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菊与刀读书笔记_菊与刀读书心得(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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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菊与刀读书笔记篇三

  作者:陈姜季

  前语

  酝酿了很久要写这篇东西,但每次要写的时候总是爱不释手,总想多看一点。这是一本非常“刺激”的人类学巨著,非常适合闲暇时翻看。而且,我相信,这种漫不经心的翻看最终会激起大家进一步细致阅读和思考的兴趣。

  人类学相信,最孤立的细小行为,彼此之间也有某些系统性的联系。这种种行为便构成一个大体的价值体系。这个价值体系必然有其稳定性,因为人们既然接受了赖以生活的价值体系,就不可能同时在其生活的另一部分按照相反的价值体系来思考和行动,否则势必陷入混乱与不便,人们必然力求在一切方面都能和谐一致。这一来,经济行为、家庭活动、宗教仪式以及政治目标、道德观念总是掺混而无法分开的,或者说它们可以彼此推导,或者说它们有着同样的渊源。因此,作者希望能用一种价值中立的态度来列举各种细微的现象,从而“探讨日本何以成为日本民族”。

  “近之惑”是一切人或群体、民族都不能避免的。任何民族自身的状况,对该民族来说,仿佛是上帝安排的景物。“洞穴假象”使得任何人都倾向于在多数方面都以自己为标准尺度。我们从不能指望戴眼镜的人会弄清镜片的度数,于是我们最好依靠本书作者那样的西方人来把他的观察表达出来。

  任何社会都会为自己的行为提供正当性依据,而且这个依据被直接决策者梦想为是属于上述的“价值体系”,那么它必然会受到这个群体最大限度的、最为持久的支持。比如,对美国与中国来说,他们都把战争的起因归结为轴心国的侵略,这与两国的价值体系是符合的,因此在战争中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当然,即使是侵略者也会寻找自身的正当性支持,欺骗和煽动自己的百姓是没有深远意义的,莫索里尼的结局是有目共睹的。然而,日本国内即使在逆境中也不曾出现过大规模的罢工、起义;反而要“坚持用竹枪来把战争进行到底”,他们永远不会像德国人那样把错都推到希特勒身上,很少会有人抱怨天皇的。这里我们或许可以认为,“侵略”可以归入他们的价值体系的,至少是不矛盾的;或者在他们的观念中根本不同意“侵略”这个词所表达的意思。那么他们这个奇怪的价值体系到底是怎么样的呢?

  日本是一个非常奇妙的民族。二战投降的前夜还喊着要“用竹枪来把战争进行到底”,

  日本军人战争中的表现使人深信这一点。而当天皇宣布投降之后,美军士兵便可以放心得独自上街买日用品。美军进入乡村后还受到百姓的列队欢迎,妇女摇着婴儿的手来“表达”他的喜悦。为什么会这样,难道日本人处心积虑得想要“卧薪尝胆”吗?难道一个民族居然可以心照不宣得进行一场集体的忍辱负重吗?

  本文将用《菊与刀》一书来解答这两个问题,并在这个过程中“探讨日本何以成为日本民族”。实际上,再奇妙也是有原因的,“奇妙”也是有界限的。

  一.日本人的道德

  日本的道德是一种“耻感道德”,而非“罪感道德”。什么是“耻感道德”呢?它依靠外部的强制力来做善行,要求有外人在场,至少感觉到有外人在场。在本质上属于他律的结果。比如日本人常说:“知耻为德行之本”,“知耻之人”有时被翻译成“有德之人”。耻感在日本伦理中的权威地位与西方伦理中的“纯洁良心”、“坚信上帝”、“回避罪恶”相同。

  而罪感道德则依靠罪恶感在内心的反映来做善行,这是不难理解的。

  在耻感道德中,如果恶行没有被暴露到社会上,那么就不必懊丧,坦白忏悔是多余的。而罪感道德则诉诸于良心与超自然事物,恶行本身就会令行为者痛苦。

  为什么会没有罪感道德呢?这是因为日本没有西方意义上的善恶观念。

  在西方文化中,世界被认为是善恶两种东西的战场,一个人应当尽量行善避恶,从“原罪”中挣脱出来,圣奥古斯丁的“上帝之城”与“世俗之城”说是其经典的理论概括,在社会的“上帝之城”中,人们为荣耀神而活。“世俗之城”中人们为了荣耀自己而活,在私欲的支配下,到处充满了邪恶。而马里旦的社会说则把“上帝之城”扩展到非教徒之中(只要他们能同样坚信正义和爱)。而在日本则没有这种泾渭分明的观念,他们认为人的灵魂中有两种成分,一种是“残暴的灵魂”(荒魂),另一种是温柔的灵魂(和魂),两种东西都是人所需要的,关键是要用到恰当的场合。这里我们可以想到中国所谓的“厚黑之术”,仁慈和残暴都被认为是达到目的的手段。日本的道德可以说已经把“厚黑之术”加以内化。在英语里,“尊重自己”的意思是遵循为人处世的原则,维护自己的立场,不随便阿谀别人、不做伪证等等。而在日本它的意思是慎重、权衡各种方法和手段,用力不多不少,恰好可达到目的。因此,日本人批评战争的理由并不是认为“战争本身是错的”(这样的话也无法理解他们先前对战争的狂热态度”,而是认识到军国主义不可能实现“荣誉”的目的,因此他们主动在宪法中屏弃战争,用另一种方法来实现他们的目的。因此,无论是“和魂”还是“荒魂”,都与善恶无关。

  日本对善恶的模糊可以从他们的神话中看出,他们的神也显然兼具我们所谓的“善恶两性”。日本最著名的神素盏鸣尊是天照大神(传说中天皇的祖先)的弟弟,是“迅猛的男神”。他对姐姐极为粗暴,在西方神话中可能会被定为魔鬼。他在姐姐的大饭厅里乱拉大便,当时大神正与侍者在饭厅里举行尝新仪式。他毁坏稻田的田埂,这是滔天大罪。最不可理解的是,他居然在姐姐的卧室上挖个窟窿,从中投入男性生殖器。但是,他依然是日本众神中招人喜爱的一个,受到尊敬。这种神在高级的伦理性宗教中是不可能这样出现的,因为人们把超自然的东西划分成善恶两个集团,以分清黑白是非,更符合善与恶的宇宙斗争哲学。

  日本人对善恶的模糊还可以从他们对待自然欲望的态度中看出。在日本,嫖娼是公开的,妻子理所当然得支付妓院寄来的帐单;僧侣完全可以娶妻生子,现在禅宗甚至指示其信徒避免“三不足”:即衣不足、食不足和睡不足;再也没有其他民族象日本人那样有那么多的自淫工具,他们丝毫不认为自淫是恶的;同性恋则是旧日本上层社会中公认的享乐。醉酒也是日本所不反对的。而在世界其他文明中,道德对欲望的束缚是相当多的。实际上这是一种规训,束缚自然欲望是为了把人的肉体训练得更为驯服,从而避免违反危害社会的现象发生;父母之所以欺骗孩子说“手淫会掉光头发或下地狱”是因为害怕孩子纵欲,许多时候纵欲会导致颓废;或者导致危害家庭--危害社会的基石。正因为如此,许多文明中倾向于把自然欲望同“恶”给联系起来,用超自然或道德的说法来支持规训。而这在日本人看来却是多余的,他们如同一个纪律森严的黑社会组织(非清教徒组织),抛开道德尽量享受,但对西方人关于“快乐是人生目的”的说法却嗤之以鼻,认为“义务”和“情义”是最重要的。“义务”(忠孝)和“情义”是他们特有的信仰。

  同西方的“原罪说”不同的是,他们有着“原义务说”。“原罪说”认为人一出生就是有罪的,世俗生活也难免犯罪;因此需要忏悔、改过和“行善避恶”。“赎罪”的对象是神和良心。而日本则不同意这种说法,他们甚至把中国人的道德箴言看成是中国人劣根性的表现,认为日本人的道德状况本身已经完满。但是,他们又认为人一出生便欠下债务:即与生俱来的、无条件的、无法履行完毕的义务。履行义务的对象有两类,一类是天皇--“忠”;另一类是父母--“孝”。其中“忠”是最高的,而中国古代的“准自然法”把“仁”给放到了“忠”的上头。对君王的“忠”并非无条件的,君王必须要施“仁政”,因此再麻木不仁的君王也至少要假装自己符合这样的条件,而且往往会失败。但在日本是绝对没有这样的说法的。他们甚至说:“要给父亲提意见简直是要求和尚蓄发”。

  “原义务”之下还有“情义”,情义的对象是对主君(上司)、近亲属。、恩人以及自己的名誉。情义也是日本人身上的一道枷锁(当然,这个枷锁是我们意义上的枷锁)。尽管情义的地位低于“义务”,甚至是有条件的,但是它的地位还是要高于肉体的享乐以及对自己的关怀。这里我用日本家喻户晓的《四十七士》来说明这个问题。

  一个大名受到了另一个大名的侮辱,由于在将军殿上拔刀的缘故,他被勒令剖腹。结果他的家臣们组织了其中“值得信赖”的四十七个人,长期筹划复仇计划。在这个过程中,他们假装堕落,弄得众叛亲离;亲人在他们脸上吐口水,骂他们是“不懂情义的人”;有个浪人为此还把自己的妻子卖到妓院以筹措资金;当妻子的哥哥(复仇家臣之一)知道她了解内部之后,就准备把她杀死。在这个过程中,他们杀妻、弃子、弑父。最终完成了使命。浪人们的行动震撼了整个东京。曾经怀疑过浪人们的亲友争先恐后得来和他们拥抱,向他们表示敬意。大藩的诸侯在他们向主君墓地的行进途中热情款待他。但是他们违反了未预先呈报就进行复仇的国法。因此他们还要尽“忠”,于是他们接受了幕府关于切腹自杀的命令……..。这个故事不断流传,翻印并被改编为电影。四十七士的墓地长期成为著名圣地,成千上万的人前往吊唁,留下的名片使墓地周围变成一片白色。甚至于在1937年的小学课本还说:“他们为主君报仇,情义坚定,应为永世垂范……于是,幕府经过再三考虑,命令他们切腹,真是一举两得之策”。

  所谓的一举两得就是没有把他们自己的生命算进去,实际上这是符合日本人一贯思维的。在他们的价值位阶中,个人是最次的。在战争中,日本军队对军医和药品配置之少令人难以想象;在危险时刻他们甚至干脆杀掉伤病员(这当然不会导致抗议游行)。他们取笑美国人在飞机中安装救生设备;无法理解那些俘虏居然有脸让他们转告本国政府和亲属“自己还活着”,无法忍受俘虏们发笑--认为他们简直不能算是人。二战中日本电台有篇国内报导非常能说明问题:

  “对司令官迈肯因受勋的官方理由并不是他们击退了日军。我们不了解他们为什么不这么说,因为尼米兹的公报已宣称他们击退了日军。迈肯因受勋的理由是,他成功地救了两艘损坏的美国军舰并把它们安全送到了基地。这篇小报导的重要性在于它是实实在在的事,而不是虚构的。我们并不怀疑迈肯因将军确实救了两艘军舰。我们希望你们了解的只是这一奇特事实:在美国,救了两艘军舰就能受勋。”

  同样的道理,我们也为日本的迷惑感到迷惑。实际上,日本人正是这样一个奇特的民族,他们把我们所理解的“牺牲”看成是理所当然的,正如同基督教信徒把行善避恶看作是理所当然的,新约圣经上基督说:“没有一个人能因遵守律法而称义,因为律法原本是要你们知罪的”。再善良的人也无法用善举来赎清他的原罪。

  于是,我们也可以知道,为什么在日本小说和戏剧中,很少见到“大团圆”的结局;而中国或美国的观众则喜欢花好月圆,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而即使是在现代,日本的电影也是以男女主角的苦难为主题的,比如两个人相互爱慕却又不得不放弃所爱的人;或者是,妻子献出一切以挽救丈夫的职业生涯,而在丈夫成名前夕,妻子却隐身市井,最终在贫困中无怨得死去。所有的一切都是为了证明:剧中人为履行义务(或报答“情义”)而忍受了一切,任何不幸、遗弃、疾病、死亡都未能使他们偏离正道。在日本反映战争的影片中,我们看不到歌功颂德。看不到阅兵式和高喊“万岁”的冲锋。通篇都只讲牺牲和苦难。无论是描写日俄战争还是侵华战争,都是一个格调:在泥泞中的行军,凄惨沉闷的苦战和胜负未卜的煎熬、夜宿中国小镇;或是描写一家三代,历经三次战争后仅有的家人:一个瘸子、一个瞎子、一个瘫痪病人的故事。对日本观众来说,只要银幕上的任务处处都在尽力报恩,这就足够了。所以,这些电影乃是日本军国主义的宣传工具,而非反战宣传片。电影的制作者知道,这些电影是不会在日本观众中激起和平反战情绪的。

  二.日本人政体原则

  这里所讲的政体原则是孟德斯鸠意义上的。它是促使一个社会存在和发展的人的感情,它决定了社会的法律以及其他生活内容。

  很显然,他们的政体原则应当是“荣誉”。细心的读者这里会发现,前面已经提到,日本最高的上位法是“忠”,即对天皇的绝对忠诚。这里我把荣誉作为最高的上位法,岂不是自相矛盾吗?实际上,“忠”正是追求荣誉的一种表现。而“忠”的对象尽管被加上了神格,被认为是无所不能的。但是,天皇的意象却是社会所赋予的,他也无法摆脱社会对他的要求;因此他被非常巧妙得设计为原离俗务的“云上人”,为的就是苛守他所能带来的荣誉。因此,孟德斯鸠说:“在君主国里,法律、宗教何荣誉的训示,都莫过于对君主意志的服从。然而,这个荣誉也告诫我们,君主绝不应该训导我们去做有损荣誉的事,因为这使我们不能为其尽职”。或者在一些语境中我们也可以这样理解:之所以要有“忠”是因为,人们需要一个东西来清楚得界定什么是“荣誉”,从而去苛守它。因此,在天皇下令接受投降之后,人们用欢迎敌人、重建家园的方式来追求荣誉;一些“罢工”的人甚至把管理者赶出去,用增加产量的方式来实现荣誉。

  这种政体原则决定了,在日本,人们评价事物的准则不是“正义与否”,而是“伟大与否”。如前所述,善恶的意义仅仅在于它能否恰当得实现一定的目的。因此,人性、民主也同样被放到了一个非常低下的位置。在这里,不妨把日本民族理解为“一只军队”,从中来理解日本“各安其分”的等级制度。

  日本的等级制度不是现代行政制度中的角色身份制,比如县长仅仅在行使职权时是县长,在其他语境下,他只是无差异的民事主体;而是一种固定的身份。正如美国人把平等和自由当作理所当然的一样,日本人把等级制度当作呼吸那样正常。

  民主、自由等观念似乎是进不了日本人的大脑的。在美国,当人们回到家中时就会把一切形式上的礼节全抛掉。但是在日本,恰恰要在家里细致得观察和学习礼仪。母亲背着婴儿时应当用手摁下婴儿得头,教他懂礼节。幼儿摇摇晃晃学走时,要学的第一课就是学习尊重父兄。妻子要给丈夫鞠躬,孩子要向父亲鞠躬,弟弟要向哥哥鞠躬。鞠躬并不是徒具形式。它意味着:鞠躬的人原来打算自己处理的事情,现在则承认对方有权干与;受礼的一方也承认要承担与地位相应的某种责任。

  所有日本人都是一支庞大军队的成员。它是金字塔型的,以天皇为最高精神领袖,以“不可接触者“(贱民)为最底层。各阶层被固定得安排到自己的位置之上,并被安排了相应的特权。

  比如,尽管天皇毫无疑问是可以做任何事情的,日本关于天皇的概念是在太平洋诸岛上一再被发现的那种概念。他们是神圣首领,可以参加政治,也可以不参加。但他的人身则是神圣的,以至于不能亲自取食而必须由专人奉食,这奉食的汤匙都不许碰到他神圣的牙齿。他出门时必须由人抬送,因为凡经过他神圣的双脚接触过的土地都自动得成为圣地,而归神圣首领所有;他的话可以传达到部落诸神的耳朵里…….。但他一般并不发布实质性命令,而只从事一些道德说教,明治政治家故意造成的距离感对巩固天皇的精神地位是很有好处的,“云上人”的说法其实具有两种涵义。

  再如武士阶层,尽管具有寄生的特权,但即使农民所提供的赋税不足以养活他们,他们也不得从事劳动或商业,而只能节俭度日。正所谓“雏禽求食而鸣,武士口含牙签”,即使没饭吃也得叼着牙签充饱汉,维持武士的荣誉。又如农民阶层,尽管他们必须忍受武士之刀的凌辱而不得反抗,德川家康所颁布的法令中规定:“对武士无礼,对上司不逊的庶民,可立即斩杀”。但农民对农田的所有权受到保护,而在日本,有土地即有威望…….。总之,各阶层的人都很清楚自己的义务、特权和地位。如果受到损害,最低贱的人也会提出抗议,对方也会在制度的压力下作出调整。无论是上层还是下层,一逾越自己的特权范围,必将受到惩罚。比如在农民大规模的请愿活动中,尽管农民的抱怨是合理的,国家也应当尊重。但是农民领袖破坏了“忠”这一基本法令,于是,在他们被拉上断头台的时候,他们的同胞也认为这是必须的,即使目睹行刑也决不暴动。他们可以在事后建祠,但却认为行刑是自己所赖以生存的等级制法令的核心,必须接受。

  于是我们就可以理解,为什么日本在坚定不移得移植中国政治制度时却不能复制科举制度--日本所采纳的官位制,是把官位授给那些世袭贵族和封建领主。

  可以理解,为什么在君主立宪之后,政府依然掌握在等级制上层人物手中,绝不包括选举产生的人物。并且众议院的权力是相当有限的。

  可以理解,日本当年所谓的“大东亚共荣圈”不仅仅是骗局这么简单,而是一种输出自我文化的表现。因此,这场战争能够得到民众的支持。当时日本习惯于把中国称作“弟弟”,按照西方人的观念,兄弟之间应当相互尊重,这与他们对平等的信念是一致的。而日本则认为,什么事对弟弟有益,必须要由哥哥来决定,并且在强行做这样的事情时不能“过分体恤”。当然,中国人也不能接受这种观念,这使日本人非常惊讶:“不是已经给了你们一个地位了吗?为什么老百姓根本不欢迎我们?”日本军部接连拍摄了几部描写中国热爱日本的战争影片,痛苦绝望、沦落风尘的中国姑娘,由于和日本士兵或工程师相爱而找到了幸福。但这只是一相情愿,他们自己心甘情愿地满足于“各安其分”的日本道德观是不能指望别的国家接受的。

  于是我们还可以理解,为什么日本在作战时如此嚣张跋扈,而战后却如此驯服。因为一开始他们把自己放到国际金字塔关系的顶峰,战争的失败让他们得以认清自己的定位。而无论是何时,他们追求“各安其分”的思维都是不变的。他们希望有一个“万国各安其位”的世界秩序,认为只有这样才会结束纷争,建立安定的秩序。

  通过等级制,我们可以清楚得看见日本的政体原则,即“荣誉”。孟德斯鸠说:“在君主国里,政策促使人们经营巨大事业,却尽可能少地运用品德。这就如同在完美地机器里,技术地运用使机件和齿轮都尽可能地降低到了最低限度。”民主、人权和自由等等都会降低国家运作的效率;于是它们在这样的国家根本不被考虑。所有的一切都是为了一个伟大的目的而前进--这个目的可能是将现状加以稳定;也可能是为了力量的强大。明治维新前的日本或许主要是为了“稳定”这个目的;而明治政治家则又把“发展”提上日程。

  这样的国家是一只永远处于操练中的军队,它有着严明的组织纪律,人人都苛受自己在这个组织中的地位。在那里无所谓正义或仁爱,一切仅仅是为实现目的而奋斗。为了维护目的的统一性,同时使这个社会不至于沦为“一切人对一切人的战争”;它建立了并巩固了无条件的“忠孝”,并用它来对人的灵肉无所不在得,成功得进行规训。这样的社会如同一支军队,一切异议和私欲都被军衔制和军纪所排除,因此其组合具有最为强大的力量。

  这样的社会是中国统治者千百年来所不停憧憬过的;当中也有人成功了,毛泽东是最迟,也可能是最为成功的一个。但可惜,我们的文化背景毕竟不同于日本,这样的成功总是不能持续的。喧嚣过后,人们便后悔、仇恨,并一如既往得痛打落水狗。实际上这个梦想在中国绝对是行不通的,更不要提世界文化背景的演变了。

  三.日本人的信仰

  日本民族是一个具有坚强个性的民族,其信仰之强烈是无可厚非的。何谓信仰?本人曾根据康德的观点将其基本定义为:“主观充分,而客观不充分的情况下的坚持”。人的生存过程与社会的发展过程可以被看作是一个不断创造价值的过程枣这个世界上任何一种价值的形成都必须要以其他价值的牺牲作为代价。新产品价值的产出要以原材料和劳动力价值的转化作为投入,知识与毅力的取得要以时间和许多愉悦的对价作为交换,婚姻的忠贞常常要以沦为习惯的性生活作为燔祭,依法坚决打击盗版需要以减缓民族电脑业的发展以及强奸多数民意(利)作为后果……。为什么要牺牲?因为牺牲者觉得新价值更大。如果这种牺牲在一般人眼里是经济的,比如花了五块钱吃了顿饱饭,否则就会挨饿。那么就是正常的,康德称之为“知识”;但如果这种牺牲在许多人(人越多,则程度越大)眼里是不经济的,那么可以看成是“客观不充分”的一个指示器。比如把收入的大部分都拿来造学校、造教堂或从事不被看好的造反;而在本人的主观上是经济的,那么我们就成其为信仰。这是一种基于主观“痴爱”基础上的牺牲与坚持。

  日本民族正是这样一个强调主观精神的民族,他们甚至于缺乏一种区别现实和理想的能力。狂热的军国主义分子荒木大将在《告日本国民书》中写道:日本的“真心使命”在于宏扬皇道于四海,力量悬殊不足忧,吾等何惧于物质!”他们的战术手册上有一句口号:“以吾等之训练对抗敌军数量之优势,以吾等之血肉对抗敌军之钢铁”。这并不是说他们不重视物质,而是说,军舰和大炮不过是永世长存的“日本精神”的表面象征--至少在他们看来是这样的。在民间,日本当权者也能成功地推行精神优越于物质条件这一信条。例如,老百姓不是在工厂里干了12个小时,又被通宵达旦得轰炸搞得筋疲力尽了吗?他们就说:“身体越累,精神、意志就越昂扬。并在食物匮乏的情况下提倡用做操的方式,用消耗体力的方式来增加体力。

  甚至在我们看来是“客观完全不充分”的情况下,日本人也照样可以坚持,可以令“主观充分”。比如战争中的日本广播曾有这样一篇报导:某大尉在空战结束后照常数完飞机,写好报告。向司令部走去,在司令部作完汇报后,他就倒地了。经检查他的胸口有致命的弹伤,一个刚断气的人,身体是不可能是冰冷的,而他的身体却像冰块一样。大尉肯定早就死了。对此,受过教育的日本人却并不发笑;日本人深信,通过特殊的修炼,可以使一个人的精神达到最高境界,大尉达到了。

  最为不可思议的是,他们可以把一个在我们看来已经属于“不争的事实”给完全颠倒。比如电台报道,当美军突入马尼拉市中心时,山下(奉文)将军微微一笑,得意得说:敌人现在已经落入我怀中了…….。换句话说,他们可以认为,败得越惨,事态就发展得越顺利,没有什么值得担心的。正象他们在战败后所说,在战争中,他们“完全是凭主观意识的”。

  强调主观精神,贬低自身利益,特别是功利性利益是一切信仰都具备的要件。但西方的信仰是建立在自然法精神之上的。痴爱的对象是正义、理性、人权、民主和自由,这一切都使人从盲目自私中走出来。在近代以来,西方的信仰渐渐不再强调压抑个人利益,但依然强调他人至少是同等或对等的利益。

  而日式“痴爱”(忠)的对象却是荣誉,一些伟大的目的。但其本身的性质使它对个人利益的贬低走上了一个极端。对个人利益的过分贬低又导致了对他人利益的漠视,正如赵世义先生生前所说:“一个人如果不理解自己的权利和利益,又怎么会理解他人的权利和利益呢?

  实际上,不客气得说,我国现代所灌输的“信仰”,更多的是日式的;但在意识形态的狂热过后,这种信仰在实际中是没有多少市场,更多的是以“经济中心”等伟大目的为幌子来实现自我狭隘的利益。这里我并非贬低我国的政策,而是觉得政策的实现方式是有问题的,并且没有处理好相应的价值体系问题。

  为什么日本的“信仰”和西方比会有这样的差别呢?本文无法挖得更深了,因为它基本上超出了《菊与刀》一书的范围。或许我们可以用马克思主义的经济决定论来解释,这也是我们通常所理解的:日本资源匮乏,又多灾害,于是他们面临着极为艰巨的生存和发展任务;面对永远的“战争”背景,于是形成了这样一种军队式的社会模式。通过耐心的研究与观察,我们必然会发现更多的东西;甚至《菊与刀》一书在另一种精神气质的人,在博学者的解读下会被找出我想要的盲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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