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纱读后感600字
毛姆面纱读后感5篇
读完一本名著以后,相信大家一定领会了不少东西,这时就有必须要写一篇读后感了!那么你真的会写读后感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面纱读后感600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面纱读后感600字篇1
最开始想看这本书是因为之前看过同名的电影。细节已经有些遗忘了,但依稀还记得:电影里面说的是出轨的妻子在被丈夫带到中国的霍乱地区后,找到自我,当夫妻俩在这场灾难中逐渐原谅对方的时候,丈夫却死于瘟疫的悲情故事。本以为电影和书的内容是差不多的,但是在看完书之后,如果说电影给人的感觉是感动的话,那么书中的故事只能用震撼来形容了。
文学的魅力在于真实,同时,文学的可怕也在于它的真实。虚构的故事对于真实的揭露可能就体现在细节给予读者的共鸣。在这本书中,有太多虚构的真实。电影里面,凯蒂与瓦尔特最终原谅了彼此,重归于好,尽管瓦尔特最后死了,可是毕竟凯蒂爱上他了不是吗?迷途知返的happyending可谓是众望所归,尽管男主死去了,但是两个人相爱也是我们希望看到的结局啊,这也算是对于观众的一种安慰吧。我们希望生活处处皆喜剧,但是,别忘了,只有悲剧才是永恒。
书里在结尾处并明显没有顾及读者的感受。凯蒂在照顾霍乱病人的过程中逐渐找到了自我,找到了精神的归宿,她如我们所望的忘却了渣男唐生,但是可她最终也没能爱上瓦尔特。也许有人会为此感到遗憾,也有人会因此痛骂女主不懂得珍惜,可是我想说的是,不管真相多么丑陋,可是那就是真相。有的人因为长相爱上一个人,有的人因为学识爱上一个人,有的人因为钱爱上一个人,一个人爱上另一个人有千万种理由,我从未觉得哪一种理由会比另一种理由更高贵,但是,在听过的那些理由中,始终没有办法接受的是因为他爱我所以我爱他。想必凯蒂也是如此吧,瓦尔特爱她,爱她爱到了尘埃里,凯蒂欣赏他,赞扬他,可是就是没有办法因为他爱她就爱上他。
在凯蒂回到香港之后,尽管已经不爱唐生,但却依然贪恋他的怀抱与安慰。看到这里的时候,对于凯蒂,真的是有一点怒其不争的感觉。可是转念想想,如果是自己,又会怎么样。
印象里,书中两次提到"死的是狗",尤其是在瓦尔特死的时候,只是直直的说了一句"死的是狗"。想了很久,还是没能明白这句话是什么意思,有的人说,瓦尔特将凯蒂带到湄潭府是为了报复,而在凯蒂和他的婚姻中,凯蒂扮演的是那个收留了狗的好心人,而瓦尔特自嘲是那个在报复中咬伤了人的狗。可我并不这么觉得,尽管书中没有直接说明,但是我们隐约可以确定瓦尔特的死是自杀。我认为瓦尔特在将凯蒂带走的时候从没有想过要报复她,反而他认为,这是两个人重新开始的机会,因为如果凯蒂留在香港,她永远没办法认清楚唐生的嘴脸,她会不顾一切和唐生纠缠在一起,会成为众矢之的。相反,只有离开那里,凯蒂才有可能忘记唐生。
有人将他们来到湄潭府之后,瓦尔特的冷漠作为其报复凯蒂的论据,但是我们不能忽略的是虽然瓦尔特富有智慧,聪明过人,可是同时他可不善沟通,在如此情景下,他的冷漠只不过是因为他不知道如何面对凯蒂,如何面对自己。同时,我觉得凯蒂怀孕才是瓦尔特自杀的导火索。
他爱凯蒂,尽管他知道凯蒂愚蠢,虚荣,只是个二流货色,但他丝毫不在乎,他问凯蒂孩子是谁的,以他对凯蒂的了解,他觉得凯蒂会撒谎说孩子是他的,但是凯蒂没有,他不知道此时的凯蒂已经变了,变得坚强,变得不在依靠谁,也变得不爱唐生了。我认为,此时的瓦尔特误会凯蒂还爱着唐生,因此,为了凯蒂和她的孩子,他选择离开,但是不能选择离婚的方式,只能选择死来成全他们。
面纱读后感600字篇2
别掀开,被那些活着的人称之为生活的华丽面纱。
一开始想给这篇文章取个名字叫做“揭开面纱”,但是看完毛姆的《面纱》,很遗憾,我觉得我并没有揭开生活面纱的能力。书中的每一个人貌似都有一层面纱,或者说人性本就是多样化、多面性的。“横看成岭侧成峰”,你所身处的位置导致你只能看到人性的某一面或者某几面。
书中基蒂的情人:助理布政司汤森,渣男无疑。表面风流倜傥、高大英俊充满魅力,实则自私又虚荣,老于世故。对基蒂不是爱是欲望,对发妻多萝西不是爱是合适与需要,他最爱的可能只有他自己吧。
基蒂的丈夫沃尔特初看是可怜可悲的。他对基蒂的爱可能是一种疯狂的偏执吧,明明填不上基蒂心中的缺口,还是疯狂地越陷越深。可能就像他自己说的:“我知道你愚蠢、轻佻、头脑空虚,然而我爱你。我知道你的企图、你的理想,你势利、庸俗,然而我爱你。我知道你是个二流货色,然而我爱你。”
他谨小慎微、煞费苦心地用自己的方式去爱基蒂,然而“你是我患得患失的梦,我是你可有可无的人”,这份卑微的爱在基蒂眼中甚至是令人厌恶和可笑的。沃尔特不善表达,也少了些虚伪做作,看文中基蒂视角下对沃尔特爱意的描述,我想应该是个能在眼里看到爱的人,他深沉的爱也值得更好的.人。
沃尔特刻板“面纱”下有卑微的爱、扭曲的心,也有人性的光辉。湄潭府的日子是新的篇章。带基蒂前往湄潭府疫区的初衷可能是惩罚这个背叛他的女人,可能是在当时内心痛苦无法得到救赎的情况下选择去救赎他人,也可能是在寻求一种涅槃重生吧。
据说有种爱是“心里为你下着雨,手里却为你撑着伞”,不管沃尔特此行的出发点如何,他心里应该还是渴求一番生死考验后他和基蒂的关系能有所不同吧?在湄潭府他成为了“英雄”,却始终不能拥有基蒂心中的一席之地。最终他绝望了、幻灭了,选择把这种心痛与惩罚加在自己身上,“死的却是狗”,你伤害了我,我却囚禁了自己。
面纱读后感600字篇3
凯蒂的成长之路,正如瓦尔特所说,她是个庸俗,浅薄,虚荣的女人。从小受到的教育是充分利用自己的美貌,与瓦尔特结婚只是为了不落在妹妹后面,婚后出轨了唐生还毫无内疚,甚至觉得与瓦尔特发现了大不了和他摊牌。可是瓦尔特太爱她了,即使知道妻子的本性及所有缺点还是深爱着她,发现凯蒂和唐生出轨后,给了凯蒂两个选择,要么唐生能够马上娶她,要么随自己去霍乱之城救死扶伤。
其实这根本不算是选择,让凯蒂看清了唐生,瓦尔特看的很透。最佩服的是瓦尔特始终理智的头脑,虽然他最初没打算和凯蒂活着回来。我想没有哪个男人能受得了带绿帽子,尤其是被深爱的女人带绿帽子。在霍乱中,他们经历了无数,也让凯蒂真正认识了她的丈夫瓦尔特,她始终觉得她不爱瓦尔特,现在也不爱唐生了,当她以为自己得了霍乱时,她第一个想到的是瓦尔特,她对这个男人还是依赖的。
瓦尔特离世,凯蒂住到了唐生夫妻家,我很不能理解,多讽刺啊。当唐生的花言巧语向她袭来,她发现她还是爱这个男人的。而此时她却不能安然接受,她这样如何面对刚刚逝去的瓦尔特,如何面对待她很好的唐生之妻。是的,凯蒂变了,她不在只为自己考虑了。
当凯蒂回到英国,她的母亲已经去世了,她的父亲也即将离开去开始新的生活。凯蒂不再是自私的为自己考虑,她理解父亲,也原谅了母亲对她所谓的教育。
在经历了种种,还有什么不能释怀的呢,关键是肚子里的孩子,又是新生的一代,相信凯蒂最终会将她教育好。
这大概是最好的结局,即使我觉得对瓦尔特十分不公平。
面纱读后感600字篇4
《面纱》,听书名就很毛姆。
书读到最后,有种喜剧却不流俗的欣慰。在这儿不想探讨面纱下的人性,况且也觉得“只可意会”。有人读小说会毕恭毕敬,斟酌人物形象,探索故事背后的人性思考;有的则只为读书,走进一个未知的故事,品尝读书的乐趣,或许会有不一样的思索,或许看到一段历史,或许仅仅是一览而过心底留下一段故事……我则是后者。
这本书描写很细腻,又没有其他很多小说冗长的故事背景,故事情节精彩紧凑,读来淋漓尽致。故事情节给人很真实的感觉。
似乎有不少人不喜欢女主人公凯蒂,认为其爱慕虚荣。其实这又只能怪凯蒂呢?有个爱慕虚荣的母亲,并一门心思想让女儿嫁个有钱人家,从小被灌输这样的思想。而不由得嫁给一个自己不喜欢的人,难免会心有不甘。抛开道德舆论不说,一切合乎情理。而凯蒂看清查理真实面目后即使查理夫妇笑脸相迎,仍然毅然决然离开查理,并一口否认孩子是查理的(虽然孩子很有可能是查理的),这些足以说明凯蒂逐渐发现自我,渐渐清醒。并且,当瓦尔特质问凯蒂孩子是否是他的时,凯蒂明知可以因此获得瓦尔特的关爱,却直言不讳告诉他自己并不确定。错的不是凯蒂,而是凯蒂的命运。最后凯蒂,与父亲的对话也足以说明凯蒂并不自私自利。
男主人公瓦尔特,一个内向不善言谈的君子。个人很喜欢这个人物形象,虽然在开篇查理的伪君子形象下光辉全无,但越往后读越发现瓦尔特是个真正的君子。
其他人物不再一一列举。除此之外,书中有很多妙语,意味深远,又或许,作者无意,读者有心?
就这样吧,一千个读者眼中有一千个哈姆莱特,是这样说的吗?
面纱读后感600字篇5
电影就是这么的美丽,包括黄秋生、刘烨和吕燕。大家一定要去看一看。
来说说小说,典型的毛姆刀锋小说,总是不留情面的残酷与现实。
这不是爱情小说,是自私无脑女主的人生蜕变。
故事大致就是爸爸也没啥钱,妈妈也很无脑只想把她嫁出去,又不能比妹妹嫁的差的女主角,随便的嫁给了一个孤僻怪异的细菌学家,去了香港,爱上了大龄风趣幽默驻港大使,被丈夫发现后,一行前往霍乱内地小城,丈夫死在霍乱中,她回到香港,遇到老情人,受到所有人尊敬和怜悯,后又回到英国,寻求父亲庇护,最后自由成长安宁的故事。
整篇小说中印象最深的有两段话,一段是女主丈夫的尖锐告白,“我知道你愚蠢、轻佻、头脑空虚,然而我爱你。我知道你的企图、你的理想,你势力、庸俗,然后我爱你。我知道你是个二流货色,然而我爱你。”
还有一段就是女主成长蜕变:有了自由,她也就有了无畏的面对未来的勇气。如今她明白了,假如她沿着眼前这条越来越清晰的小路前行,或许所有她做过的错事蠢事,所有她经受的磨难,并不全是毫无意义的,那将是一条通往安宁的路。
面纱不能说是一部爱情小说,因为女主本身的爱情是失败的,她喜欢的有妇之夫是自私的,丑陋的,而她至始至终都没有爱上给自己带来荣耀的丈夫。
作为现实批判小说,毛姆冷酷,毫无留情的指出了所有人人性后的黑暗,包括丈夫,他来到霍乱小镇是有阴谋的,他临死前说,死的却是狗,足以证明,爱情啊,他会变质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