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慢与偏见读后感精选7篇400字
读完奥斯汀的这部著作,没有我买书时的那种期待,在读书时就知道她的这部作品很是有名,现在才一赌它的风采,看完了却没有期待时的那种感觉,这或许就是所说的希望与希望往往是成反比的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希望你喜欢。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1
但在相处的时间里,达西对伊丽莎白的爱慕之情逐渐加深,但由于伊丽莎白的偏见而屡遭挫折。最终伊丽莎白还是读懂了达西的为人,知道自己之前的偏见仅仅是因为误会和别人的有意诋毁,最终两人喜结良缘,大团圆结局。作品中女主角伊丽莎白是个活泼大方,美丽与智慧并具,不屑于攀权附贵的女孩。虽然出身贫寒,但自尊自爱,不论于当时那个年代,还是于当代来说,这种品格都是很难能可贵的。而男主角达西是个多金多才,俊美潇洒的完美男人,但性格拘谨严肃,不擅言辞,因此给人傲慢自大的印象,故伊丽莎白对达西先生形成偏见,并逐渐加深。
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伊丽莎白与达西的姑妈的两次交汇,一次是她们一起共进晚餐的那一幕,进餐过程中达西姑妈因为伊丽莎白的出身和技能不足而故作刁难,但伊丽莎白还是给以礼貌有力的反击,不仅捍卫了自己和家人的尊严,还展现了社会中下阶层应有的骨气。
另一次是达西姑妈发现达西爱上伊丽莎白而不愿与自己女儿结婚后,前往去找伊丽莎白,让她不再与达西往来时,伊丽莎白同样地不肯屈服在权贵下,仍然坚持自己所想。正是伊丽莎白这种自尊,不屈于权贵的品格吸引了达西,也造就了一段美好姻缘。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2 |
书中的莉迪亚恋上的是一个穷小子,当传出她与威科姆私奔的消息,在生活的那个小镇上人人都觉得贝内特家是最倒霉的,但当简要嫁给宾利的消息传出后,人们又开始传开说他们家是最幸运的,唯一的区别就是,宾利很有富有而威科姆则是一贫如洗。那感情和财富究竟哪个更重要,书中没有明确的回答,可是看到夏洛特和贝内特先生的婚姻,在潜意识里,奥斯丁倾向于金钱。
书中还有许多比较的主角和情节,美恶的展现,威科姆的欺骗谎言,达西的原谅不计前嫌,贝内特太太的虚荣和愚蠢,简的单纯和完美,宾利小姐的表里不一和势力,伊丽莎白的聪慧与个性,全书对于人物的描述很细腻,多数经过语言展现,慢慢读那些用词,会感受到这个人物的气息。全书我最喜欢的主角是达西,从头到尾,他都是最真实的最坦诚最勇敢的人,在他向伊丽莎白袒露自我的喜欢的时候,他说出了他担忧和纠结的原因,完全没有隐瞒,活的坦荡荡明明白白。
当他得知自我被误会之后,也没有过激的行为,在信里解释了一切,就不再纠缠,可是却默默的继续关心着伊丽莎白,还暗地里处理了她妹妹的丑事即使是在帮自我的仇人。忠于自我的心,只要认定了就不会后悔和退缩,他的一切在感染和打动着伊丽莎白。也许这就是我的感情观,再深的喜欢都不必过多的在嘴上表达,行动才能证明一切。活的勇敢坦然,忠于自我的内心。
这本书看的很慢,不明白花了多久的时间,所以读的很细,不是最喜欢的书,却也是无法再忘记的.一本书。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3 |
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正如她自己所说,是在两寸象牙上细细的雕刻,它是奥斯汀的代表作。这部反映婚姻问题的小说是作者作品中最受欢迎的一部,也是她本人最喜欢的作品。作品生动的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其社会风情化似的小说不仅在当时吸引着广大的读者,时至今日,仍给读者以独特的艺术享受。她是第一个现实地描绘日常平凡生活的小说家,在英国小说史上起了承上启下的作用。整部作品没有滂沱的气势,没有曲折跌宕的情节,但就是这种简单,至今深深地吸引着我们。奥斯汀短暂的一生几乎都是在英国的乡间度过的,也许就是周围朴素,宁静的`氛围孕育了她淡然的气质。并不能因为没有丰富的经历,就对她的对于事物的分析能力有所怀疑,读过〈傲慢与偏见〉的人一定会为她细腻、敏锐的情感所折服。在写〈傲慢与偏见〉时,她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女孩,难道这不是一种天赋吗?她的确很少接触“外界”,但思想存在,想象存在,这一切的存在就足够。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4 |
读完奥斯汀的这部著作,没有我买书时的那种期待,在读书时就知道她的这部作品很是有名,现在才一赌它的风采,看完了却没有期待时的那种感觉,这或许就是所说的希望与希望往往是成反比的吧!
在《傲慢与偏见》中写了四桩婚姻,女主人翁简和伊丽莎白正如现在的电视剧剧情一样,先苦后甜,她们没有办法选择自己的家庭和出身,但是却能博得有钱绅士的宠爱。简的大方得体,宽容忍让使她拥有了和宾利这一份美满的婚姻。而她的妹妹伊丽莎白却用自己的冷静、聪明与理智赢得了达西的真爱。她们有一个共同的爱情观就是:做什么都可以,没有爱情千万不要结婚。正如书中一开场就说到的那样:一个家财万贯的单身汉,必定需要一位太太,这是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宾利和达西这两个家财万贯的男人再次把这一真理诠释的淋漓尽致。
在这四桩婚姻中还有一桩很不被大家称赞的婚姻,这也和那两姐妹的爱情观完全不同的卢卡斯,她既不看中男人,也不看中夫妻生活,结婚只是她人生的目标。同样她也会被我们这些人看作她也拥有一段幸福婚姻。在我们的生活中,人们看到的往往是表面现象,正如卢卡斯和他的爱人一样,相互间没有感情,只有夫妻间的彬彬有礼,尽管如此他们的生活也正如别人所看到的那样,和谐、幸福、美满,但这其中只有他们自己才知道真正的滋味。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5 |
读了简·奥斯汀写的名著《傲慢与偏见》。我深深感受到西欧中世纪社会的黑暗与政治的腐朽。深刻的揭示了当时社会上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冷漠与利益的纠葛,贴切的讽刺了人们内心的肮脏。
自小傲慢的达西搬到了一个村庄和朋友一起度假,而伊丽莎白的母亲为了让女儿能够嫁入富贵人家,不惜阿谀奉承讨好别人。当得知达西并不喜欢伊丽莎白时却处处诋毁达西。此充分显示了当时社会的婚姻没有真正的爱情,只有互相的利益可言,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疏远的。
达西自小受的教育让他看不起穷人,尽管已默默爱上伊丽莎白,却不能降低自己的身份向伊丽莎白表白。与此同时,伊丽莎白也对达西产生了深深的偏见,认为达西是一个傲慢冷漠,自以为是的人。宾利与简彼此相爱,却受到宾利小姐的百般阻挠,一波三折。说明当时的封建等级观念加深了不同等级之间的人们的隔阂。仿佛是女人活者就是为了嫁给富贵的男人。也有男人活者是为了娶一位有钱的女人。人们的拜金主义,虚荣主义猖狂,为了金钱可以放弃一切的理念占据了整个社会。
后来,经过许多磨砺,达西与伊丽莎白相互理解也彼此相爱,为了伊丽莎白,达西接近一些他仍然不喜欢的伊丽莎白的亲戚。为了爱情,他可以放弃一切,达西与伊丽莎白的爱情冲破了封建等级观念,抛开了金钱的利诱,完全以纯真的爱情为基础,与当时的婚姻观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反映了当时等级制度的残酷。也充分体现当时人性的丑陋一面。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6
早就听说这是本极好的书,一日,偶得此书,即迫不及待地翻下去了。如果说开始是抱着猎奇的态度来看此书的话,那么到了后来,便是迫不及待地想翻下去了。
这本书主要是通过贝内特一家几个女儿的婚姻描写,反映了几种不同的婚姻观念。在爱情中,究竟是应该把美貌、金钱、地位还是爱情本身放在第一位呢?作者并没有死板地采用说理的方法来阐明自己的观点,而是通过几桩不同的婚姻描写,让读者自己去琢磨……
在这本书中,描写的人物尽管很多,但作者安排得很巧妙,显得有主有次。虽然这里面的人除了简·贝内特和伊丽沙白·贝内特以及宾利先生和达西先生外,其它的人几乎都存在很多缺点。但正因为对这些小人物的描写,更让我们觉得它的真实,因为在生活中,我们其实或多或少地也在扮演着这些并不光彩的角色,不是吗?扪心自问,无论是贝内特太太的自私、势利、放荡;威克姆的恩将仇报;柯林斯的虚伪愚蠢、奴颜婢膝还是凯瑟琳夫人的独断专行、自私自利;以及其它人的……,我们是不是都能从自己或周围人的身上找出些原型来?
当然,书中所描写的人物并不是都那么猥琐。简是贝内特家的大小姐,她美貌而又性格温和,甚至有些天真,从来都不会把别人往坏处想——哪怕她明知别人在欺骗她!其实这样的人虽然看似完美,但我觉得,她似乎缺少应有的是非鉴别能力,倘若她生存当今的中国,只怕被人骗得连东南西北都不知道了!其实做人不仅仅要有宽容之心,还要有起码的判断能力,知道什么时候该忍,什么时候该退!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7
《傲慢与偏见》这部小说和奥斯丁的其他小说,反映了她那个时代的世态人情,在英国小说史上开辟了写实的世态小说的先河。《傲慢与偏见》主要篇幅都是谈婚论嫁,带有一般世态小说通俗浅显的特点,但《傲慢与偏见》经过了两个世纪的阅读和批评,却能始终引起长盛不衰、雅俗共赏的兴趣,是有很多原因的,正如奥斯丁自己所说,《傲慢与偏见》是在两寸象牙上细细的雕刻。简单的故事情节给人一种淡淡的感觉,舒服而自然。王子与灰姑娘故事的又是那么的浪漫,加上作者细心的刻画幽默机智的描述更使得这部小说在至今都是值得人们一读的。
说了这么多我们先来谈谈伊丽莎白和达西的相识吧。在朋友彬格莱·查尔斯的舞会上,达西和女主角伊莉沙白认识了,但整场舞会都不跳舞的达西给伊莉沙白留下了一个很是高傲的形象,不同于童话故事,他们并没有因为一见钟情而相爱。彬格莱恋上了伊莉沙白的姐姐简·班纳特,这样给伊丽莎白和达西的相互了解到最后的相爱做了铺垫。姐姐在彬格莱家生病,伊莉沙白独自走着很远的路到彬格莱家看望姐姐。
一种内在美由此散发出来,她和姐姐的这种姐妹清深正是她知性善良的一种表现。达西也正在这个时候看到了这位姑娘的美,纯洁而完美,由内而外的看到了伊丽莎白的美并深深的爱上了她。但是彬格莱妹妹的挑拨、他们一家人的搬走、再到韦翰的谎言,无疑给他们的感情发展划上了一条巨大的鸿沟。看到这是很气愤的,王子渐渐远离公主,留下的只有太多的误会与偏见。在他们渐行渐远的时候奥斯丁又巧妙的将他们联系到了一齐。妹妹与韦翰出走和达西的真诚告白,越来越多的误会被打开,最后伊丽莎白打消对达西的偏见并也爱上了这位优秀的男子,在达西一如既往的爱慕下,王子与公主最后走到了一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