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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的读后感1000字作文

时间: 芷红1186 分享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讲述了尼尔斯从顽皮的小男孩成长为一个热爱生灵,勇敢机智的阳光少年的经历。那么下面是小编和你们分享的《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的读后感1000字,一起来看看吧。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后感

  在《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的这一本既具有冒险性,又具有欣赏性的故事书中,我特别喜欢《熊宝宝》这一个惊险的故事了。因为,这个故事里面的情节既惊险又紧张;既学会了自救方法,也从中学到了一些怎样把文章写具体的描写方法。

  这个故事的大体的内容是这样的:

  当鹅群经过斯特曼兰特大工业区的时候,突然刮起了一阵非常强烈的大西风。风暴是刮得越来越大,好像要把整个大地给吞没似的。结果,又来了一阵狂风,把尼尔斯一下子给吹了下来,不过,幸好还没有受伤。

  尼尔斯四处张望了一会儿,结果,令自己大吃一惊,他居然掉到了一个在他看来是一个非常巨大的大洞里。当他吃力的往上爬的时候,被一只爪子给抓住了。尼尔斯定睛仔细一瞧,妈呀!不好了!原来尼尔斯是掉到了狗熊窝里呀!

  本来熊妈妈是想让自己的两个孩子把尼尔斯当成一次美味把他分享掉的,结果,由于两个孩子的天真,却把自己到了嘴边的美食给变成了一个值得一玩再玩、爱不释手的小玩具。

  不过,好景不长。在熊妈妈要让孩子们该睡觉的时候,熊妈妈说:“你们已经玩够了这个小家伙,现在把着每位分掉吃了吧!”

  可是,这两个小家伙好像不太愿意妈妈的建议,就在妈妈的面前撒起娇来。最终,熊妈妈还是没有倔过着两个顽皮的熊宝宝。不过,两个熊宝宝为了不让自己的“玩具”逃跑,就想了一个主意:小熊们把尼尔斯夹在中间,为了防止他跑掉,布儒把他按在了爪下。尼尔斯本来打算又在夜里悄悄逃走的,但是,他也像小熊一样睡得死沉。当熊猫给爸爸回来的时候,他才迷迷糊糊的醒了过来。他看见熊爸爸的那一副长相非常的害怕。

  熊爸爸也非常警惕,他好像闻到了一股人身上的味道,在窝里走过来走过去。熊妈妈安抚了他好大一会儿,才渐渐地睡着了。可是,尼尔斯的一个大喷嚏却又把凶巴巴的熊爸爸给吵醒了,他一下子就在小狗熊边上发现了尼尔斯,他张开大嘴正又吃了尼尔斯,可是,熊爸爸的这一举动幸好被熊妈妈给拦住了,要不真的要把尼尔斯吃掉了,我真为他捏了一把冷汗呀!

  不过,熊妈妈的这一举动,熊爸爸并没有执行,他再次张开血盆大口的时候,尼尔斯拿出了自己的防身工具——火柴,向熊爸爸的嘴里一扔,熊爸爸立刻痛苦地哀号起来,他一把就拎起尼尔斯,走到了自己睡觉的地方,但在睡觉的时候,也不会忘记把尼尔斯紧紧地按在大爪子下。我真为他担心他会不会被压死。

  只要我们永远都有一颗保护自然界小动物们的心,那么我们的这一个大家庭就一定会比现在更加和谐、更加美好!

  让我们一起来保护我们身边的动物朋友吧!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后感1000字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瑞典作家塞尔玛·拉格洛芙的代表作。整本书围绕一个叫尼尔斯的十三四岁男孩,变成精灵以后骑家鹅随大雁群旅行的故事展开情节,用尼尔斯旅行途中的所见所闻,用生动有趣的文字详细的给读者介绍了瑞典的自然风光,人文历史,自然现象,是一本融趣味、科学、人格道德与一体的科普读物。书中字里行间都渗透着满满的爱国主义情怀,一山一水,一草一木,在作者的笔下都是那么美,那么让人喜欢!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不同于其他童话书,不是完全的虚幻,而是完美的把虚幻和现实结合起来,虚幻是尼尔斯变成小精灵,懂动物语言,其他都是用现实来注释。这是其他童话书所不能比的,可以说,这是一本现实版的童话书。这本书的语言活泼有趣,叙述自然流畅,故事转承起合注意细节联系,把瑞典社科、人文、自然一一道来,不枯燥,不乏味,读之引人入胜,是难得的佳作。

  尼尔斯本来是一个调皮顽劣,爱撒谎,爱欺负小动物的男孩,自从他变成小精灵以后,成了一个到处受威胁,被欺负的对象,境地的转变,让尼尔斯的思想也开始了转变。在旅行途中,通过出现的各种各样的状况,尼尔斯慢慢转变了自己的思想,变得积极阳光起来,遇事不畏惧,不退缩,积极想办法解决问题。我觉得,在生活中,什么事都怕换位思考,做事前,先设身处地的替对方着想,什么事解决的就轻松多了。

  另外书中还提到铁厂与野生动物共处的矛盾,荒火与持续种植树木的可持续发展,在一百多年前,作者就有这种理念,在现在看来,十分难得。

  我觉得一部好的作品,首先要言之有物,要有充沛的真挚情感,其次才是文章写作的技巧。《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就用平实的语言,构建出一个逻辑缜密,情感饱满,内容丰实的故事框架,不讨巧,不堆砌华丽辞藻,不引经据典,实在难得。这部作品能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确实是名副其实。

  我喜欢的作家汪曾祺先生,曾经说过一段话,很适合评价塞尔玛·拉格洛芙的这本书,摘录如下,作为本篇的结束语。

  “我认为作家的责任是给读者以喜悦,让读者感觉到活着是美的,有诗意的,生活是可欣赏的。这样他就会觉得自己也应该活得更好一些,更高尚一些,更优美一些,更有诗意一些。

  语言要和人物贴近,写对话就应该普普通通,家长里短,有一点人物性格,神态,不能有多少深文大义。作者的态度、感情不能跳出故事去单独表现,只能融化在叙述和描写之中,流露于字里行间。”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1000字读后感

  今年寒假我读了一本有趣的童话书《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瑞典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芙写给孩子的一部童话,这本书生动讲述了一个名叫尼尔斯的十四岁小男孩的故事。他家住瑞典南部,父母都是善良、勤劳却又十分贫困的农民。尼尔斯不爱读书学习,调皮捣蛋,好作弄小动物。一个初春,尼尔斯的父母上教堂去了,他在家里因为捉弄一个小精灵而被小精灵用魔法变成一个拇指一般大的小人儿。正在这时,一群大雁从空中飞过,家中一只雄鹅也想展翅跟随大雁飞行,尼尔斯为了不让雄鹅飞走,紧紧抱住鹅的脖子,不料却被雄鹅带上高空。从此,他骑在鹅背上,跟随着大雁走南闯北,周游各地,从南方一直飞到最北部的拉普兰省,历时八个月才返回家乡。他骑在鹅背上看到了祖国的美丽风光,学习了祖国的地理历史,听了许多故事传说,冒了不少风险,经受了种种苦难。在漫游中,他从旅伴和其他动物身上学到了许多优秀品质,逐渐改正了调皮捣蛋的缺点...

  作者在这本书里介绍了她美丽的祖国瑞典,这本书还曾经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呢!据说,在瑞典的两名报社记者坐着单引擎飞机沿着大雁们飞行的路途旧地重游,引起了很大的轰动。

  我在读这本书时,就像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它蕴含着丰富的地理知识和历史知识。通过这本书我还知道了不少民间传说和瑞典节日的典故。这篇小说写得好是因为作者在写书的同时曾经亲身游历瑞典的各个地区,所以他在小说中描写的景色风光,仿佛是一个个真实的画面呈现在我的面前一样。山水秀丽,景色优美。她描写的动物是那样的栩栩如生,田野是那样的生机勃勃。

  书中的主人公,是被小精灵变小了的尼尔斯,尼尔斯家的鹅带着尼尔斯,竟神奇地飞上天和大雁们一起旅行。于是尼尔斯开始了漫长而又危险的骑鹅旅行。一路上,他在各种动物的帮助下,破坏了狐狸斯密尔的许多诡计;从强盗山逃出来,尼尔斯差点被国王铜像踩扁,幸亏木偶帮助了他;还有打败了灰田鼠兵团,救了小松鼠……他经历了很多事情,克服了重重困难,终于到了拉普兰。

  后来,尼尔斯和雁群往回飞,飞到家里。因为把鹅照顾的很好,尼尔斯就变大了,回到爸爸妈妈身边。尼尔斯也从一个调皮捣蛋的孩子变成一个勇敢、聪明、充满了爱心的少年。

  其中我感受最深的是脱险的故事。大雁们过的日子是凶多吉少,最惊险的就是这一次。大雁们停在了草地上,领头大雁阿卡除去探路,但路上不幸遇上了狐狸,狐狸飞快地跳了上去,掐断了它的翅膀,这时尼尔斯挺身而出,狐狸要去咬尼尔斯大雁趁机飞走了。最终勇敢的尼尔斯把可恶的狐狸打跑了。我想:“尼尔斯这种乐于助人的行为太值得现在的我们学习了”。我十分欣赏尼尔斯勇于改正自己的错误的特点。

  从《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中我读懂了做人要真诚、勇敢、友爱、诚实和热爱自己的祖国。我们一定要向尼尔斯那样乐于助人,现在我更深刻的理解了一句名言“送人玫瑰,手有余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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