机”,位尊势隆,但不可世袭,由王任免,亦无封邑。这种设置已显示出后世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特点。汉置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为三相,武帝重用内朝官,遂产生中外朝制度。尚书自西汉起由内朝秘书的地位逐渐演变为东汉相权的实际执掌者。魏晋南北朝时期,中书沿皇帝使用方便、亲信的旧路而起,取尚书地位而代之。北朝立政颇重门下。尚书、中书、门下周密化、制度化为省(虽各朝倚重不同),逐渐演化出隋唐的三省六部制。唐继承了猝亡之隋的制度并加以完善,形成了以三省首脑为基本人员构成的“政事堂”群相制。宋代把军政大权独立出来成立了枢密院,与主管民政的丞相对称为“二府”。明初,太祖朱元璋借胡惟庸案废除了宰相制度。宰相制度严格而言到此为止。但习惯上仍把明代的内阁制和清代的军机处制与宰相制度相连,因为此二制在功能上和名义上都仍然是辅佐皇帝治理国家的中枢机构的制度。

  笔者无意也无力以中国政治制度史为经络细数历朝历代君相之间的具体关系,再加以抽象而得出总的君相关系来为相权定位。笔者只是想根据从黄仁宇先生《万历十五年》中获得的种种启示对隐藏在君相关系后的主导观念和基本事实来阐述相权的一些特性。虽然明代的首辅并非严格意义上的宰相,但它与先代法定宰相的实际地位和职能基本是相同的。更重要的是自秦以后,治国方略和制度建构的基本观念是一以贯之的,未有根本性的变动。

  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宾,莫非王臣。这是理解中国古代皇帝和大臣关系的根本前提。也就是说,皇帝是国家的所有者(“有国者” ),他不仅拥有全国的一切财产,也拥有全国的一切权力。皇帝赐予和剥夺任何人任何财产都是合理合法的,同样,皇帝授予和褫夺任何人任何权力也都是合理合法的。(本文只谈权力这一方面。)国家既是皇帝的国,也是皇帝的家,即“家国同构” 。所以,所有臣子既是公共的官员也是皇帝的家奴!家奴的权力当然只可能来源于主人——从个人的角度看,宰相的权力是由皇帝赐予的;从权力的特性看,相权派生于皇权。在专制主义制度中,公共权力的私人化(私人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公共权力” )是必然的。皇帝只对天命和祖宗负责,宰相和其他官员只对皇帝负责。只有选举产生的政府才会对选民负责,专制政体下的官员只对上级负责。一切官员的权力都来自于皇权而非人民主权的让渡,宰相当然也不例外。我们并不否认皇帝和以宰相为首的官员们的身份和权力也具有一定的公共性,我们只是强调在中国古代专制主义社会中,政治权力的私人性强于公共性,并且优先于公共性。

  有人认为儒家道统是以宰相为首的儒生士大夫集团的权力来源,甚至整个政治系统都附着于道统之上,皇帝的权力也是来自于对道统使命的遵从。笔者不反对政教合一的中国古代社会中儒家学说的意识形态地位对政治统治产生了重大的影响,但过分强调政治的意识形态化而忽略了意识形态作为政治的文饰和标签的特性,即儒学的政治化、功能化,恐怕是有失偏颇的。一方面,整个儒教意识形态的设计就是以皇帝为枢纽的。皇帝当然是“政统”的总代表,同时也是天子,是天命(也就是道统)的当然总代表。皇帝的枢纽地位,即上应天命、下掌万民的沟通天人的地位已经决定了皇帝对一切权力的垄断。皇权的至高无上性在儒教意识形态中是被充分肯定的。也就是说,道统的设计本身就承认了皇帝拥有唯一的终极的权力地位。另一方面,从政治功能上来说,“道统”只是成王得天下之后为自己树立合法性和把败寇打入道德深渊的官样文章,只是统治者借以维持其合法性的理论形式和控制民众心理的统治手段。政治角力是实力的对抗,而非道德完善性的比较。皇帝一家一姓占有了整个国家的权力是铁一般的历史事实,皇帝怎样让渡他的权力来组建政府帮他管理国家是一个以政治绩效为执行标准的政治安排,而决不是虔诚服从道统的道德行为。把道统视为规制本性为功利和血腥的政治运作的强制性力量只是历代儒生的书生之气。所以,把道统视为铁一般的自然法式的世界的内在法则,进而来论证中国古代以宰相为首的各官职都具有其“天然”的地位,恐怕是有悖于“道统”本身和历史事实的。

  《万历十五年》中描写道,张居正权倾当时,贵为元辅和帝师,但在明代内阁体制下,“在名义上张居正是皇帝的顾问,并无决策和任免的权力。为了贯彻自己的意图,他经常以私人函件的形式,授意于他亲信的总督巡抚,要他们如此如此地呈奏皇帝,然后他以内阁大学士的身份票拟批准他自己的建议。”势大如张居正也并无“名正言顺”的权力直接管理全国,他的命令都是以皇帝的名义作出的。而张居正死后不仅被褫夺了本朝前无古人的生前太师衔,他苦心经营十年旨在富国强兵的新政也几乎被完全废止,而且,张府被抄,家破人亡。张居正死后被清算的惨痛历史也有力地证明了皇帝一旦想从宰相身上收回或褫夺任何已经赋予他的荣誉和权力是一件多么容易的事。

  实际上,历代宰相的权力和地位大致如此。皇权才是真正具有终极意义和效力的权力。即便如唐代政事堂群相制,为相之人众多,也只是在一定程度上免除了宰相的个人化色彩,但仍未削弱宰相权力源于皇权的从属地位。政事堂制本就是唐高祖为协调三省的工作而设,进入政事堂议政还需皇帝加封“参知政事”等头衔作为资格(否则即为某省之长也无资格)。皇权对相权的控制是绝对的,“皇帝有权突破任何法定限制,更有权废除和制定任何法律。三省作为法定的宰相机构,固然可以封还皇帝的命令,但皇帝不仅可以绕开政事堂直接发布命令,还可以通过调整宰相的人选来达到目的,更可以废除三省制、甚至废除宰相制度以实现自己的意志。”相权的制度化、完善化也只是皇权得力助手的完善化,一旦皇帝认为相权的存在是一种不可忽视的威胁,就会毫不犹豫地将其废除。由此可见,在中国古代政治制度中,相权不是一种具有终极效力和地位的权力,本质上是一种派生于皇权的权力。

  明确了相权的派生性地位之后,我们就可以容易地认识到相权在权能上与皇权一样,是一种全能型的权力,而非单纯的行政权。不仅相权如此,所有中国古代官员拥有的权力大都如此。以行政、立法、司法三权的权力分类来套中国古代的官职及其权力只会把它们简单化,失其真义。也就是说,把相权认定为单纯的行政权即便不是错误的,也是很不全面的。相权是以行政权为主导,兼领司法、立法、监察诸权的全能型权力。在这一点上,相权与皇权的性质是相同的,只是程度不同罢了。从《万历十五年》中我们可以看到,张居正所管之事无所不包,亦无巨细,小皇帝的教育、选妃,戚继光的军队,以土地测量为基础的财赋改革,等等,均在其亲历亲为之列。事实上,“本朝”之内,家国不分、公私不分、礼法不分、人事不分。每一件小事在意识形态话语的道德换算后都会变得不可收拾,牵一发而动全身。不把想做之事周围的相关人等、相关事务一一理顺,根本就不可能成事。也就是说,作为首辅的张居正客观上也不得不事必躬亲。

  在中国古代政教合一的社会中,权力既具有政治性又具有宗教性,它必然是全能型的。它不仅管理民众的世俗生活,也干预民众的精神世界——国家即是教会,政权亦为教权。在中国的政治思想和宗教思想传统中,从来就没有产生过限制权力的观念。相反,政治与宗教互为依托、互为手段和目的,混合交织、融为一体。在中国古代,政治既是宗教在俗世最有力的武器,使宗教的力量强制性的任意进入任何人的世俗和精神世界,同时,政治也充分地利用宗教为自己提供合法性资源,不仅迅速擦去暴力革命的血腥味,也为江山永固寻来了貌似神圣的护身符。宗教不仅视政治为通向大同世界的唯一路径,也把政治的存在作为其自身存在的基本条件。这种政治与宗教合一的社会结构中,不存在对权力的诸权能进行划分的可能性。当然,我们承认中国古代各官职并不是不存在职能分工,但我们所强调的是中国古代官职之间即便有分工也只是所管之事的侧重不同,而不是根据事务的属性来划分权力的属性。“出将入相”这种儒家式的个人政治理想充分反映了这种权力同质性的政治现实。也就是说,中国古代只存在层次不同的全能型权力,而不存在不同权能的权力。

  明确了相权的全能型特点之后,我们就更容易理解相权的个人化色彩如同皇权的个人化色彩一样是无法避免的。相权的个人化即相权的行使与担任宰相个人的品质有相当直接的关系,“由于中国古代的政治运行在本质上是人治主义的,政治状况归根结底更取决于皇帝和担任宰相的官员的个人品质与能力”。在《万历十五年》中,张居正的雷厉风行与申时行的委曲求全形成了鲜明的对照。身为首辅,既可如张居正一般励精图治、兴利除弊,大刀阔斧地改革,也可如申时行一般顾全大局、维护团结,做不倒翁与和事老。同理,在没有法律规制的专制主义制度环境中,皇权也是个人化的。既有如太祖朱元璋一般勤勉英明、废除相制的强势君主,也有如万历朱翊钧一般消极怠工、无多作为的平庸皇帝。

  家国同构本身就决定了公共权力的私人占有,权力的私人化在此背景下是自然而然的事情,私人化的权力必然以个人化色彩浓重为其外部特征。而且全能型的权力是无法以法律来协调和规范的,不仅在事务管理的内容上无法明确各职各管什么,在事务管理的程度上也无法明确各职管到什么地方,这为“个人发挥”留下了巨大的操作空间。在这种制度环境中,皇帝与宰相的合作与冲突,都是全方位的,而且在很大程度上是情绪化的。他们的合作通常是互相倚重、互相依赖,甚至是一方对另一方的绝对信任和崇拜。在《万历十五年》中,幼年万历对张居正可谓无限景仰、言听计从:“张居正似乎永远是智慧的象征。”一旦皇帝与宰相发生冲突,通常以宰相的毁灭性失败而告终。全能型权力推动下的全方位冲突必然引起狂澜般的道德清算和无法抑制的个人仇视。成年万历在倒张运动中“幡然醒悟”:“张居正不过是出于卑鄙的动机而卖友求荣,他纯粹是一个玩弄阴谋与权术的人。”如此差别,不仅令人心惊,更令人心寒。

  张居正在世之时,大明王朝简直就是他的帝国。整个大明王朝明显地带上了张居正个人追求功利、雷厉风行的色彩。他的权力已经明显地超过了宰相的职权,倾占了皇权,说他为所欲为亦无不可。张居正权力的这种无限制(这里再次重申我们的国家没有限制权力的传统)膨胀——无论是主观故意还是形势所迫——决定了他必被清算,“身败名裂”。张居正追求效率、忽视道德和谐的做法激起了儒生士大夫集团的强烈反对——他们的既得利益被张居正广泛地触及,而且他们把张居正这种追求功利的政治纲领视为对儒家道统的法家式背叛。在以意识形态为背景的权力个人化的社会中,没有法律规制的个人权力膨胀必然导致没有法律规制的仇视性反弹,这种膨胀与反弹之间永远是以成王败寇为结局。这种反弹通常是以利益为深层动因、以道德大旗为口号、以个人情绪的宣泄为动力,由不可计数的儒生和官员组成的若隐若现的派系汇成一股洪流直接向最高首脑——皇帝——奔腾而去。无论将来是否平反,当时必以皇帝对这个派系的目标人物的全面处罚为结局。中国古代的人治主义特征至为明显,制度的运行功效相对历史人物的鲜明特色反而有点苍白无力。

  综上,本文强调了相权的派生性、全能性和个人性。在此想简单地说说笔者对历史问题的理解。我们考虑问题的时候必须把问题还原回其存在的历史背景之中,把问题赖以成立的各种基本制度及沉积在其中的观念、原则挖掘出来一并考虑,方才能得到历史的真相和问题的正解。具体来说,相权是中国古代政治传统中的东西,我们必须先明确中国古代政治传统的基本观念和原则,如皇权至上、家国同构、人治主义、道德治国为基本方略、儒学意识形态的重大作用,等等。抛开了这些来谈相权,用西方传统政治思维的框架(如行政首长的类比)来套是没有意义的。但历史总是无法完全还原的,我们能做到的只是一方面去“同情的理解”(新儒家哲学代言人杜唯明语)我们的祖先,一方面努力地克服西方知识背景下产生的各种“想当然”,去力求一个相对更为合理、更符合历史原貌的答案。另外,我们必须在现存的历史文献、今人的评论与已经湮灭的历史事实之间寻求一个适当的平衡,过于依赖文献会把我们引向古人的“理想状态” 而不自知,拉开和历史事实的差距,走到了苛求古人的反面——把古人理想化。只有既不盲目贬低也不无理崇拜,我们才能得出可信的历史解释。笔者能力、学识有限,讹误偏颇之处再所难免,劳请各位师长、同学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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