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写福尔摩斯的读后感
关于写福尔摩斯的读后感(优秀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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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写福尔摩斯的读后感篇1
我喜欢这样的一本书,一本充满奥妙的书,一本充满悬疑和意料之外的剧情的书。
“我们把他视为对我们消灭邪恶和纠正错误的渴望的一种完美表达。他是个超凡之人,给我们这个乏味的世界带来新奇的刺激,给我们偏颇的心灵带来冷静和理智的思考。他是我们失败者的成功榜样,是我们自我禁锢中的勇敢脱生者。”--“福尔摩斯学”研究专家威廉·巴西古德
柯南道尔没有用很华丽的手法来描写福尔摩斯的样子,他是如何破案的,他只是轻轻一笔带过,可就是这一笔带过,却把福尔摩斯的完美的观察力,聪明的头脑活灵活现的表现了出来。柯南在写文章的时候,有大量的心理活动、神态变化、对话、动作细节描写,使读者看得津津有味,不会感到枯燥无味。在心理活动方面,作者把自己的一切想法都全部写出来,不做一点保留,让人情不自禁地跟着作者一块儿推测判断;而神态变化的描写则引人入胜,那一个人的表情仿佛就在你眼前上演一样;动作细节非常细致,每一个人的每一个动作都被作者捕捉到了,没有一个遗漏。他不用华丽的修饰词,只用这些小小的细节,来让自己笔上的人物变活。
当我读完后,福尔摩斯--这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就永远活在了我的心中。我一直在想是不是每一个有着高智慧的人都像福尔摩斯一样口衔烟斗,披着风衣呢?其实福尔摩斯这个形象已经深刻的被人们所记住了,一个充满智慧的形象。福尔摩斯不仅形象经典,他的聪明才智,学识也是无人可敌的,他对每一个知识都会有一点懂,但不会很精通的,比如政治学,植物学,地质学,解剖学等等都是会有一些,因为他是侦探只要懂个一些就行了,他最精通的好像是化学知识,在《血色的研究》中可以发现。他不仅仅是学识,娱乐也会,他喜欢拉提琴,他认为拉提琴可以解压,让自己的压力放松,因此他也喜欢听一场音乐会,最终投入其中。
柯南道尔用他的笔写下了一个又一个经典的案件,也写下了一个又一个完美的破案手法在小说的任何一个案件中,几乎每一件案子的发生都是不可思议,在案件的发展中,又有许多变化,令人目不暇接。 但是随着福尔摩斯的分析,这个故事就慢慢地清晰。所有的事都在情理之中,却又在意料之外。每一条线索都来地自然,流畅,我根本无法找出丝毫破绽。
有人说福尔摩斯确实存在过,也有人说福尔摩斯只是有柯南道尔所写的经典侦探,我不知谁说的是正确的,但我肯定,福尔摩斯这个聪明机智,有着完美头脑的人会一直活在我的心中,会好久好久,不知何时才会消失。即使消失了,他的经典语录--我们必须深入生活,只有如此才能获得新奇的效果和非同寻常的配合,而这本身比任何想象都有刺激性,还有许多会在我的耳边回荡。
关于写福尔摩斯的读后感篇2
《福尔摩斯》这本书讲的是一个私家侦探——福尔摩斯探案的故事。
福尔摩斯对事情的真相有一种直觉。依靠着这种直觉,他几乎不用去现场都能把真相猜个大概。有一个案子,福尔摩斯很快就抓住了凶手,让我感到莫名其妙。为什么在贝克街随便抓一个车夫就是凶手呢?福尔摩斯的推理到底正不正确呀?当车夫承认自己就是凶手时,令我大吃一惊!我的天哪!福尔摩斯是怎么推理的?简直是先知呀!后来听他讲解,令我恍然大悟。这时我才明白,原来福尔摩斯是用一点点的蛛丝马迹积累成了一个不规则的图案,在用他的直觉弥补成一个完整的图案。
我真是太佩服福尔摩斯了!
关于写福尔摩斯的读后感篇3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我用了三个多小时,也可以说是一口气读完了。其实我这次是第二次阅读。每当我看到这本书时心里就会产生去读它的强烈愿望。为什么这本书会有如此大的吸引力呢?
我喜爱这本书,它的许多章节我能完整复述。我记得在《演绎法》中,福尔摩斯初次与华生见面,就说他是从阿富汗来的,而 福尔摩斯是这样推理的:这位先生,具有医务工作者的风度,但却是一副军人气概。那么,他显然是个军医。他刚从热带回来,因为他脸色黝黑。但是,他面容憔悴,这就证明他刚刚大病初愈而且又历尽艰辛。他的左臂受过伤,现在还有些不便。试问,一个英国军医在热带地方历尽艰苦,而且手臂受过伤,这还能在什么地方呢?自然只有正在打仗的阿富汗了。寥寥几句精辟的推理,让事件如此的简单。对,吸引我的其中就有这严密完美的推理。
我对福尔摩斯侦探的推理佩服的五体投地。在”劳瑞斯顿花园街的惨案“中,福尔摩斯的推论是:这是一件谋杀案。凶手是个男人,身高6英尺,正当中年。他是和被害者一同乘坐一辆四轮马车来的。这个凶手很可能脸色发红,右手指甲比较长。而真凶正是如他所描述。在他眼里,现场任何一个蛛丝马迹都不容错过,在他精密地推理下,悬疑案件的真相层层被揭开。这精准的推理靠的又是什么呢?福尔摩斯用心细如发的观察、敏锐的洞察力、丰富的知识、智慧头脑的综合,向我们展示了一个侦探的风采。在生活中,小错不断的我们又有何感想?我们常常不屑一顾。这就好像刚盖的楼房柱子歪了,新装的汽车少了几个螺丝····虽然事小,但迟早会出问题。
这本书还让我着迷的是作者的写作方法。一个小笑话别人讲的好笑,而我讲出却味道不同;同是案件,从作者笔下,则惊险、扣人心弦又引人入胜。
《福尔摩斯探案集》吸引我们的又何止这些?
关于写福尔摩斯的读后感篇4
寒假里,岳瞻借给我一本书《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可精彩了。
讲述了福尔摩斯是一位英国有名的侦探,他聪明、机智、勇敢,他通过不断地刻苦学习、研究和实践,使他有着惊人的判断能力和推理能力。比如,他能辨别出不同的土质。他瞟一眼,就能猜出人的大概经历等。他破了许许多多的奇案,每个故事都很生动、曲折,使我有着身临其境的感觉。
福尔摩斯不屈不挠的精神,刻苦学习的毅力值得我们学习。以后我要多读书使自己学到更多的知识。
关于写福尔摩斯的读后感篇5
今天我读了福尔摩斯,最后一案,时间讲的是某某年,福尔摩斯调查到了一个犯罪集团在轮顿的所有犯罪案全是这个集团所组织的,福尔摩斯就开始调查,他说只要把这案件侦剖了,那的侦探生涯也画上了圆满句号,······后来在一个大山崖上停歇,福尔摩斯在那时感到了不测,把华生之开了,······华生回来了发现福尔摩斯的手杖在岩石旁,旁边有一封信,上面写着概括;华生我把你支开,是因为我遭到不测。
华生开始寻找福尔摩斯,他在旁边发现了脚印和打斗的痕迹,让后到万丈深渊处脚印不见了。他想福尔迷思肯定和坏蛋打斗摔倒万丈深渊。此刻我的心情和华生当时的心情一样,悲痛,伤心,心请压抑。
关于写福尔摩斯的读后感篇6
大家一听到《福尔摩斯——木乃伊的千年诅咒》,就感觉是木乃伊的诅咒之类的文章,其实跟杨老师说的一样,只是起了一个恐怖的名字,实际跟福尔摩斯其他破案的著作一样,里面都是讲的福尔摩斯和他的助手柯小楠破案的事。其实福尔摩斯只是一个出谋划策的人,真正去勘察现场的并且帮他找线索的人是柯小楠。可见只有大家团结互助才能破案。
我觉得作为一名侦探,必须要沉着淡定,不能一看到尸体就落荒而逃,连看都不敢看一眼。别说是去调查了。除了有胆量,也要有细心,同样要有思考能力和判断力,这样才能顺利破案。就比如说第一集,它讲的是一个医院有很多得了一种不知道的怪病的人,警察准备去调查一下,可是什么都没查到。福尔摩斯就觉得不对劲,于是就让柯小楠去查了一下。柯小楠敲敲屋顶,发现屋顶是空的。于是柯小楠就用力往上一推,发现里面有氧气和臭氧,于是把这一情况告诉了福尔摩斯。福尔摩斯看到了这些,就知道这些怪病人就是这个医院的院长制造的。第二天,福尔摩斯把真相说了出来,院长顿时就傻了眼。所以说,破一个案子必须要像我前面说到的,大胆、沉着、淡定。如果没有这几样,福尔摩斯是不可能破案的。
所以说,想当侦探的同学们,就必须得有前面那几样的优点,像我就不行,今天刚看完恐怖小说,连睡觉都不敢单独睡了。不过妈妈说,胆量也是需要锻炼的,以后我的胆量会越来越大的。
关于写福尔摩斯的读后感篇7
我看了《福尔摩斯探案集》后,虽然经常做恶梦,但是我发现自己好像变得越来越“聪明”了。有一次,我的一块画着可爱的小羊图案橡皮掉了,我听到了三声“咚——咚——咚——”。下课后,我马上找啊找,不过老天好像不给我面子,我老是找不到。眼看就要上课了,我急中生智,做了一个小小的实验:找来一颗小石子,一甩,响了三下。我想橡皮一定就在旁边,果然不出我所料,橡皮就在石子旁边躺着呢!
我认为福尔摩斯是一个聪明又细心的人。特别是有一次的“吸血案”,讲的是一位亲生母亲不得已采用“吸血”的办法来救自己的儿子。我刚开始看时,双手还发抖呢,但我看到后部分时,我不禁流下了眼泪。我明白了,天底下没有一个父母是不爱自己的孩子的。
关于写福尔摩斯的读后感篇8
我读《福尔摩斯》已经很长时间,书中各种离奇的案件总让人匪夷所思。其中有一个故事最能述说出人心之黑暗,我忍不住想将他叙述出来,这个案件的名字叫做《魔鬼之足》。
《魔鬼之足》讲述了一个畸形的人从深爱他的妹妹——斯特戴尔那里偷走了致命的毒药,为了争夺家产,他用毒药毒死了他的妹妹,逼疯了两个哥哥。斯特戴尔知晓后,也同样用那种毒药毒死了他。福尔摩斯经过重重推理和丰富的科学知识侦破了这个案子。在此期间,福尔摩斯险些被自我毒死。
在这起案件中,人性的阴暗彰显无疑,但同时福尔摩斯的精密推理本事和丰富的科学知识,比如能辨认140余种烟灰、能经过指甲印推断指甲长度等等,以及细致入微的观察力也同样帮了大忙。
比起福尔摩斯的认真细心,我考试上的表现就让人笑掉大牙了,一道题目空在那里,我熟视无睹跳了过去,导致第一的桂冠就此失去,唉!
福尔摩斯的成功在于他聪明的大脑,在于他日积月累的知识,在于他每次以身试验的精神!有句古话说得好:“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福尔摩斯的刻苦,造就了他的人生。那么,我们是不是也能够从此刻开始,认真对待每件事情,如长鲸吸水一般从知识的海洋里吸取养分,让我们一齐创造自我的人生呢?
关于写福尔摩斯的读后感篇9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福尔摩斯》。
我津津有味的读了这个连续集的故事,知道了福尔摩斯其实是个侦探家,他(福尔摩斯)的计划一般能够顺利进行、一帆风顺。但是他(福尔摩斯)的计划偶而也会败在别人的手里,他有三次败在男人的手里,一次败在一个女人的手里。福尔摩斯很厉害,他是一个鼎鼎大名的侦探家,他会推算,而且推算得很准,因为他每次一推算就会使人大吃一惊,不知道他是怎么推算出来的,而他每次都会给人解释为什么是这样,所以大家听完以后也会认为很有道理。别人让他破案,他几乎都能看出破绽。而且凡是他布置得计划,每次都会干得既干净利落又漂亮,都不会让别人有一点疑心。
读完这本书后,我长大也想当一名和福尔摩斯一样厉害的侦探家。
关于写福尔摩斯的读后感篇10
这几天,我读了英国着名作家柯南道尔所着的《福尔摩斯探案选集》。这本书让我爱不释手,这本书也让我懂得了许多。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中有一个故事令我感慨万千,那就是《最后一案》:它讲述了当时在侦探中赫赫有名的福尔摩斯,与全欧洲最大的犯罪团伙,堪称“犯罪界的拿破仑”的莫里亚蒂教授之间进行的生死攸关的决战。在莱辛巴赫瀑布时,福尔摩斯早早料到这是一个骗局,但依然让自己的朋友华生走开,免于这场灾难,自己最后则与莫里亚蒂教授同归于尽。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中,福尔摩斯所侦破的一件件案件,让我们懂得了真善美,假丑恶,同时也领略到了他的高超智慧与精神品质。我们也要学习福尔摩斯的优秀品质,为人们,为社会,为祖国,贡献出自己那一份微不足道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