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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围城有感2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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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围城有感2000字

  围城写了一群知识分子的群像。那大家有何感想?下面是学习啦小编精心为你整理读围城有感2000字,一起来看看。

  读围城有感2000字篇1

  《围城》讲的是什么,讲的是情,其实再说深一点,就是以情说人生,大家都知道的那一句,“婚姻如围城,城中的人想出来,城外的人想进去”,人生诸事,大抵如此,拿感情说事,通用性比较好,每个人都有着不同的生活,有人想唱歌,有人想跳舞,有人爱红妆,有人爱武装,可是但凡是人,那心中总有感情,无论是情场老手,还是得道高僧,也都有过当年,估计钱老深谙其道,所以讲述了一个叫方鸿渐的人的情感经历。

  《围城》的主角就是方鸿渐,他一共遇到四个女人:鲍小姐、苏文纨、唐晓芙和孙柔嘉,这其中和鲍小姐是属于一夜风流,和余下三个才有感情纠葛。这三位女性,三种类型。先说苏文纨,苏文纨就是现在的白富美(也许没那么美),老爸是当官的,自己是博士,还是国外的博士,优秀到不要再优秀,一般人都觉得这种女人一定是要嫁牛人的了,就连方鸿渐家里的一向自负老太爷都说自己的儿子配不上她,可其实众人有所不知,有些这种什么都不缺的女人选择对象的时候反而不会过分挑剔财富与地位,因为她自己家就有嘛,她看中什么呢,因人而异吧,就苏文纨而言,估计是看上了方鸿渐那种有点迂腐的正直,加上有点才学,同时为人比较随和吧。不过她

  没看出方鸿渐最重要的一个特点,这个待会再说。就方鸿渐跟其“竞争对手”赵辛楣相比,应该是赵辛楣胜出,但赵辛楣相对比较高傲,趾高气昂,这可不是苏大小姐所喜欢的,所以苦追却是追不到。(这里额外吐槽一下,其实个人觉得苏文纨就是觉得看方鸿渐比赵辛楣顺眼,也可以理解为在苏文纨眼里方鸿渐长得帅一点,人有时候就这么怪,众人之中就看某人顺眼,看某人不顺眼,没有理由。)

  再说唐晓芙,书中最完美的女性,被称为“时代的罕物”,但又是作者笔墨最少的一位,就现实而言,理想化的东西不会存在,所以作者无法多加笔墨,因为越加越假。就本人个人观点,唐晓芙事实上是方鸿渐唯一爱上的女人,这个也待会再评。唐晓芙是什么类型呢,换做今天的说法,就是有点倾城,有点倾国,却不为世俗污染,仍然明媚的女子。尽管唐晓芙的父母说自己女儿是交际明星,但估计唐晓芙本人很纯,因为她说过一句很牛的话:“我爱的人,我要能够占领他整个生命,他在碰见我以前,没有过去,留着空白等待我”,唐晓芙既然能说出这句话,说明她自己应该没有过去,所以才说这么有底气的一句话。她所谓的交际明星,就是不断地去结识朋友,估计男性居多,但她只是一般来往,从中找那个自己要找的人,终于,她发现了方鸿渐,可惜最后却无疾而终。个中原因,待会再说。

  最后登场的是孙柔嘉,那个最后成为方鸿渐妻子的人。相对于前面两位,孙柔嘉就显得有点失色,没有那么显赫的背景,不倾城,不倾国,也不那么明媚,她本是三个当中综合得分最低的,却和方鸿渐走到了一起(当然,得到方鸿渐也并不一定是什么好事)。孙柔嘉从平庸到一开始根本没有进入到方鸿渐的眼帘,到最后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男人,本来算是功成圆满,可是小说最后却是双方的争执与离开结束。

  现在回过头来细说一下三位,先说方鸿渐遇到苏文纨,方鸿渐自己很早就说“自己和苏文纨是两条平行线,永远也走不到一起”,其实就是说只可以做朋友,没办法做恋人。说白了,就是没感觉。这让我想到一句爱情经典语:如果恋人分手后还能做朋友,要么是当初大家都只是玩玩而已,要么有人在默默忍受,还有你常听到的一句话she is just not that into you,这种,其实就是没感觉。至于方鸿渐为什么会没感觉呢,这个爱情问题是否需要理由呢?对于当事人来说,没感觉不需要理由,对于旁观者来说,还是要分析一下子的。

  个人认为,方鸿渐对苏文纨没感觉主要有三个原因:一,苏文纨不是方鸿渐喜欢的类型,苏文纨是那种没办法给男人小鸟依人的感觉,虽然苏也在方鸿渐面前装过可爱,可是在方看来不过是东施效颦罢了;二,苏文纨太优秀,让方的潜意识里感到自卑和不安;三,苏文纨性格太强势,这对于传统观念很强的方鸿渐以及他的家人来说是非常受不了的,在《围城》后面说孙柔嘉来到方家的时候,其父母特别是妯娌就特别看不惯孙的大小姐作风,要知道,孙柔嘉可是三位女主角中对方鸿渐够百依百顺的了,这样的尚且看不惯,那苏文纨更是为方家上下所不容了。所以,综上所述,苏文纨这样的贵族名校大小姐就被PK掉了。

  再说第二位,唐晓芙同学,唐晓芙对于方鸿渐来说,可谓是一见钟情,用现在的话说,方鸿渐脑子里有一个对梦中情人描述的列表,当他看到唐晓芙的时候,就发现那张列表写的人就是唐晓芙,所以,方鸿渐可以说一来就爱上了唐晓芙。可是爱情和婚姻是两码事,爱是爱,并不代表可以走到一起,方鸿渐最终和唐晓芙分手告终,何故呢?一般人都看出至少有两点:一,方鸿渐太过于软弱,方鸿渐一个软弱的男人,遇到唐晓芙合得来还是因

  为他年长唐晓芙很多,不然一样的被强势,另外,唐晓芙还有个超级强势的姐姐苏文纨,方鸿渐实在不知道该怎样去面对;其次,方鸿渐其实内心被唐晓芙的那句名言戳中了痛点,自认为自己这样老牛吃嫩草的行为有点不妥,更何况自己还有过一段风流史,更觉得脸上无光,之前苏文纨没有把这事告诉唐晓芙自己还可以瞒天过海,现在总不至于掩耳盗铃吧,所以还是算了。除了这两点理由我觉得还有更实际的东西,对方鸿渐来讲,唐晓芙这样一个活泼的少女,当真正到了婚姻的柴米油盐,真的还能像恋爱时打打网球那样吗,而对于唐晓芙来说,方鸿渐这么一个谈吐机智的大叔,却不善在职场发展,那拿什么来保证衣食无忧呢。

  最后到了孙柔嘉时间,其实我个人不喜欢孙柔嘉,所以每次说到孙都有点不想多写,不过还是得把方鸿渐对孙的感觉写清楚,不然对不起读者的支持了。为什么方鸿渐会选择孙柔嘉?主要就在对方鸿渐的态度上,孙对方鸿渐是最好的,最上心的,大有愿意为对方付出以及想尽办法讨方的欢心,这到让我想到我们常说的态度决定一切,有时候我们在做事情的时候,往往强者觉得不屑结果反而没做好,而弱者一来就觉得自己弱,努力了反而做成了。上面两位大小姐,虽说都爱过方鸿渐,不过她们心里面始终有一个观念,追求姑奶奶的人多了去了。想想苏文纨,光是在小说出现的就有赵辛楣这样的牛人,唐晓芙也是一群男人追,到了孙柔嘉,只剩下一个陆子潇这

  种猥琐男喜欢她,所以她可以放下身段去追求自己心目中的白马王子方鸿渐,这就是孙柔嘉获得胜利的原因,她的手段以及态度,非常适合方鸿渐这样软弱而骨子里又十分传统的小生,所以她胜利了,不过好景不长啊,方鸿渐回到上海的落魄使得孙柔嘉也受不了了,想来也是,嫁汉嫁汉,穿衣吃饭,孙柔嘉也是女人,于是对方鸿渐的不满日益明显,两人的矛盾在孙柔嘉的姑妈的撺掇下爆发,最后孙柔嘉离家去了姑妈家,方鸿渐也计划离开上海去重庆,小说结束。

  小说结束,不过读者多会有两问,一是方鸿渐与孙柔嘉的未来如何,二是方鸿渐的人生如果可以重来,应该选择谁。

  对于方鸿渐的婚姻的未来,其实钱钟书先生故意给了一个模棱两可的情况,任由读者去猜想,我个人认为方鸿渐不会因此就跟孙柔嘉分手,还是就这样过,虽然作品上面写到孙柔嘉被姑妈接回家了,方鸿渐又想去重庆工作,但是不要忘了细节,一是方鸿渐离家而去的时候仍然想回去道歉好了,而且孙柔嘉回姑妈家的时候还在安排方鸿渐第二天的早饭,所以两人分手到不至于,只是不幸福罢了。再说了,旧时的人,对婚姻还是有几分尊重,不到最后一刻,不会说离就离。

  第二个问题是方鸿渐应该选谁,在我看来,应该选苏文纨,方鸿渐自己傻,以为找孙柔嘉自己就能够保住形象和颜面了,实在是可笑,自己没本事,迟早会被妻子骂没用,要敢面对现实,还不如一来就选择苏小姐,一样地在妻子面前没多大面子,但是生活质量和社会地位要高很多,何乐而不为。也许有人觉得这番说法过于现实,但是本来方鸿渐也不爱孙柔嘉啊,在这种情况下,还不如选苏文纨。这时候又有人说,那唐晓芙呢,两人这么要好,写信都是一堆一堆的,克服一下不还有真爱么,我只能用一句歌词来说,“印象中爱情好像顶不住那时间”,婚姻跟爱情还是有很多不同,不懂的人自己去成长。

  末了,想再说一下围城理论,我觉得无论做事什么,无论你在城中或是城外,尽量做好眼前就是了,人生本来如白驹过隙,任何一段时间,都是无法回去的属于你自己的唯一经历,且行且珍惜。

  读围城有感2000字篇2

  以前就听人提起过《围城》,最熟悉的语句自然是那句:“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围城》是钱钟书先生一生中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堪称中国近、当代小说中的经典之作,这是一部读来如嚼橄榄回味无穷的奇书。在妙趣横生、妙喻迭出的幽默外表下,深藏着令过来人低徊轻叹、令少不更事者然若失。因此,它是一部以看似超然的调侃语调述说人生无奈的笑面悲剧。

  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婚姻与事业、学习与娱乐、发展与落后、成功与失败,都是这座七彩城中的一种颜色,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是城中的一种元素。当一切人和事因为努力和乐观而变得美好,当城中的色彩都均匀和谐时,那么这座围城就不再是一种可怕的束缚和压力,而是一个幸福的乐园。没有人会试图离开她,即使是自怜自哀的方鸿渐也会喜欢,假恶丑也会被同化为真善美。也许世界永远不会变得如此美好,但允许我心中永远存在这种美好的理想。

  我们的生活中“围城”随处可见。不仅仅是恋爱婚姻、工作事业,还有学习生活、交友处世,无一不有一个“城”把我们“围”着。“围城”——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 钱钟书用幽默的语言、深刻的哲理、巧妙的比喻,站在一定高度俯看人生,批判了人性的丑恶、虚荣。如:“夜仿佛纸浸了油,变成半透明体了,它给太阳拥抱住了,分不出身来,也许是给太阳陶醉了,所以夕照晚霞隐褪后的夜色也带着酡红”、“孙太太眼睛红肿,眼眶似乎饱和着眼泪,像夏天早晨花瓣上的露水,手指那么轻轻一碰就会掉下来”、“苏小姐双颊涂的淡胭脂下面忽然晕出红来,像纸上沁的油渍,顷刻布到满脸,腼腆得迷人”。

  又如:“我们一天要想到不知多少人,亲戚、朋友、仇人,以及不相干的见过面的人。人事太忙了,不许我们全神贯注,无间断地怀念一个人。我们一生对于最亲爱的人的想念,加起来恐怕不到一点钟,此外不过是念头在他身上瞥过,想到而已”、“一个人的缺点正像猴子的尾巴,猴子蹲在地面的时候尾巴是看不见的,直到他向树上爬,就把后部供大众瞻仰,可是这红臀长尾巴本来就有,并非地位爬高了的新标识”。这些语句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时而让人忍俊不禁,时而又想像着作者所描述的情景,给人深深的同感,仿佛身临其境、如见其人。

  当我读完全文后,有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感到意犹未尽,故事戛然而止了。是啊,一切就这样都“结束”了吗?对于主人公的故事,对于整个《围城》,让人去细细地思索、静静地品味、慢慢地鉴赏。全文最后一句话:“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这种时间上的巧合不正是反映了世事的苍凉与变迁吗?

  读完《围城》,从主人公精彩而又独特的故事前后,我看到了作者所表达的人性和表现的哲理,以及作者在文中生动传神的描述。笔者认为,这些精髓需要我们去理解、去意会、去感悟……

  主人公方鸿渐从欧洲留学回国后,进出事业、爱情、家庭三座”围城”,屡屡抗战,最后仍免不了失败的命运,书中还塑造了另一些“归海派”人物和国内的知识分子,如空虚无聊的赵辛楣,矫情浅薄的苏文纨,纯真可爱的唐晓芙,巧于心计的孙柔嘉,虚伪卑鄙的李梅亭。作者通过细致入微的心理描写,运用讽刺的语言和巧妙的比喻,入情入理的发掘了人物的隐秘心理。

  性格决定命运,我想是这样的,书中的主人公方渐鸿就是这句话的真实写照。他虽然善良,但又有些懦弱,缺乏原则,甚至还带有一丝玩世不恭的态度,正是因为这种性格,使他身陷“围城”。其实,“围城”都是自己创造的,他想成为大人物,这出发点是好的,但他只想去改变环境,并没有认识到自身的问题。在那个时代,作个大人物不容易,必须有高尚的品质和情操,要具备很多优点……用自己的人格魅力赢得他人的尊重,或者利用旁门左道,利用手段,做一些自己都觉得对不起自己的事情。而方鸿渐,他是一个典型的知识分子,面对自己的欲望,他有些亦正亦邪,他一直在两者交界处游荡。正是这种性格,使他身陷自己为自己创造的“围城”。

  我认为,做人应该有原则,应该用正当的手段去达成自己的目标,如果这个目标现在实现不了,就只能说明你自身还存在着一些问题,要多看看自身的因素。如果目标很大,可能自己无法实现,那也不要为达目的而不择手段。要做事,先学做人,如果一个人连最基本的做人原则都没有,是不可能成功的。我觉得,一个人一生最大的成就莫过于学会做人,当自己已是不惑之年时,回想自己的一生,或顺利,或坎坷,但自己问心无愧,这便是一生最大的成就。

  可方渐鸿偏偏爱慕虚荣,看到他购买假文凭那段时,我不禁心生笑意。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他购买了假文凭,买了以后又觉得良心受到了谴责,他又深陷“围城”了。而这个“围城”,使他自己为自己筑建的枷锁,一切皆因欲望,利益,虚荣。

  在竞争愈加激烈的今天,更多的人为了自己的利益和虚荣所困。这本书恰巧揭示了人的心灵最深处的罪恶。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躲在黑暗的角落里,或攻于心计,明争暗斗,甚至不是你死就是我亡,人们在贪婪和欲望的驱使下变得可怕。这本书,更是我们清楚地认识到欲望和利益的可怕。

  方渐鸿一生中遭遇了很多“围城”,这是他的性格决定的,这些看似偶然的困扰,事实上却是必然的。

  这本书写得也很有文学色彩。作者幽默的笔墨使一个性格鲜明的小人物跃然纸上。有人说,方渐鸿是作者本人的影子,无论是真是假,方渐鸿这个人物作者描写得非常到位。作者的笔墨幽默,在几处人物的外貌描写中也得以体现。但更令我佩服的是作者以幽默的语言讽刺嘲弄一些社会现象,文字顺畅,使人读起来通俗易懂。在写作方面这本书也有很多我值得学习的地方。

  其实,有时我们也会身陷“围城”,但更多都是我们自己为自己创造的。我曾经也有很多烦恼和困扰,现在看来,也不足为奇了。成功要靠自己努力争取,“如果你失败了,就说明你还不够强大,让自己变得强大起来吧!”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想要成功,只能改变自己。只能是我去适应环境,环境并不会来适应我。想要打破自己身边的“围城”很简单,凡事应更多地站在客观的角度去考虑,多找找自身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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