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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宝贝》读后感精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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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宝贝》读后感精选3篇

  《我的宝贝》是三毛那些宝贵的东西的照片以及关于它们的来历的故事。今天小编在这分享一些《我的宝贝》读后感精选3篇给大家,欢迎大家阅读!

  我的宝贝读后感

  这是从朋友那里借来的第好几本三毛的书了,自己只有一本《雨季不再来》,也是别人送的。喜欢她,却不急着拥有她,虽然一直都在极力寻找关于她的蛛丝马迹,可留在身边的似乎除了少数不可抹去的思想外,就很少,很少了。

  《我的宝贝》列出了好些三毛的收藏,有首饰,衣服,器具,陶塑等等。她说自己是守财奴,守着这么多奇奇怪怪的东西,舍不得用,舍不得穿。每一样东西来历的背后,多多少少都躲藏着一个又一个不同的故事。我想,这样的东西便是无价,曾经的我也是这般的执着,执着于各种能散发回忆的事与物。现在想想,还真的远了。一直说在成长中,看来成长带来的不只是越来越多虑的思维,还有无止尽的遗失。

  看看身边,一直陪自己走的东西太少了。每离开一个地方,就预示着会丢去一些东西了,就像每经历一个阶段,会自然的告别一些思想,观点。总是发生的很顺其自然。现在环顾,无意发现,倒是我的漱口杯跟着自己跑了快十年了,不容易啊!没有刻意想要留过,却很和谐的用了这么久,现在依然美好。记得这是五年级第一次离家住校时,爸爸给我买的,通体湖蓝,外壁中间有一副画,一只母鸡,三只小鸡,其中两只小鸡在母鸡背上嬉戏,而另一只在地上仰着头探看,无辜的眼神让人忍不住去抚摸。整个画面是很和谐,很温馨的,当时还用天真的语气说:刚好我们一家四口,妈妈当母鸡,我和弟弟是母鸡被上的那俩小鸡,爸爸就委屈当那只留在地上的小鸡。这情景依然那么清晰地跳跃在脑海中,就像从来没有过去。这个漱口杯陪我度过了一个又一个寒冷,孤独,徘徊的早晨,夜晚。直到这匆匆十年后,才恍然大悟,原来陪自己最长久的,还是那些最沉默,最不经意的。我想在现实中的很多事情也是这样的吧,海誓山盟,声嘶力竭,都只是过往烟花,只璀璨在那瞬间,的时候,天长地久只属于那些沉默在角落里安静的侧影。坚定而沉默的存在。

  喜欢那个五更灯,三毛宝贝之一,从香港古董街淘来的。有天,点着五更灯,三毛和一友人聊到了五更时分,我想有一天,我也能给别人带去很多的五更灯之夜。

  同有怪癖——《我的宝贝》读后感

  “父母看见发育不良的我,拖回来那么一个大树根,不但没有嘲笑和责备,反而帮忙清洗、晒干,然后将它搬到我的书房中去。

  以后的许多年,我捡过许多奇奇怪怪的东西回家,父母并不嫌烦,反而特别看重那批不值钱但对我特别有意义的东西。他们自我小时候,就无可奈何地接纳了这一个女儿,这一个有时候被亲戚叫成怪人的孩子。”看到这儿真感动呢,有着这样的父母,三毛才得以成为永恒的经典呐。

  我有过的宝贝多失散了。小时候,我在一棵水杉下和伙伴们挖宝,没想到真有宝——先是挖到了一个生锈的古铜板,大家兴奋地哄抢着时又挖到了一枚黑金属的钥匙(很古典的造型),我果断放弃铜板,大家很满意地达成一致,各得其宝。嘿嘿,我那个激动呀,(上小学还是初中?忘啦)找了根紫色的线串了挂脖子叻,挂了整整一周哪,这对我是很稀奇的事,我可不爱带饰物——任何!

  后来,后来我不知发了哪门子的痴,脑子一抽风 ,就把它给丢在花园的水塘子里了。后悔啊~~~~后来高中 还在随笔里写了生平第一首诗给那枚黑古钥匙,哦哦 我那个悔诶…………

  “对于穿着,并不是不喜欢,相反的,就是因为太喜欢了,反而十分固执地挑选那种自然风味的打扮。这么一来,橱窗里流行的服饰全都不合心意”

  越看越入味啊,《我要心形的》那一篇第一次让我觉得婚姻可以这么美。还有那句“逛市集是逛一辈子也不会厌的。”也颇有同感。

  永恒的爱 ——《我的宝贝》读后感

  《我的宝贝》是三毛那些宝爱的东西的照片以及关于它们的来历的故事。用三毛的话来说,那些被拍成的首饰照片,每一个都拥有它自己的来历,故事的背后,当然是世界上最可贵的人。那些可贵的人,带来了这些首饰,也带来了它们的故事。“人,空空地来,空空地去,尘世间所拥有的一切,都不过转眼成空。我们所能带走的、留下的,除了爱之外,还有什么呢?而,爱的极可贵和崇高,也在这种比较之下,显出了它无与伦比的永恒。”这是三毛在缘起中写的文字,第一次读这段话的时候,感觉作者有些许的悲伤,读罢全书,才晓得这段话语里蕴藏着她对那一件件饰品深情的爱。

  三毛对于旧古董、古物有着忠诚的爱,她喜欢在南美洲印第安人的地方穿梭于大街小巷的古店、古玩街里,香港卖古玩的小街小铺,尤其是那些不起眼的街边摊,她更是能“掏尽黄沙始到金”。在众多的宝贝里,很难说三毛对哪一件情有独钟,只因每一件都有属于它的独一无二的故事。或许,那串她常常戴在脖子上的“布各德特”是她所有首饰中最心爱的一个。看到这个来自异域的名字,我的眼前似乎就看到了那个刮着漫天黄沙的炎热的沙漠正午,一个全身蒙着黑布头的沙漠女人,张开手掌,露出那团脏脏的泥巴似的“布各德特”。而三毛却像得了宝似的,将它小心地洗着,洗出了带着些微古斑灰银的牌子。从此以后,无论天涯海角,在三毛众多的照片里,我们都可以寻找到那块“布各德特”。这就是一种魔术,奇幻的美里面藏着灵魂。

  写到三毛,我们总会想到荷西。就像提到张爱玲,我们总会想到苍凉的手势一样。是的,在《我的宝贝》这本书中,荷西的身影也一直存在。印象最深刻的是他俩结婚的时候,不像今天的人们结婚那么奢侈。那时候的三毛和荷西,在炎热的落后的撒哈拉沙漠,那时候的他们没有房,没有车,没有床架,没有家具,没有水,没有电,没有吃的,没有穿的,甚而没有一件新娘的嫁衣和一朵鲜花。而他们就这样要结婚了,时间是下午六点。接近黄昏的时候,荷西带回来了他送给三毛的结婚礼物——一副完整的骆驼头骨。三毛爱的不得了,“将手放在他肩上,给了他轻轻一吻。”茫茫的大沙漠里,荷西都快走死、烤死,才得来这副完全的头骨。这副头骨便成为了六年后荷西突然离开这个世界后,留下来的陪着三毛的信物。“就请它陪着我,在奔向彼岸的时候,一同去赴一个久等了的约会吧。”这是三毛对这副头骨的深情的寄托,也是她对这副头骨比海深的情意。

  书中收藏的三毛的宝贝很多很多,可谓琳琅满目,数不胜数,她的挂毡,她的银器,她的陶罐......尘世间有如此多的东西值得她收藏,她就像一位守财奴一样,细细数着这些宝贝,浸润于永恒的爱,走向彼岸的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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