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读后感3000字(2)
这种叛逆的思想,在当时反映在爱情上是带有相当强烈的病态,畸形,伤感的。也只能落个“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的结局了。贾母与王夫人处心积虑策划了一场骗局,硬是要把薛宝钗嫁给宝玉无非是为了使联络有亲的四大家族,亲上加亲,便于扩大自己的政治势力。一旦到了维护自己利益的关键上贾母即使将自己的命根子,心肝宝贝,置于死地也在所不惜。而宝黛他们却把自己婚姻的希望一再寄托再贾母身上,希望得到贾母的支持与允诺,简直是迂腐,软弱之极。
想想他们用建筑在蔑视封建“仕途经济”的思想基础上的“木石姻缘”,去对抗封建卫道者精心安排的“金玉良缘”,怎能不落个玉石俱焚的下场呢?
悲就悲在我们看尽了这种荒.唐的阶级观念产生的爱情悲剧,还是无法避免在现实的社会中仍有被迫门当户对的才能成婚的想法,让婚姻远离了爱情,直至枯萎,永远不断延续着悲剧。
红楼梦读后感3000字作文篇三
今年暑假我读了中国四大名著之一的《红楼梦》,我读完第一章就已经爱不释手了。
它主要是以宝黛二人的爱情悲剧写的,它以生动的描写,写出了那时候大家族的悲欢离合。在这个故事中,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林黛玉了,因为我觉得她美丽、聪明,又很好学,还知书达理。不过,她的缺点就是太多愁善感。我最不喜欢的人物就是薛宝钗,因为她明知黛玉多愁善感,没有妈妈,还在薛姨妈怀里撒娇,感觉好像是故意的。我不太喜欢《红楼梦》的结尾部分,因为太悲惨了。
读了《红楼梦》,让我对中国历史产生了很大的兴趣。我还要学习《红楼梦》中人物的优点,从自身找找有没有和里面人物同样的缺点,并把它改正。这是我第一次看《红楼梦》,有些地方还不是太懂,以后有时间我会再好好阅读它,相信会有更多的体会和感想。
《红楼梦》塑造了一个跛足道人,他的眼睛正是大观眼睛,所以他看到了一个欲望无穷、沽名钓誉、巧取豪夺的泥浊世界,“世人都晓神仙好,惟有功名忘不了”,“世人都说神仙好,只有金银忘不了”,他所唱的《好了歌》,正是荒诞歌。甄士隐为《好了歌》作了注解。他的解,是对泥浊世界和荒诞人生的“解构”。原来,这个金玉其外的人群舞台,演的不过是一幕幕荒诞戏剧:“乱哄哄你方唱罢我登场,反认他乡是故乡。甚荒.唐,到头来都是为他人作嫁衣裳。”《红楼梦》有一首荒诞主题歌,还有一个荒诞象征物,这就是“风月宝鉴”。
宝鉴的这一面是美色,宝鉴的另一面是骷髅。贾瑞死在美女的毒计之下是惨剧,而追逐骷髅似的幻影幻象则是几乎人人都有的荒诞剧。难道只有贾瑞拥抱骷髅?人世间在仕途经济路上辛苦奔波、走火入魔的名利之徒,哪一个不是生活在幻觉之中的贾瑞?总之,揭示世道人生甚荒.唐的荒诞性,是《红楼梦》极为深刻的另一内涵。
如果说,林黛玉之死是《红楼梦》悲剧最深刻的一幕,那么,贾雨村的故事则是《红楼梦》喜剧最典型的一幕。《红楼梦》的大情节刚刚展开,就有贾雨村“葫芦僧判葫芦案”。熟悉《红楼梦》的读者都知道贾雨村本来还是想当一名好官的。他出身诗书仕宦之族,当他家道衰落后在甄士隐家隔壁的葫芦庙里卖文为生时,也是志气不凡才会被甄氏所看中并资助他上京赴考中了进士,还当了县太爷。被革职后浪迹天下又当了林黛玉的塾师。聪明的他通过林如海的关系和推荐,便在贾政的帮助下“补授了应天府”。可是一下马上任就碰上薛蟠倚财仗势抢夺英莲、打死冯渊的讼事。
贾雨村开始面对事实时也正气凛然,大怒道:“岂有这样放屁的事!打死人命就白白的走了,再拿不来的!”并发签差人立刻把凶犯族中人拿来拷问。可是,站在桌边上的“门子”对他使了一个眼色,雨村心中疑怪,只好停了手,来到密室听这个听差叙述讼事的来龙去脉和保乌纱帽的“护官符”,而讼事中的被告恰恰是护官符中的薛家,又连及同在“护官符”中的贾家,甚至王家,这可非同小可。最后,他听了“门子”的鬼主意虽口称“不妥,不妥”,还是采纳了“不妥”的处理办法,昧着良心,徇情枉法,胡乱判断了此案,放走凶手,之后便急忙作书信两封给贾政与王子腾报功,说一声“令甥之事已定,不必过虑”。为了封锁此事,又把那个给他使眼色、出计谋的门子发配远方充军,以堵其口。
王国维在评说《红楼梦》的悲剧价值时,指出关键性的一点,是《红楼梦》不把悲剧之因归罪于几个“蛇蝎之人”,而是“共同关系”的结果,如林黛玉,她并非死于几个“封建主义者”之手,而是死于共同关系的“共犯结构”之中。而“结构中人”并非坏人,恰恰是一些爱她的人,包括最爱他的贾宝玉与贾母。他们实际上都成了制造林黛玉悲剧的共谋,都有一份责任。这种悲剧不是偶然性的悲剧,而是人处于社会关系结构之中成为“结构的人质”的悲剧。
《红楼梦》的忏悔意识,正是意识到自己乃是共谋而负有一份责任的意识。《红楼梦》正因为有此意识而摆脱了“谁是凶手”的世俗视角,进入以共负原则为精神支点的超越视角。可惜王国维未能发现《红楼梦》美学价值中的另一半--喜剧价值同样具有它的特殊的深刻性,即同样没有陷入世俗视角之中。
贾雨村在乱判葫芦案中扮演荒诞主体的角色,但他并不是“蛇蝎之人”的角色。当他以生命个体的本然面对讼事时,头脑非常清醒,判断非常明快,可是,一旦讼事进入社会关系结构网络之中,他便没有,并立即变成了结构的人质。他面对明目张胆的杀人行为而发怒时,既有良心也有忠心(忠于王法),可是良心与忠心的代价是必将毁掉他的刚刚起步的仕途前程。一念之差,他选择了徇私枉法,也因此变审判官为“凶手的共谋”。可见,冯渊无端被打死,既是薛蟠的罪,也是支撑薛蟠的整个社会大结构的共同犯罪。说薛蟠仗势杀人,这个“势”,就是他背后的结构。
贾雨村在葫芦戏中扮演荒诞角色,表面上是喜剧,内在则是一个士人没有、没有灵魂主体性的深刻悲剧。总之,《红楼梦》的内在结构,是悲剧与荒诞剧兼备的双重结构。也可以说,《红楼梦》的伟大,是大悲剧与大喜剧融合为一、同时呈现出双重意蕴的伟大。一百年来的《红楼梦》研究只重其悲剧性,忽略其荒诞性,今天正需要我们做一补充。
王国维说《红楼梦》是哲学的,指的不是《红楼梦》的哲学理念,而是它的生命哲学意味和审美意味,即由《红楼梦》的主人公贾宝玉、林黛玉及其他女子等美丽生命所呈现的生命形上意味。也就是说《红楼梦》的永恒魅力和美感源泉,不在于它与社会形态变动相连接而产生的意识形态,而在于它呈现了一群生命,一群空前精彩的诗意个体生命。这些生命,也带有儿童的天真和原始的气息,在你争我夺的功利社会里都在内心保持一种最质朴、最纯正的东西。
《红楼梦》塑造林黛玉等一群至真至美的诗意女子形象,是中国文学前无古人、后启来者的奇观,也是世界文学的奇观。《红楼梦》女性诗意生命系列中最有代表性的几个主要形象,如林黛玉、晴雯、鸳鸯等有一共同特点:不仅外貌极美,而且有奇特的内心,这便是内在诗情。
贾宝玉称她们属于净水世界,这不仅是概括她们的“柔情似水”的女性生理特点,而且概述了她们有一种天生的与男子泥浊世界拉开内心距离的极为干净的心理特点。她们的干净,是内心最深处的干净,她们的美丽,是植根于真性情的美丽。因此,曹雪芹给予她们的生命以最高的礼赞。
他通过贾宝玉作《芙蓉女儿诔》礼赞晴雯说:“其为质则金玉不足喻其贵,其为性则冰雪不足喻其洁,其为神则星日不足喻其精,其为貌则花月不足喻其色”,这一赞辞,既是献给晴雯,也是献给其他所有的诗意女子。《芙蓉女儿诔》出现于《红楼梦》的第七十八回,至此,曹雪芹的眼泪快流尽了。
他借宝玉对所爱女子的最高也是最后的礼赞,包含着绝望,也包含着希望。那个以国贼禄鬼为主体的泥浊世界使他绝望,但是,那个如同星辰日月的净水世界则寄托着他的诗意梦想。《红楼梦》的哲学意味正是,人类的诗意的生命应当生活在泥浊世界的彼岸,不要落入巧取豪夺的深渊之中。
人生只是到人间走一遭的瞬间,最高的诗意应是“质本洁来还洁去”,如林黛玉、晴雯、鸳鸯、尤三姐等,返回宇宙深处的故乡时,不带俗世中浊泥与尘埃,乃是一片身心的明净与明丽。《红楼梦》充满悲剧氛围,正是因为它本身就是这样一曲悲绝千古的诗意生命的挽歌。
红楼梦读后感3000字作文篇四
总有一段记忆值得细细回味,总有一些脸庞值得一生铭记,总有一本好书值得再三品读。
—题记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这是《红楼梦》结篇时作者留下的一首感慨诗作。五读《红楼梦》,四次在书尾或读或背出这首诗,给我的感受像是成长,从懵懂到冲动,再到沉重,最后剩下释然与希冀。我不敢谈论《红楼梦》,仅仅怀着一种怀念的心情述说我与她的五次触碰。
初读《红楼》:混乱
初中二年级第一次读《红楼梦》。我还记得那时只是因为某次考卷上一题“试写出《红楼梦》中‘金陵十二钗’中的八位”难倒了全班几乎全部同学,班主任因此建议大家读读这本“中国古典小说巅峰之作”。在“学习是天,分数是地”的年龄里,老师的话便是圣旨。不久我便从书店搬回了《红楼梦》。面对着眼前蝌蚪般密密麻麻的小字,我唯一的感受就是这要读到何年何月!庆幸的是我从小就不是轻诺寡信的人,承诺妈妈买回来后一定读完让我硬着头皮读了下去。其间,但凡遇到诗词便自动跳跃,看见闲话家常就统统屏蔽,涉及纵古论今就置之不理,每个周末抱着这本巨著真正专注的只是那些对不上身份的名字。
以错过《红楼梦》精髓为代价,我仅仅用了不到一学期的周末部分时间就完结了这部让无数红学学者穷尽一生也研究不透的大部头。收获是,知道了书的作者是清朝曹雪芹,写的是某朝贾王史薛四大家族的兴衰史(老师说过)及宝、黛、钗的三角恋情(老实说应该屏蔽),虽然基本对不上号,但却背熟了“元迎探惜四春、宝钗、黛玉、李纨、秦可卿、王熙凤、史湘云、妙玉、巧姐”这十二冠首金陵女子。不知道“奴今葬花人笑痴,他日葬花知是谁”的是黛玉,不知道“金玉良缘”“木石前盟”指的分别是宝玉宝钗、宝玉黛玉,不知道“海棠诗社”因何而结,又为何无果而终,甚至不知道纷繁的宁荣二府里谁主谁仆,谁是谁的妻子,谁与谁是父子。与《红楼梦》的初次触碰在一片混乱中结束,那时,我当真以为她就是“满纸荒.唐言”!
再会《红楼》:巧合
中考结束后的那年暑假我成了新华书店的常客。因为天热,新华书店是假期无所事事的学生的首选去处。还记得有一天书店人很多,我没能找到看书的最佳位置,只好改变行程,去逛离学校很近的一条很热闹的街。许是夏日的午后太过闷热,往日人来人往的街道略显冷清,倒是街尽头一家没有店名的书店里还停驻着几个大学生模样的青年人。平常到这儿来不是玩儿就是吃,我还是第一次知道这里有个书店。进去后才知道这里卖的多是旧期刊杂志,也有一些盗版的书籍。出于打发时间的目的吧,我很随意的扫视着一排排列混乱的书,不久便被深红的颜色吸引,抽出两本古朴且书页略微泛黄的厚书——《红楼梦》,已经记不起当时为什么明知道家里有一本沉睡已久的《红楼梦》还是用两个月的冷饮钱买下了她们,只知道抱着她们回家的时候很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