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朝花夕拾读后感
《朝花夕拾》原本叫做“旧事重提”,收录了 鲁迅 先生记述他童年和青年生活片段的10篇文章。本应该快乐美丽的童年,因为笼罩在那个封建社会。从文章表面看,鲁迅似乎都是用了些温情的文字,其实,他把愤怒藏得更深。有人说柔软的舌头是最伤人的武器,也 许鲁迅 先生正是想达到这个目的吧!下面为大家精心整理了一些关于《朝花夕拾》读后感600字,欢迎查阅。
《朝花夕拾》读后感600字1
在众多中国优秀作家中,我最喜欢的是朱自清、罗兰,其次就是鲁迅先生了。读他们的书,就像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
《朝花夕拾》是鲁迅先生写的儿时一本散文集。本书原名《旧事重提》,也许是题目太直白了吧,便改为了《朝花夕拾》。书里写的是鲁迅先生童年时和青年时所难忘的事和经历,也说明了自己最珍贵的童年过得很不好,他所做的每一件事都得不到长辈们的认同,这使他很伤心。但作者想要告诉我们的是:能从童年的无奈释放出来,是想让我们的长辈以一个理解和同情的心态对待我们。
这本书里有很多生动的故事,给我印象最深的是《范爱农》这一篇,写了作者在日本留学时和回国后与范爱农接触的事情。范爱农,在革命前不满黑暗社会、追求革命,辛亥革命后又备受打击和迫害。我很同情者为革命者,这位正直倔强的爱国者,至今不知是如何去世的。无论如何,让我们为他给予沉重的悼念吧。范爱农,一位知识分子,但是无法在黑暗社会立足。他内的心痛苦、悲凉,有谁替他分解点呢?所以,我们和鲁迅先生一样,疑心他是自杀的。
《阿长与山海经》,这一章给我的印象也很深,长妈妈很爱鲁迅,但长妈妈姓名的来历和家人对她不同的称呼,从中知道长妈妈身份的卑微和地位的低下。睡觉时摆一个“大”字,可以看出来,她也是一个粗俗、不拘小节的人;“死了人,生了孩子的屋子里,不应该走进去。”“晒裤子用的竹竿下,是万不可钻过去的。”……这些也能反映出长妈妈是个善良、迷信的好妈妈。读了这一章,使我非常的敬佩长妈妈。
在这些“历史”书中,我们知道了伟大的祖国有着太多屈辱的历史。但现在,祖国一天天繁荣富强起来,值得我们去歌颂、去赞美我们那伟大的祖国!
《朝花夕拾》读后感600字2
书中的十篇文章是鲁迅“想从纷扰中寻出一点闲静来”的作品,题材都是“从记忆中抄出来的”,是鲁迅对自己过去生活的忆写。从这些描述中,呈现出鲁迅情感的另外一面:对于童年生活的珍爱,对于坎坷人生的珍重,对于亲情友情的珍视,对于乡土之情的珍惜,它含蓄、自然、朴实的笔调背后充满温馨的柔情,蕴含着万千情思,展示出一位有情有义的鲁迅形象,令人百读不厌。
我很喜欢其中的《阿长与〈山海经〉》,文章先介绍了人们对长妈妈的称呼,称呼的由来和她外形的特点,以及她的一些不好的习惯。如写她喜欢“切切察察”、喜欢“告状”、睡觉爱摆“大”字等;接着写她懂得的许多“我听不耐烦”的规矩。比如元旦、除夕吃福橘、人死了要说“老掉了”等;最后写了长妈妈“我”买《山海经》的事,而且叙述得很详细。
本文真实地 反映了阿长的形象,鲁迅笔下的阿长是一个很不幸而又渴望一生平安的劳动妇女,她没文化、粗俗、好事,而又热心帮助孩子解决阴暗,心地善良。全文用具体事例表现人物的特点,文中关于阿长的形象都是通过外貌描写、动作描写、语言描写等表现的。本文还写了作者前后不同的心理变化,原来并不大佩服她,但在她给作者买来《山海经》后,作者发生新的敬意了。
最后,“仁厚黑暗的地母啊,愿在你怀里永安她的魂灵!”也表现了作者的情感。读完此篇文章,不难发现,长妈妈这样一个艺术典型形象,独特而不平凡,而也揭示了封建社会比较黑暗、腐朽的事实。作者此篇文章包含的爱心与同情,让我们再一次回到纯朴的年代,去关怀身边每一个人。
巴金评价:“作者这样写阿长,‘不虚美’、‘不隐恶’,真实写人的主张,是一种尊重事实、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而且这样把她的善良仁慈的美同愚昧落后的丑相掺杂,沙里淘金似的让她闪烁出美的光辉,将阿长这个人物写得更加真实感人。”因此,本文是写真人实事散文的典范之作,一定会让你受益匪浅。
《朝花夕拾》读后感600字3
早上,被冷气冻醒,无心再睡,便在书架之上,捻了一本书看。
是鲁迅写的《朝花夕拾》,这本书,我五年级看过些,书中还夹着一张书签,因为我不爱看这本书,觉得无趣,便随手塞在一个地方。今天,我既然无意之间拿到,便硬着眉头看了下去。“读书患不多,思人患不明。患足已不学,既学患不行。”指出在治学的过程中,要“多读、多思、虚心、躬行”。
书不厚,100来页,让我万万没想到的事——我逐渐舒缓了眉头,进入鲁迅的小说之中。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那小孩,在百草园,吃桑葚、看黄蜂、玩斑蝥、拔何首、摘覆盆子。向往自由,我突然,看到主人公钻进了百草园。与昆虫为伴,采摘花果,捕鸟,但捕不到很多,常听长妈讲故事。
在书屋读书。寿先生教诲,学生当他读书入神,没发现学生做各式各样的事,课上描人,到园玩耍。鲁迅追求自由,大自然的心态,热爱学习。
《狗·猫·鼠》《在阿长与〈山海经〉》,阿长本不叫阿长,好像叫什么姑娘,她是个劳动者,不光善良、真诚,而且热爱孩子,对“我”管得严,动不动要告家长。睡觉又写“大”字,“我”没有翻身之地。但她思想上有封建社会的主义——说长毛。
她说, 正月初一,清早睁眼睛,就说,阿妈,恭喜恭喜!这是一年的运气。不许说别的话!,还福橘。她拿橘。第二天,醒得早,坐起来。她将我按住。 “阿妈,恭喜……”“恭喜恭喜!大家恭喜!真聪明!恭喜恭喜!”她将东西,塞在我嘴里,出于他善良的动机。
“一见面就高兴地说:“哥儿,有画儿的‘三哼经’,我给你买来了!””这事,她对孩子观察细致,对孩子体贴,满足愿望认真、郑重其事。“我”惊喜全体都震悚起来。
《朝花夕拾》,鲁迅的回忆,童年、人物形象,抨击了旧社会,对劳动人民的同情,对社会厌恶,对国民党的痛恨。了解历史,感谢和珍惜美好生活。“书卷多情似故人,晨昏忧乐每相亲。眼前直下三千字,胸次全无一点尘”。
《朝花夕拾》读后感600字4
《朝花夕拾》?初看这书名便让我觉得奇怪,《朝花夕拾》,是早上的花到傍晚再去把它捡回来吗?
翻开书,我想看看作者到底是如何朝花夕拾的。一目十行地,一会儿书便看完了,我看不懂。作者写的到底是什么?哪有什么朝花夕拾,里面可是连一朵花也没有啊。心中的失望感使我把书扔到了一边。那时的我还小。
再翻开《朝花夕拾》,现在的我明白了。作者的确是朝花夕拾,的确是在傍晚捡起了早晨的花,只是这花有些特别,这花是作者童时的记忆。
其中首先让我印象深刻的便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和《五猖会》了。百草园在我们眼中除了杂草什么也没有,是枯燥的乏味的,三味书屋则更是无味,可这些在作者眼中却别有一番滋味。百草园是作者童时的一片乐土,那儿有着作者无尽的欢乐,美女蛇的传说更是让作者喜爱百草园,三味书屋固然无味,可其中的孩子却也天真可爱,寿镜吾老先生也算是位明理的老师吧,但这些都是身处二十一世纪,整天呆在电脑与电视前的我们无法体会的。五猖会是一直令作者念念不忘的一场盛会,但父亲的一句“背书”却使作者失去了一切看戏的兴致,不禁令人叹息,我们恐也无法体会这种心情吧。
作者写这些文章虽是别有深意,可我最深的体会却是要珍惜童年,比起那个时代,现在的我们是多么幸福啊!伴随着朝花夕拾,当我们老了,累了,回味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还别有一番滋味吧。清晨绽放的鲜花有了晨曦会显得更加娇嫩,到了夕阳西下时分去摘取,失去了刚刚盛开时的娇艳与芳菲,晚霞的照射却使它平添了一种风韵。
窗外桂花已谢,拾起一小朵,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让人浮想联翩,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
《朝花夕拾》读后感600字5
不了解为什么鲁迅把“旧事重提”改成了“朝花夕拾”,但不得不说,这夕拾的朝花,已不仅仅是旧事,反倒是新事、喜事、伤心事。
这篇文章可以分为酸、甜、苦、辣、咸五个味道。
酸。的确,看鲁迅的文本有点酸,什么酸?心酸。你看《父亲的病》,作者从不正面写家道衰败的颓唐,仅从父亲口里说的嘘嘘的话,作者在左右奔波瞻前顾后的疲态,表面上是祥和安平,但心里却按捺不住,到篇尾,衍太太唆使作者大叫父亲,却遗留给作者的“最大的错处”。感人肺腑,又不乏暗中对衍太太这个自私多言使坏形象的嘲讽。
甜。不说阿长与鲁迅过年时行礼的温馨,也不说看社戏、看五猖会时的快活热闹,单提起百草园“油蛉在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的童趣,一切心里感受的天真浪漫,一切体味的亲切柔情,又似乎搭上了独特的鲁氏桥,进了甜美的童年故乡。
苦。成了“名人”“正人君子”的仇敌是苦,阿长、父亲的逝世是苦,永别的藤野先生是苦,跳进旧国内的“大染缸”而不得解脱,更是苦。革命苦,百姓苦,苦了鲁迅,也苦出了这本在暴虐、阴暗、乌烟瘴气中趟过的《朝花夕拾》。
辣。鲁迅的本色。辛辣的笔风,自然会有其笔尖直指的人群。那句“横眉冷对千夫指”凛然1个顶天大汉的形象,对反对、守旧势力的抨击与嘲讽是毫不留情。譬如对陈、徐两人犀利、刻薄的讽刺,入口微辣,入肚却穿肠荡胃,甚是寻味。
咸。泪水的味道。朴实感人的散文,就足以催人泪下。旧事的点滴,是《朝花夕拾》可歌可泣的盐分,染咸的是回忆,溅起的是读者深思的心灵。
看过的回忆录,大也是风花月残、捕风捉影的闲情逸致,倒没见过这夕拾的朝花也别有风味,也是,百味不离其宗,朝花夕拾一样艳。
《朝花夕拾》读后感600字6
今天呢,我欣赏了我国现代伟大的无产阶级文学家鲁迅先生的书籍——《朝花夕拾》。
鲁迅先生之所以“仇猫”,我认为主要的原因还是因为在小的时候,鲁迅先生曾经养过一只很喜欢的小隐鼠,但是不久之后,长妈妈告诉他小隐鼠在夜晚的时候被猫给吃掉了,因此从那以后特别的讨厌猫,尽管后来得知小隐鼠的真正死因——小隐鼠缘着长妈妈的腿要爬上去,被长妈妈一脚给踏死了,但还是很讨厌猫,我觉得这件事情在鲁迅先生的心里烙下了印记,以至于他越来越讨厌猫,过了那么多年,在写《朝花夕拾》的时候还记得这件事情。
目前,我只欣赏了小引与第一篇《狗·猫·鼠》,在这一篇中,鲁迅先生主要列举了猫的罪行以及自己不喜欢猫的原因。我清楚地记得猫的罪行之一是它的性情和别的猛兽不一样,凡捕食雀,鼠,总不肯一口咬死,定要尽情玩弄,放走,又捉住,捉住,又放走,直到自己讨厌了,这才吃下去!!这一举动使我深深的感觉猫和其他的猛兽不一样,不,是比其它的猛兽还要凶残一千倍!!其实,以前,我的观点和鲁迅先生不一样,我那时认为猫是可爱的,是对人类有益的,而老鼠是可恶的,是让人憎恨的,我听我妈妈说过,我妗子是买菜的,每天都会发现一些本来很好的菜在一夜之间被老鼠啃得“漏洞百出”!!实在让人生气,而猫正好可以帮助我们去“逮捕”这些“逃犯”,岂不是很好?但是看了鲁迅先生的这篇文章,了解了鲁迅先生心中的猫的形象,我也渐渐的开始对猫产生一种讨厌的感觉……
整篇文章都在说猫的罪行,而那些现实生活中的“猫”,又是多么让人讨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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