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200字哈利波特
读后感200字哈利波特(通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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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200字哈利波特篇1
《哈利波特》——一部风靡全球的科幻小说,对我当然也有这魔幻般的吸引力。其中《哈利波特与密室》那充满了神秘色彩的故事情节,总能使我回味无穷。
《哈利波特与密室》说了哈利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学习的第二年,魔法学校里就怪事连连:几个学生和守门人的猫受到某种可怕的力量的攻击而石化。之后哈利在朋友的罗恩的帮忙下成功找出凶手伏地魔,并将其大败之后,学校回复安宁的事。
哈利做什么事情时的果敢值得我们赞扬和学习,这种想法让我在生活中得到好处。
一天,我在家写作业。突然,我闻着有一股糊味,恰巧爸爸不在家,我去厨房一看,哎呀,羊肉糊了。
在此之前我还没动过一次火阀,我想逃避,但一想到哈利波特,我立刻就用手把火关上了。
果然不是鲁莽和冒失,这一件事让我明白:遇到事情要勇敢应对,就会像哈利一样,变成一个成功的人。
读后感200字哈利波特篇2
相信大家都知道,《哈利波特》一书曾凭借充满悬念的文笔,带给了世界哈利波特狂潮。我也可谓是一个纯纯正正的“哈迷”,不仅沉醉在炽热的字里行间,更多的,是从《哈利波特》这些系列中感受到了书的魅力。
我曾读过3遍,你不要以为我只是在愚蠢的重复,你知道不,每一遍我都有了更深层的体会,这也许就是“温故而知新”的意义。
第一遍的时候,是在四年级。那时候的我,语文能力还有待提高,感悟能力还有欠缺,所以,我读《哈利波特》,更多的,是沉醉在它曲曲折折的故事情节中。或许是因为罗琳女士丰富的想象力,我一开始就被离奇的情节迷住了:当我读到邓布利多校长有一个奇妙的熄灯器时,当我读到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壮丽场景时,当我读到伏地魔的残忍时,当我读到善良却帮到倒忙的多比时……我曾捧腹大笑,也曾泪流满面;我曾喜极而泣,也曾心花怒放;我曾垂头丧气,也曾惊愕不已。从那时起,我就迷上了《哈利波特》,迷上了它曲曲折折的故事情节。
第二遍,是在五年级的时候。那时候,我的语文能力已经明显提高了不少,所以,它的写作技巧更吸引了我。譬如,心理描写:罗琳女士在书中曾大篇幅的描写哈利的心理,写的淋漓尽致,把哈利的愤怒,喜悦,紧张写的惟妙惟肖;又譬如,伏笔:有一个人物让我无法忘怀,那就是斯内普教授,书中在1—6部,斯内普看起来都是一个坏透了的人,他经常针对哈利。而作者在7部中,才透露出,原来斯内普一直深爱哈利,像爱他的妈妈一样……从那时起,我更加迷上了《哈利波特》,迷上了它的写作技巧。
第三遍,便是六年级。六年级的我,语文学的更加熟练,感悟能力也日渐加强,所以我读《哈利波特》,也情不自禁想去挖掘一些人物之间的那些细腻的情感,想去感受罗琳女士一些想要表达的思想感情。
一开始,我被哈利父母对他的爱深深震撼,当看到詹姆为了捍卫住自己的妻儿,而挡在法力超强的伏地魔面前牺牲时,当看到本来不用死的莉莉誓死守住他们的儿子时,我竟然半天说不出话,被这种强大的亲情所感染到了,震撼到了。
而后,我又被哈利、罗恩、赫敏之间真挚无私的友谊所感动。三个小主角们,在7部中,过五关闯六将,曾一起争夺过魔法石,也曾结伴去密室,还曾救过阿兹卡班的囚徒,更曾进入阴森恐怖的凤凰社。最让人感动的,是他们三人7部中,在森林中吃野草度日,只为了寻找魂器的日子。哈利身负重任,邓布利多交给他的遗愿必须完成。而当他为了同伴而着想,不想让罗恩、赫敏一起和他在与生命开玩笑的时候,他才发现,他们俩早已做出了充分的准备,没等他愿意,已经做好了与哈利并肩作战的准备。我也曾看出,当他们吃着苦涩的蘑菇时,没有一个人愿意离开同伴;当他们冒着生命危险去古灵阁行窃的时候,没有一个人退缩;当他们与食死徒作战的时候,没有一个人倒下,他们三人,永远在一起。
《哈利波特》这本书,带给了我无穷的快乐,也让我明白了“温故而知新”的蕴意,我爱读《哈利波特》。
读后感200字哈利波特篇3
怎么克服困难?靠自己一个人硬闯?不对!自己选择放弃?不对!那该怎么办?面对困难不要低头,去勇敢地面对,征服它,找伙伴来,大家一起解开难题,人多力量大嘛!还有一句古话:人心齐泰山移!
哈利波特正是这么个人物。他是一个在麻瓜世界平凡而在魔法世界鼎鼎大名的人,不平凡的人。他出生就有一条刀疤,一条闪电形的刀疤,一条在头上的闪电形刀疤,一条与伏地魔作斗争的刀疤,他母亲用生命换来的刀疤。由于父母双亡,被姨夫收养,表哥达力总是欺负他,使他度过十一年的悲惨童年。
在哈利的十一岁生日那天,奇迹发生了,这下改变了他的命运——让他去魔法学校就读。
在学校里,他结识了很多好朋友,其中,赫敏和罗恩与他形影不离,最后他们一起保护魔法石,拯救了整个学校。
故事虽然发生在一个虚拟世界里,但蕴藏了很多道理。如果没有母亲的保护,哈利怎么能活下来?如果没有海格的信,他不就成了巫师血统的麻瓜?如果没斯内普在魁地奇比赛中念逆咒,他不早就被奇洛摔得粉身碎骨?如果没有赫敏的机智与罗恩的牺牲,哈利怎么能对抗伏地魔,夺到魔法石?
这都让我们明白一个道理:如果离开他人的帮助,我们怎么会成功?他人的帮助是不可缺少的。
读后感200字哈利波特篇4
自从读了《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本畅销世界的菱之后,里面的细节时常浮此刻我的脑海里,让我记忆犹新。
伏地魔是个想称霸天下的恶魔,哈利的父母就是被他所害死的。但他在打算杀害哈利时,他却忽然被击倒,顿时失去了能量,于是哈利这才幸免于难。
伏地魔失去能量后,仍不肯善罢甘休,就想方设法地得到魔法石来补充自我的能量。为了得到魔法石,它附在了一所魔法学校的教授――奇洛的身上。奇洛设下了种.种圈套,却都被校长邓不利多识破。有一天,奇洛乘校长乘飞机去伦敦的时候,进入了密室并找到了磨镜。
哈利一行人中了奇洛的圈套,哈利被奇洛绑在密室中,并利用哈利让魔法石落入他的口袋中。哈利宁死也不交出魔法石,就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校长邓不利多从伦敦及时赶来了,保住了魔法石,也保住了哈利的性命。
读了《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本书,我最后感觉到了这本的作乱所在。比如,它的语言表达,它的完美的结构方式,它的离奇的情节,等等,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本书在向人们展示写作方法的同时也告诉了我们一个深刻的道理:无论什么事情,只靠一个人的力量不够的,它需要几个人甚至是很多人共同来完成。比如,哈利那非凡的潜力,不正是透过校长邓不利多的指导和帮忙下才成功的吗?在实际生活中,我就深深地体会到了这一点。在我上四年级的时候,老师布置了一道个性的作业――做一个泥巴艺术品,还个性叮嘱我们最好找到搭挡一齐做。当时骄傲的人拒绝了老师的推荐,结果却制出了一个像泥球一样的东西。我只好去找我的同学,于是,在我们两个人合作下,一只漂亮的蝴蝶便做好。我真高兴,那一次,我真的感受到了群众的力量。
《哈利?波特与魔法石》的故事就充分证明了这一点:无论在什么时候,谁要是脱离了群众,谁也就走向了失败。
读后感200字哈利波特篇5
读过这样一个富有传奇色彩的惊险经历后,我深深的被一个英雄顽强拼搏和不屈的灵魂震撼着。
哈利·波特在11岁生日那天明白了自我的身世之后,便注定了永远不可能平平常常——即使拿魔法界的标准来衡量。黑魔法的阴影始终挥之不去,种.种暗藏杀机的神秘事件将哈利进一步的推想了伏地魔的魔爪。经过三年的学习和磨练,哈利逐渐成为一个出色的巫师。就在这一新学期中,哈利又依次惊险的从伏地魔手中死里逃生。
假如我是哈利·波特:当我从逼真的可怕梦境中惊醒而有导致额头上的闪电形伤疤疼痛难忍时,我不可能像他那样忍受着巨痛的煎熬,分析状况,采取各种措施;当我魁地奇世界杯后的混乱中,无意间发现了消失十三年的黑魔法标记而又应对巫师们的指控时,我不可能像他那样沉着冷静地为自我辩护,还自我清白;当我在抵抗可怕的不可饶恕咒之一——夺魂咒时,我不可能像他那样顽强坚定的摆脱夺魂咒的控制;当我莫名其妙地成为第四位勇士而又加上丽塔·斯基胡编乱造的报道引发了一系列误解、嘲笑、友情冲突,我不可能像他那样不予理睬,毫不退缩;当我在三强争霸赛中面临这三个惊险艰巨的魔法项目,我不可能像他那样克服重重困难和波折,战胜了自我,出色的完成了任务并表现出完美的品质;当我由于三强杯被偷换成门钥匙而被带到强大了的伏地魔前,理解挑战(死亡)时,我不可能像他那样,一个念头超越了恐惧与理智,最后在闪回咒的帮忙下,又一次逃脱了。
虽然我是可男孩,但也不得不承认自我的软弱与无能,在自我的生活中,很难遇到挫折,像温室里的花朵,不经历风雨,没爱过生活的磨砺。因而,我们在困难中不能丧失勇气,勇气和毅力是最可贵的,没有它,你就永远摆脱不了困境!
读后感200字哈利波特篇6
一天,妈妈说给我买了一套新书,兴奋的我急忙打开了箱子。呈现在我眼前的是七本五颜六色的厚书——哈利波特!于是,我开始了如饥似渴地阅读……
这七本书,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第一本书:哈利波特与魔法石。
故事的开头是以哈利·波特的姨妈姨夫——德思礼夫妇开始的。这本是一个高傲、规矩的一家人,但是一群古怪的家伙打乱了他们的生活,原来,这些人其实是巫师。在巫师世界,出了一个非常邪恶的黑巫师——伏地魔。
他杀掉了波特夫妇,可他却杀不掉哈利波特,而伤害了自己。伏地魔唯一害怕的人——邓布利多将孩子送到德思礼家,让德思礼抚养他,等长大了,进入霍格沃兹魔法学校。
在猎场看守海格的帮助下,哈利波特来到了霍格沃兹,还交了两个好朋友——赫敏·格兰杰和罗恩·韦斯莱。
故事的高潮还不是这,哈利为了阻止伏地魔拿到长生不老的魔法石,自己与奇洛对战,幸好邓布利多及时赶到,阻止了伏地魔的阴谋。
我觉得,故事充分地体现了人物的性格。
第一:哈利波特的父母虽然被伏地魔杀死,但是他是在心中不忘这件事,而不是向许多别的书的主角一样,天天说什么我要报仇我要报仇的,充分地体现了年幼的弱小,自己对巫师世界的陌生。
第二:伏地魔因为没有杀死哈利波特而伤害了自己,使自己变成了游魂。但是,我们发现,最多20--年时间,伏地魔便找到了不下10个身躯供他使用,最后还贸然侵入奇洛的身体与奇洛共用一个身躯。这只是为了拿到魔法石,杀死哈利波特。这显示出了伏地魔的邪恶和魔法高强。
本书的其他人物也起到了许多作用,罗恩、赫敏、邓布利多、海格……等等等,这使我们不仅仅只注意到了主角哈利波特。这种写法值得我们去学习。
读书有益,收获才是最重要的。让我们一起多读书,读好书,有收获!
读后感200字哈利波特篇7
这几天,我读完了一本小说——《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本书的作者是J。K。罗琳。它主要讲述了:“一岁的哈利·波特失去父母后,住在了姨妈家,哈利·波特饱受他阿姨一家人的欺凌。他住在一间小阁楼,十年来没人给他过过生日,但在第十一个生日是一切都发生了变化。猫头鹰送来一封信,邀请他去霍格沃茨魔法学院。在学院中,哈利·波特有了许多好朋友,还拥有了飞天扫把、隐身衣、笛子。可是魔法石出现了,它与哈利·波特的命运息息相关……
我十分佩服哈利·波特他成为了最年轻的魁地奇找球手,并且他参加的两次魁地奇比赛都抓住了金色飞贼,创下了找到金色飞贼的史册最高记录,得到了隐形衣,你说这厉害不厉害?佩服他为了拯救学院所有人的性命,却不顾自我的生命。我还敬佩他进取乐观、遇到困难不退缩的精神。是呀,邪恶永远都战胜不了正义。
看了这本书,我仿佛来到了一个与众不一样的天地。
读后感200字哈利波特篇8
最近读了一本十分有意思的书《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本书为」.K罗琳所作是一篇长篇小说。本书主要以魔幻、奇幻为主,主要讲述了哈利、罗恩和赫敏一齐流浪逃亡寻找魂器,为了完成邓布利多的遗嘱;找到魂器,消灭伏地魔。由这途中他们遇到了种.种困难,但都一一克服了。如:哈利和罗恩还有赫敏冒险进入贝拉特里克斯.莱斯兰奇的金库,他们逃了出来,多比却死了。寻找魂器途中,哈利和罗恩吵架,罗恩一气之下回到了比尔和芙蓉的贝壳小屋,但最终经过熄灯器的帮忙,又找了回来,还帮哈利拿到了格兰芬多的宝剑。
他们进入了与他们深有仇恨的魔法部,帮忙了无辜的巫师……最终,他们又回到了霍格沃茨,找到了最终的几个魂器并消灭了它们。伏地魔明白后勃然大怒,便命令所有的食死徒、狼人、镊魂怪等黑暗生物前去同霍格沃茨大战一场,哈利的同学们和所有的教师、凤凰牡的成员们也一同参加了战争。最终,哈利明白了真相,准备去赴死,可竟然起死回生与伏地魔决斗。最终,霍格沃茨胜利了,伏地魔死了!
经过这本书让我明白了朋友的重要性。在我以后的生活中我也要交往一些志趣相同的伙伴。经过哈利、罗恩和赫敏的生死与共、同舟共济,我真的理解了“朋友带给我们温暖,给我们支持与力量,得以让我们感受到生活白完美。这本书也让我坚信勇敢才能战胜一切困难,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我也会是到许许多多的困难、挫折与失败,我要学习哈利波特敢于直接应对困难的勇气,应对困难勇往直前。
虽然这是一本魔幻小说,但其中的友情、感情、亲情和师性之情却让我受益终身。
读后感200字哈利波特篇9
想要写好一部作品,人物的性格特点是关键,而《哈利波特与密室》在这方面就是最好的说明。
《哈利波特与密室》并没有出现伏地魔的身影,只是用他15岁时的日记作为替身,勾画了一个聪明、欢乐的金发男孩的一段成长历程。当时伏地魔叫瑞德,是当时魔法学校里最出色的男巫师之一。之后他毕业了,结识了一些坏巫师,便摇身一变成了那个世界上最令人害怕的恶魔。
伏地魔用他的日记法术使魔法学校的沉重金妮打开了学校女厕所的门,并利用金妮打开了密室的门口,从此静心修炼……
而哈利与伏地魔的确有些相似之处,比如他们同样聪明不凡,正因为如此,哈利才最终发现了其实瑞德就是伏地魔,并在金妮丝毫未透露的情景下找到密室的入口。
罗恩是的好朋友,他长着一头红头发,鼻尖上总像粘着一块鼻屎,脸上布满了雀斑。尽管这样,罗恩仍旧是哈利的好帮手。罗恩一向很顺从朋友们的决定。他贪玩,乐观,诚实,有着一个男孩子应有的一切特点。当朋友们要去寻找密室的入口时,他一口答应,可在流水、阴暗并有一个女鬼看守的女厕所里他却吓出了一泡尿,可是当他出来之后却又立刻欢乐起来……
赫敏是一个坚持自我意见的女孩子,只要她觉得不对的事情,她便无论如何也不会去做。她有着一女孩应当有的一切特点,会把一切事情研究得很周到。当马尔福邀请哈利和罗恩去比赛魁地奇的时候,赫敏一听就识破了这个圈套,哈利我罗恩则被费尔太太逮了个正着,为学院白白地扣去了5分。
经过阅读《哈利波特与密室》,我得到了一些重要的写作技巧,那就是必须要突出故事的主题,还要昼突出人物的性格特征,也仅有这样才能尽可能地把一部作品,或者是一篇作文写好。
读后感200字哈利波特篇10
“人总是会死的。但哈利并没有真正的死,他永远活在我们心中。”——纳威·隆巴顿——题记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是哈利·波特系列的大结局。它主要讲述了十七匀的只得本应在霍格沃茨学校完成最终一年的学业,可为了完成已故校长邓布利多给的杀死伏地魔的任务,四处寻找伏地魔的魂器,并一一把它们销毁。但到最终关头,只得才明白最终一件魂器竟是他自我!也就是说,欲杀死伏地魔,要先杀死自我!在去给伏地魔送送死的路上,他用复活石为他而死去的人:“死……快吗?”
“噢,那比睡着还快。”
哈利来到伏地魔跟前。“阿瓦达索命!”一阵绿光闪烁,哈利“死”了,但死去的只是伏地魔的魂器,当海格抱着哈利来到大家面前时,纳威说出了题记中的那段极其富有哲理的话。
哈利又活了。他杀死了力量更加微弱的伏地魔。大家狂欢……
轻轻合上书页,我在思考……
为什么哈利要选择自我去送死来削弱伏地魔的力量,而不是怎样的活着,逃亡天涯,在伏地魔的统治下与一片唾骂声中度过余生呢?为什么要选择“好死”而不选择“赖活”着呢?我认为哈利的行为与那些爱国就义者们如出一辙,而不像汪精卫或袁世凯那样做叛徒。虽然哈利的行为谈不上爱国,但也是为了那些无辜的无魔法的麻瓜们着想,爱民如子。这样大义凛然的行为为“好死不如赖活着”做了一个全新的改变,“赖活着不如好死。”
读了这本书,我对生与死有了全新的认识,原先,死不可怕,可怕的是赖活着,可怕的是无耻地活着。
“人固有一死,或轻于鸿毛,或重于泰山。”我认为,哈利的那“死”,重于泰山;伏地魔的死,轻于鸿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