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作文5篇
但我们学生读到一篇好文章,看到一本好书,大家读后都有哪些感受?下面我们就来看看读后感作文,欢迎参阅。
读后感作文篇一:《鲁宾逊漂流记》的读后感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名叫《鲁宾逊漂流记》,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在18世纪被誉为“英国小说之父”的丹尼尔·笛福。这本书是一个关于冒险、智慧和勇敢的故事,书中讲述了英国青年水手鲁宾逊由于出海时乘坐的船被大海淹没,孤身一人来到了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开始了一场为生存而奋斗的经历。在这个远离文明世界的荒岛上,他自力更生,种麦子、养山羊、烤面包、做独木舟,甚至还救了一个即将被别的野人吃掉的俘虏----“星期五”······
读完这本书,我十分震撼,鲁宾逊身上具有的人类乐观向上、锐意进取、百折不回的开拓精神深深打动着我。如果我来到那个荒岛上,我不会种麦子、养山羊、做面包等活儿,肯定一个星期都活不下来,更何况鲁宾逊在荒岛上生活了30年呐!他遇到了多少难题呀,都自己克服了,还从那么多人手里救了俘虏“星期五”!读完这本书以后,我决心向鲁宾逊学习,他生活条件多么恶劣,可他却能自力更生,独自生活30年,他的精神值得敬佩。我还要学习“星期五”,因为他无论何时何地,都对主人鲁宾逊忠心耿耿,随时都愿意牺牲自己的性命来救鲁宾逊。这本书真让人受益匪浅,我一定会好好珍藏。
读后感作文篇二:《喜羊羊与灰太狼》读后感
看了《喜羊羊与灰太狼》之《细菌大战》,我感到既好笑又佩服他们的团结的力量。
《细菌大战》主要讲红太狼在家织毛衣,织着织着毛线不够了,这时候灰太狼正好发明了长毛菌,他跑过去在毛线衣上滴了一滴,毛线上的毛开始变多。他还发明了一个蚊子疫苗,只要打上这种疫苗,就会变成蚊子,药效持续两个小时。灰太狼给自己打上变成蚊子飞走了。他来到羊村给喜羊羊、美羊羊、沸羊羊和懒羊羊注射了长毛菌,他们身上长出了长毛,长毛剪了又长,这时村长发明了退毛的药,喝下去长毛会变没,但是会满身长刺,喜羊羊和沸羊羊各喝了一瓶。美羊羊和懒羊羊却被灰太狼捉走了,两只羊的毛因为长的太快把灰太狼家的锅给撑坏了,这时喜羊羊与沸羊羊扮成医生来了,他们问灰太狼需不需要医生,灰太狼说要,他们进去给同伴喝了解药,灰太狼和红太狼发现上当后扑向小羊们,但羊身上有刺,两只狼跳到了灯上,他们又失败了。
这个故事让我懂得了团结的重要性,灰太狼很强大,但他却总是失败,因为他总是一个人和小羊们斗,小羊力量小,但他们总是团结在一起,共同对付强大的敌人,所以总是能成功。俗话说‘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我喜欢小羊们的聪明与勇敢,更欣赏他们的团结精神。
读后感作文篇三:读《走向清华的足迹》有感
今天我读了现代着名作家曹书乐的作品──《走向清华的足迹》。曹书乐是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博士生,现在英国威斯敏斯大学留学。本书是曹书乐小学时的优秀日记选,记录了她成长的点点滴滴。有人评价曹书乐,她以日记之砖,铺成作文之路,通向清华之门。可见曹书乐一生的成就都归功于她坚持写日记。我觉得本书最值得看的是《1987年5—6年级》。
这里有几篇极为优秀而深切感悟的日记,大概是这样的:1月22日,星期四,晴。《中国少年报》编辑部举办了有奖征文比赛,我写了几篇。选了其中较好的一篇作了修改。修改时,参考作文书,先从文章结构上修改,再从句子上修改,最后检查有没有错别字和添加词语。写景时用修辞方法,使文章生动形象,引人入胜。”这篇日记虽然被我概括了,但是中心意思没变。同样是认真修改作文,同样是多写作文和日记,我们做事要勤快努力,不能拖拖拉拉,只有这样,才能养成好习惯。
写日记不仅能留下回忆,还能使人心胸宽阔,悟出道理。坚持写日记更能提高作文水平,养成良好的习惯。
生活中,我们每天都应该写一篇日记,记录下我们成长的点点滴滴。曹书乐写的《走向清华的足迹》充满童趣、奇趣盎然,也使我们养成了坚持写日记的良好习惯。
读后感作文篇四:读《一件小事的震动》有感
今天,我读了《一件小事的震动》,文章主要讲了作者在南卡罗来纳州捕捉了一只小画眉鸟,把它关在自己心爱的笼子里。有一只成年鸟一口一口地喂小鸟一种东西。后来小画眉鸟死了,才知道那只成年鸟喂的是致命的毒梅。她认为死了要比活着做囚徒好些。那时作者才知道,不要把任何小动物关在笼子里。
其实,在生活中,我也经历了类似的情况。有一次,我奶奶家养了一条小狗,为了防止它出去,我用了一条粗链子死死地栓在它的脖子上。结果,那条狗每天都哼哼,甚至有时连饭都只吃一点。最后,在我领它出去玩的时候,刚一拿起链子,它的眼里立刻闪出快乐的光,高兴得直跳。那时,我才有了很浅很浅的一种意识,不要把动物一直关着。现在呢,读了这篇文章以后,我才对这方面有更多的了解。
实际上,什么样的动物都有它们自己的家,都有它们的自由,人也一样。我们很爱动物,父母很爱孩子,如果都把动物栓起来,把孩子约束起来,这将多么痛苦,这时候的他们,正是需要自由啊!既然我们爱动物,既然父母爱孩子,为什么不满足他们需要自由的要求呢?
读后感作文篇五:读《复活》有感
暑假,我一口气读完了托尔斯泰晚年的一本着作《复活》。似乎很深奥,却又像读懂了什么,精神上的复活,比现有拥有优越的物质生活显得更加珍贵,更有意义。
一个曾经有着纯真美好的童年,对生活充满希望的年轻人,却在鱼龙混杂的上层社会中过着花花公子般的生活;一个美丽纯朴的姑娘,在长达八年的妓女生活中堕落。他们也许会这么浑浑噩噩地过完一生,但因一次法庭上的偶遇,使这一切发生了改变……
这一次,聂赫留朵夫以陪审员的身份来审理玛丝洛娃的案件,他认出被告就是他年轻时伤害过的卡秋莎·玛丝洛娃,又听到她被冤枉时的惨叫,或许是灵魂的反省吧,他在玛丝洛娃入狱后奔波在社会的高层,希望替他减刑,可都没成功,一次次探狱,聂赫留朵夫看见玛丝洛娃奄奄一息的样子,觉得自己现在所拥有的都不算什么,于是用自己的全部家当将她保释出来。
他又一次向她求婚,她却拒绝了,因为她不想连累聂赫留朵夫……
这里,聂赫留朵夫和玛丝洛娃真正意义上的复活了,这并不是死而复生的复活,而是一种心灵反省和净化,使自己的心灵得到升华。托尔斯泰在这本书中反映了人性的丑陋与纯洁。《复活》是一本不可多得的好书,大家有机会可以读读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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