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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图书馆管理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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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图书馆管理制度大全10篇

各种管理制度都有自己特定的适用范围,在这个范围内,所有同类事情,均需按此制度办理。以下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学校图书馆管理制度10篇,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学校图书馆管理制度大全

学校图书馆管理制度【篇1】

1、学生管理员到岗后,图书馆将根据岗位不同,分别进行岗位职责培训。学生管理员应尽快熟悉本岗工作,自觉遵守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

2、为读者服务是图书馆工作的宗旨,为此,要求每个学生管理员对待读者要说话和气,耐心讲解,不能与读者争吵,树立图书馆优质服务的良好形象。

3、学生管理员应该按时上岗,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星期一到星期五上岗时间为12:50—13:20。

4、如遇到课程临时调整或临时性的学生活动与工作时间相冲突,可以找本班或本年级的学生管理员替班。如无法自行调整的,必须向所在图书馆的老师请假,由老师安排其他学生管理员上岗。

5、学生管理员上岗前应把手机调为震动或静音,杜绝手机发出声音。

6、学生管理员应认真履行自己所在图书室岗位职责,重点做好借阅学生借阅过程的监督和提醒。工作中要团结协作,配合老师认真搞好图书借阅、书架整理、环境卫生等工作。

7、学生管理员应坚守工作岗位,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准将他人私自带入工作区域内。

8、学生管理员应维持好书库、阅览室的秩序,对大声喧哗者可劝其离馆,情况严重者应报告图书馆老师。

9、爱护公共财产,节约用电,学生管理员下班后应整理好书库、阅览室,注意及时关灯、关窗,阅览室的期刊一律不准私自带出室外。

10、对工作态度不严谨、散漫、没有组织性纪律性的学生管理员,图书馆老师有权进行批评教育。

11、在阅览室工作的学生管理员,应认真刊登好各自的值班管理记录,不能虚登、代登、涂改,学生管理员的考勤由所在图书室老师执行,严禁私自更改,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每月底图书馆老师根据考勤情况进行统计。

12、学生管理员禁止利用工作之便违反图书馆的相关规定,否则,图书馆将予以辞退。情节严重者,将报德育处给予相应处分。

13、受聘学生管理员如遇到特殊情况需要退岗,需要提前两周与班主任老师联系,并由班主任老师与图书馆老师联系,商议解决办法。

学校图书馆管理制度【篇2】

图书借阅工作是图书室日常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学校图书管理质量和效率,为规范此项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师生借阅图书资料,必须办理借阅手续,借、还均须签名,并注明日期。教师教学图书每次借阅不超过5本,借期两周。学生每班可集体借阅,每次人均不超过2本,借期两周。因故不能按期归还者应办理续借手续。资料查找在图书室完成,资料书籍、杂志一律不外借。

二、学生阅读课借阅图书,由指导教师负责办理借阅手续,归还时应清理图书数量,按图书类别放回原处。

三、学校为教师订阅的杂志由图书室统一管理,各教师阅读后送交图书室作资料保存,如有丢失照价赔偿。

四、图书要加强爱护,全校师生都要爱惜图书,不得将图书、杂志、报刊斯毁、涂污划线摺角等,不允许乱写乱画。如有违反按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酌情赔偿或罚款处理。

五、遗失书刊,原则上应赔偿原书。如不能实现,应2倍赔偿,孤本等贵重图书按原价3~5倍赔款。成套书刊遗失一册,按全套价赔款,余书仍留室存藏。对书刊有轻微损坏者要给以批评教育,并责其认真修好。对于珍贵文献、资料要妥善保存,非经领导同意不得外借,对于破损书籍应及时修补,延长使用寿命。

六、如果发现偷书者,一律处理,按该书的五至十倍罚款,并全校通告批评。

学校图书馆管理制度【篇3】

1、学生一律凭借书证前往图书馆借书,无证者不得入内。

2、不得转借、冒用他人借书证借书。违者一经发现,收回借书证。借书证遗失,如无特殊理由一般不予补发,平时应妥善保管。

3、进入图书馆要保持室内安静,禁止大声喧哗,禁止携带食物、饮料入内。

4、借阅的图书须加爱护,如有损坏或遗失图书的情况则应自行购买同册新书赔偿图书馆,若买不到相同图书,则按照遗失图书价格赔偿同等价格的书籍一本。

5、学生借书采用全开架借阅,书架上的书籍是按照《中图法》分类排架,请注意书号顺序,切勿乱插乱放。

6、学生凭本人借书证最多可借书籍2本,图书管理员最多可借4本。书籍借阅期限为30天,每人可续借1次。续借图书须携带借书证和需续借的图书到图书馆办理相关手续。

7、学生找到所需借阅书籍后自行到工作台自助借阅机或找图书馆老师办理借书手续。

8、学生中途转学或毕业,则应还清图书,办理好手续方可离校。

9、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00下午:11:30—16:30

学校图书馆管理制度【篇4】

一、本阅览室由图书管理人员负责管理,凡本校师生均可入阅读。

二、读者入室阅读,须将书包放在室外,不得携带入室。

三、本阅览室实行开架阅览,为照顾所有读者,每人限取1册,阅毕放回原处,不得乱插乱放。

四、本阅览室的报刊杂志概不外借,只许在室内阅读,如有特殊需要,经管理人员同意,并办理借阅手续后方可携带室外,借期不超过3天。

五、为保持阅览室安静的阅读环境及清洁卫生,读者入室阅览,言谈举止要讲文明礼貌,切勿高声喧哗,不得随地吐痰和抛撒纸屑,不得在室内吃零食等。

六、读者阅毕离开阅览室时,将座椅子凳子放回原处,做到轻放、轻走。

七、读者要爱护书刊,不得在书刊上涂写、圈点、卷折,不得撕剪报刊资料或带阅览室外,如有违者按赔偿制度处理。

八、管理人员待读者要主动热情,提供咨询。读者要尊重管理人员,服从管理制度。

学校图书馆管理制度【篇5】

一、入馆须知

1、本馆采用全开放服务模式,进出本馆须通过指定出入口。院内读者凭本人校园一卡通刷卡入馆;院外人员凭介绍信或本人有效证件登记后入馆。读者离开室内一律通过监测通道。

2、进入图书馆应保持言谈举止文明、衣装整齐、禁止只穿背心、拖鞋或带钉高跟鞋入馆。

3、保持图书馆安静,禁止在馆内喧哗或朗读。入馆后请将手机调至振动档,不得在室内使用手机。

4、图书馆是重点防火单位,严禁在馆内任何地方吸烟、用火。违者除令其立即将火熄灭外,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5、保持馆内清洁卫生,禁止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嚼吐口香糖。未经许可,禁止在馆内外张贴或散发广告及其他宣传品,违者应主动清除,并将视其情况按有关规定处理。

6、不得携带食品、饮料等进阅览室、自习室和书库。

7、爱护馆内设施设备,不得在阅览桌等设备及墙壁上涂抹刻画,不得随意挪动阅览桌椅;要按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计算机等现代化设备,损坏公物者,应按原价赔偿,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8、维持馆内正常阅读秩序。讲文明礼貌,讲谦让互助,不得用物品抢占阅览座位和自习室座位。工作人员将及时清理占位物品。图书馆对占位物品不负保管责任。

9、书包等私人物品可临时存放于存包柜内,个人证件、钱款等贵重物品请勿存入,妥善保管如有遗失,责任自负。不可长期占用存包柜存放各种物品。

10、在抽取书刊浏览时,请注意保持架位的整齐,不要将书刊随意乱放。

11、出入通道如监测器鸣响,请主动配合和协助保安或工作人员进行处理。

12、未办理借阅手续不得将书刊带出室外,凡不按章办理书刊借阅手续,擅自将书刊带出本馆者,一律视为盗窃书刊行为。

13、自觉遵守本馆的各项规章制度,支持工作人员按章办事。对违反上述规定者,任何人都有权进行制止和批评,情节严重者由图书馆会同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二、存包柜管理规则

为了方便读者,维护读者利益和公私财物安全,图书馆在一楼大厅设有存包柜。请读者自觉遵守以下规定:

1、图书馆存包柜由读者自助使用,仅用于读者入馆后临时存放书包、文件夹等不适宜带入阅览室、书库的个人物品。

2、图书馆存包柜锁具分总锁和分锁,总锁由图书馆管理人员控制,分锁由读者自备挂锁。

3、读者请自备挂锁将存包柜锁好,保管好钥匙并记下柜门号码,离馆时务必取走自己物品及锁具。

4、如果钥匙丢失,请立即到图书馆办理登记手续后,证实确系本人物品,图书馆方可开启总锁取走物品。

5、为保证个人物品安全,请勿将个人证件、现金、手机等贵重物品放到存包柜中。

6、存包柜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及其它违禁、危险物品。如违反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将由安全保卫部门追究存包人的责任。

7、为防止个别人长期占用存包柜,请读者务必在每天晚上22:00之前将所存物品和挂锁取走,不得过夜。图书馆每天闭馆前将统一开柜清理锁具和超期存放物品。

8、读者使用存包柜时请爱护公共财物。因敲击、刻画、撬损等行为损坏存包柜者须照价赔偿。

9、如违反规定,发生被盗或丢失物品事件,本馆概不负责。

三、借阅制度

1、外借图书

1.1、读者凭本人一卡通可借阅图书2-30册,图书借阅期限详见读者权限表。

1.2、某种图书如可借复本已全部借出,有预约权的读者可在各借书处或用计算机在网上办理图书预约请求。

1.3、读者所借图书已经到期仍需继续使用,在无读者预约的情况下,可自己在网上续借,或持一卡通到借书处或还书处办理续借手续。

1.4、读者如有过期的图书没有还回,不能再借阅其他图书;

1.5、有非正常原因闭馆及寒暑假期间,系统将通过“延期还回”功能忽略其日期,即此间的借阅天数为0。但要求学生读者在开学后开馆的第一个星期内还回所借图书,以便提高利用率;

1.6、读者所借图书必须1天后才能还回;

1.7、读者类型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图书馆办公室,我馆将做相应调整。

1.8、图书过期、遗失、损坏等,均按图书馆有关赔罚款制度执行。

2、馆内阅览

2.1、读者凭本人借阅证可以在阅览室内阅览书刊。

2.2、读者未办借阅手续,不得擅自将书刊携出阅览室外,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

2.3、阅览室内开架书刊,每位读者每次限取书刊不得超过1册,阅毕应按阅览室规定放回。

2.4、读者须遵守《池州学院图书馆阅览室管理规定》。

3、非本馆读者借书非本馆读者因承担科研项目或其它需要利用本馆藏书的读者,按《池州学院院外读者接待办法》接待。

4、特殊图书的借阅本馆工具书和特色馆藏图书不外借,读者可凭借阅证或阅览证在室内阅览。

5、解释权归图书馆。

四、图书借阅室规则

1、读者凭本人借阅证进入各借阅室,借阅证仅限本人使用,不可转借他人,违者按章处理。

2、进入室内须领取代书板,方可入室挑选图书。

3、各借阅室为全开架借阅,读者在挑选图书时,请正确使用代书板,翻阅后要整齐放回原处。

4、读者办理借阅手续时,应认真检查图书有无污损圈点、批划现象,发现后,请交给工作人员处理后,方可借阅。

5、保持室内安静,不得喧哗,严禁在借阅室内打手机,避免妨碍他人。

6、举止文明,着装大方,不得穿拖鞋、背心进入室内。

7、讲究卫生,做文明读者,在内不得抽烟,不得随地吐痰,不得乱丢果皮、纸屑等。

8、要爱护图书,污损图书按规定予以罚款。

9、未经办理外借手续的书刊,不得擅自带出室外。

10、借出的图书一天后方可归还,归还图书及赔罚款请在一楼大厅办理。

五、自习室守则

1、本室系学生读者自习场所,必须保持室内的清洁和安静。

2、进入室内,携带手机的读者必须关机或调制为“振动”状态。

3、不得在室内聊天、吸烟、不得在室内进食或饮碳酸饮料。

4、不得随地吐痰,不得随地扔弃纸屑、果皮等。

5、不得只穿背心、拖鞋入内。

6、不得用书包、书刊、文件夹等物品占位子。

7、不得将桌椅搬出室外。

8、不得在室内睡觉。

9、离开座位20分钟以上,一律视为自动放弃,其他读者可以使用座位。

违反上述规定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现刊室规则

1、本室报刊仅供读者内阅,一律不外借。

2、读者需换取号码牌后入室。

3、读者可带笔记本入室,不得自带书刊和书包。

4、室内报刊开架陈列,读者可自行取阅,但每次仅可选阅报刊1本,多选者,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其退回多选报刊,报刊阅毕须归回原处。

5、读者要爱护报刊,不得污损、撕页和偷窃,发现撕页和偷窃者,要给予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

6、读者要求复印期刊、报纸,由管理人员代办,若管理人员不能代办,读者须办理临时借刊复印手续,但每次只能带出1本。并在规定时间之前还回,否则将暂停借阅权限1学期。

七、过刊室规则

1、本室报刊仅供学生读者内阅,教职工读者若需外借,需经工作人员同意后办理外借手续。

2、读者需换取号码牌后入室。

3、读者入室可带笔记本,不得自带书刊和书包。

4、读者入室后要正确使用代书板,不得将所取过刊乱放,要保持期刊整齐有序。

5、读者要爱护报刊,不得污损、撕页和偷窃,发现偷撕者,要给予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

6、学生读者每次可选期刊1本,多选者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其退回多选期刊,期刊阅毕须放回原处。

7、读者要求复印期刊,在拿出阅览室之前需检查是否有撕页、涂污现象,并告知工作人员,并且在当班人员规定时间之前还回,否则,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八、工具书资料室规则(外文资料室规则)

1、工具书和外文资料须凭证内阅。

2、工具书和外文资料一般不外借,教师确因工作需要,经馆长批准后,可短期(一个星期)外借。

3、读者要爱护工具书和外文资料,不得污损、撕页和遗失,否则按本馆有关规章处罚。

九、电子阅览室上机守则

1、电子文献阅览室向读者提供数字化图书报刊阅览,专题性数据库查询,多媒体出版物欣赏和互联网信息浏览等方面服务。

2、进入本电子阅览室须持本人有效证件(上机卡或校园一卡通)。上机须在服务台办理上机手续,在工作人员核定的机位上机。上机过程中如想换机,须经工作人员同意,对不服从管理的上机读者,工作人员有权中止其上机。

3、本室开放时间,每天9:00至21:30,其中周四、周五12:00至21:30。

4、上机读者必须爱护机器设备,遵守电子阅览室管理制度,安全卫生制度和设备操作制度。损坏机器设备须按设备原件价格赔偿损失。

5、上机读者须严格遵守《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公共图书馆电子阅览室管理的通知》、《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公众计算机信息网络管理规范》等。严禁利用电脑设备和互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愚昧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力的;

(9)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6、不得携带非法、盗版及未经本室工作人员许可的计算机输入、输出设备上机使用,严禁私自改变电子文献阅览室原有信息系统或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数据和应用软件,违者造成损失,按我馆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7、谢绝使用自带光盘、软盘,需要正常拷贝或下载信息、文献,须征得工作人员同意,由本电子阅览室提供服务。

8、读者必须保持室内安静,严禁吸烟;不得随地吐痰,不得吃零食,乱扔杂物;上机时将所带物品存放于存包柜中。

9、本规定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归池州学院图书馆。

十、公共检索机使用规则

1、公共检索机向本馆所有读者开放,读者可在机上查询本馆馆藏文献信息、查询本人借书情况等。

2、读者上机应按检索系统使用说明进行检索、查询。

3、读者不得长时间占有检索机,,以免其他读者无法使用。

4、读者不得进行与检索无关的操作,不得破坏系统文件,不得格式化硬盘,不得删除系统文件及各种应用软件或对其重命名。

5、读者在进行留言时,请遵守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不得传播有害信息。

6、爱护公共设备,不得随意搬动、拔插或改装有关设备,不得在键盘、显示器上随意涂划,如造成损坏照价赔偿。

7、保持安静,严禁在图书馆内吸烟。

8、上机操作过程中,若发现故障,要及时报告图书馆工作人员。

9、违反以上规定,将按《图书馆管理规章制度》处理。

十一、特色馆藏室规则

本室所藏傩文化、佛文化等地方特色文化资料以及《四库全书》等,价格昂贵,且为单本收藏,一旦遗失或损坏将无法弥补,为加强管理,特制定如下规定:

1、本室资料只供本院教师以及地方文化研究的学生读者阅览。

2、本室资料只供室内阅览,不外借,不提供复印。

3、读者只能携笔、笔记本入室,书包等物品一律寄存。

4、保持室内安静、整洁,勿高声喧哗、交谈,严禁吸烟。

5、严禁在室内吃零食及饮料。

6、对所取的书刊须轻拿轻放。

7、严禁在书刊上勾画、涂抹、批注、圈点,发现此类情况,按该书刊的5倍罚款。

读者如需翻拍资料,必须经馆长同意,但不得带出室外。

十二、借阅证管理规则

为加强借阅证的管理,维持正常的借阅制度,防止图书丢失,维护读者利益,特制定本办法。

1、借阅证的发放

1.1、新生入院,以班为单位,按照学院要求领取校园一卡通,此卡即为我馆借阅凭证。

1.2、新来教职工,按学院规定办理校园一卡通,此卡即为我馆借阅凭证。

1.3、院外读者,凭本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按图书馆有关规定办理借阅证。

1.4、院外临时来馆查阅资料人员,办理当天临时阅览证,每证2元只限当天使用。

2、借阅证的使用

2.1、池州学院校园一卡通即为图书馆借阅证是读者进入本馆以及在馆内借阅文献,进行学习活动的凭证。读者进入图书馆应随身携带此卡,按相关规定使用,并自觉接受工作人员的检查。

3、借阅证挂失及补办

3.1、读者对校园一卡通要妥善保管。读者校园一卡通遗失后,应立即到图书馆大厅总服务台挂失并申请补办手续,每月第一周集中补证。挂失前所借图书由校园一卡通所有人承担责任。

3.2、补办借阅证(即校园一卡通)按学院相关规定办理。在补证期间可持学生证及图书馆开据的丢失证明进入图书馆各室阅览。

3.3、换卡。借阅证因损坏致使不能阅读的,读者须到学院校园一卡通管理处办理,以保证正常借阅。

4、验证及离院

4.1、为加强校园一卡通管理,避免给丢失校园一卡通的读者和图书馆双方带来损失,本馆将不定期查验校园一卡通。每次查验之后,未经查验的校园一卡通自动失效。

4.2、读者离开学院时(包括毕业离院、工作调动、休学、退学等)须将所借图书全部还清,并到图书馆总服务台办理借阅证注销手续,方可办理离院手续。校园一卡通所有者逝世后,人事部门在发放抚恤金之前,先由其遗属到图书馆办理还书退证手续。

4.3、读者离院时如不按规定到图书馆办理还书手续,由主管单位负责追回图书或赔偿。

5、违规处罚

校园一卡通只限本人使用,严禁转借他人,借用或冒用他人校园一卡通,一经发现即行扣留该卡,并区别不同情况处以罚款。其中经证实确为借用他人校园一卡通者处以10元以上罚款;冒用他人校园一卡通(用捡来或窃取的校园一卡通借书)处以50元以上罚款。

学校图书馆管理制度【篇6】

一、借书必须凭借书证,由本人签字,不得代签、代借,不得无证借书。

二、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如发现将其借书证收回。

三、借书证应妥善保管,如不慎遗失,应立即到图书馆登记注销;登记时如发现图书已被借出或其他情况,均由领证人负责。

四、工具书一般不外借,特殊情况必须借用时需经教务处批准,使用后应立即归还。

五、对已破损的图书,不予借出,经修补后方可出借。

六、本馆图书只限本校师生借阅,特殊情况应由有关领导同意方可借阅。

七、阅览室只供本校师生使用,非本校师生,未经许可谢绝入室。

八、阅览室报刊资料仅供在室阅读,未经许可一律不准拿出室外,若需拿出室外复印,须经阅览室管理员批准。

九、每人每次限借阅报纸或期刊一册,阅后放回原处可更换另一册。

十、不允许占位,离开座位须将私人物品带走,离开座位30分钟以上,其他读者可以使用该座位。

十一、注意清洁卫生,不得随地吐痰、吐口香糖和乱丢纸屑果皮等。

十二、爱护室内物品,不准在报刊桌凳上乱写乱画,更不准有撕页、写画、污损、剪裁等行为。

十三、保持安静,严禁在室内喧哗、闲聊、吃东西、吸烟、躺卧、打手机等。

十四、丢失或损坏报刊的,需拿同名同期同版本的报刊来赔偿,否则将按此报刊的全年价予以赔款。

学校图书馆管理制度【篇7】

一、图书馆工作人员职业规范。

1、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高尚的思想品德。

2、热爱图书馆事业,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知识,具有较高文化素质和精湛的业务水平。

3、坚持“读者第一”的宗旨,全心全意为读者服务,不断拓宽服务途径、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学院和图书馆的各项规定,服从领导安排,具有较强的法纪和组织观念。

5、对工作认真负责、一丝不苟,按质按量完成本岗位工作,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服务效率,具有严谨的工作作风。

6、同事之间要团结友爱,以诚相待,宽人严己,相互理解,相互学习,相互帮助,严禁“当面不说,背后乱说”的小人作风,部门之间要主动配合,具有融洽的人际关系。

7、关心集体,热爱公益,爱护馆藏及设施,保持馆内清洁卫生,自觉维护图书馆的声誉,具有高度的爱馆意识。

9、仪容端庄,着装整洁,举止文明,态度和蔼,言语礼貌,做图书馆精神文明建设的先锋,争当文明礼貌的模范。

二、图书馆工作人员守则。

1、全馆工作人员都应保持良好的形象,仪表端正、着装整洁、举止文明、态度和气,上班期间不得闲聊、吃东西、干私事、不准翘二郎腿,不准将脚伸到桌椅或书上,不许端着水杯与读者说话。

2、要热情诚恳,面带微笑地接待读者,严禁对读者使用难堪的话,或对读者进行训斥、冷嘲热讽、命令等。

3、对读者服务要耐心细致、有问必答,要有“百问不厌,百找不烦”的热情,尽力满足读者的要求,切勿低头干事而不理睬读者。

4、要熟练地掌握本岗位的业务和技术,能准确迅速地为读者提供书刊文献,严禁为自己方便而信口讲“没有这本书”来敷衍读者,拒绝给读者借书。

5、要虚心听取读者意见,不得与读者争吵,因工作中出现差错,要主动向读者道歉。对违反馆内纪律的读者,要好言相劝,耐心教育,并按馆有关规定处理。遇到难办的事,应及时逐级上报,待日后妥善处理。

6、提前到达工作岗位,作好班前准备,准时开放,按时闭馆,不得提前催促读者。

7、全馆工作人员应模范地遵守院纪馆规,坚持原则,不徇私情,不利用工作方便超量超期借阅书刊,更不得在书刊加工各个环节上私自挪用,工作时间内一般不打私人电话、不会客。不准非本馆工作人员入值班台。

三、采编室管理制度。

1、对购入图书按发票、清单进行验收、盖章、核算登记。

2、及时对图书进行计算机编目,严格按《中图法》第四版进行分类、编目,新书入馆一月内要求上架,尽量做到不积压。

3、及时移交及编好的图书给有关书库,并负责办理移交手续。

4、定期向读者宣传、介绍新到图书,张贴新书导报。

5、每学期末要做好采编室的统计工作。

6、非本室工作人员不得入内乱翻乱放。

7、采编室图书和电子出版物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携带出外或转借他人。采编室工作人员不准截留图书,违者按学院相关条例严处。

四、图书馆书库管理制度。

1、新书入库,要认真进行清点验收,验收无误后,即在“图书入库记录薄”上登记,并及时上架。

2、书库图书全部严格按分类索书号排列,对大型图书、画册、挂图等可另行集中存放,但应在该书原架位处用代书卡标明存放地点,以便查找。

3、读者还回馆的图书,应做到及时上架,如有书标脱落和破损应及时修补,不得随意作废书处理。

4、严格执行借阅制度,本人借阅书刊应按馆内规定由他人办理手续,不得自行留书和随意将书刊拿出书库。

5、定期进行书库清扫,保持书库和书刊清洁。库内严禁吸烟,严禁存放易燃品、杂物和食品,经常检查库内门窗和水电设备,下班要注意关好门窗,确保书库安全。

6、对于闭架书库,非书库工作人员,未经批准同意,一律不得入内,馆外人员进入书库须经馆工作人员同意,或由专人陪同,但均不得带包入库。

7、书库钥匙由工作人员保管使用,不得任意转交他人,更不得任意配制。钥匙丢失要尽快报告,及时更换门锁,否则造成书刊丢失由当事人负责。

8、凡私自将书刊带出库外或因工作失职造成书刊丢失和其他事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9、工作人员必须热情、周到、主动地为读者服务,不允许与读者发生争吵,或以各种理由拒绝为读者借书。

五、图书馆阅览室管理制度。

1、阅览室采用开架阅览方式,读者进入阅览室必须把借书证放在代书板架上,并拿相应号码的代书板,而且读者必须在登记本上签到。读者不得带任何书籍和书包进入阅览室,中途出入,须出示代书板。出室,先取证件,再拿其他物品。

2、阅览室所有的期刊、报纸只准在室内阅览,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携带出室外。

3、为防止期刊乱架,所有读者一次只能取一本期刊,并必须将代书板放入所取书的位置,且不准损坏和撕毁、裁剪期刊,否则一经发现,处以相应杂志全年价十倍以上的罚款,读者看完书后必须把书放回到原来的位置。

4、保持室内清洁卫生,禁止随地吐痰、乱丢纸屑,禁止在室内吃一切食物。

5、讲究文明礼貌,不准穿背心、裤衩、拖鞋入室。

6、保持室内安静,禁止喧哗、聊天、谈笑、吹口哨。

7、爱护公物,不得在桌面、墙上涂抹、刻画,如有损坏,责令其修好或按价三倍罚款。

8、看完期刊和报纸,归放原处,离开座位时,要轻轻将椅子放入桌下。

9、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做文明读者。

10、违反本制度者,将按馆内有关办法处理,对情节恶劣者,报请学院处理。

六、电子阅览室管理制度。

1、电子阅览室对本校师生员工开放,读者凭本馆借书证入室阅览。

2、电子阅览室实行收费上机,收费标准另行制定。

3、先交费、后上机,随时交费,随时上机。读者可凭本馆借书证,到电子阅览室输交费后,即可在指定的机位上机。

4、凡到电子阅览室上网、上机的读者,均要遵守本室管理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5、要讲究文明,爱护设备,按照正常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凡因非正常操作引起设备损坏的,要照价赔偿。

6、保持室内安静、卫生,不准在室内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上机,不准在室内随地吐痰。扔纸屑和杂物,不准在室内吃零食。

七、教师阅览室制度。

为了更好地为教育、教学科研服务,特制定如下规定:

1、凡本院教师、行政管理人员凭工作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均可在本室阅览。

2、本室图书、报刊、资料只供读者在室内阅览,不外借,如特殊情况需要经主管院长批准,限期借出使用。

3、本室书刊资料实行开架阅览,阅毕放回原处,不准携出室外。

4、爱护书刊资料,不准折叠、圈点、划线、撕剪,如有上述情况,按规定赔偿。

5、室内必须保持安静、整洁,严禁吸烟和随地吐痰,乱扔纸屑。

6、爱护室内设施。

八、图书赔偿制度。

图书是学院的公共财产,为使图书更好地为广大师生服务,读者必须爱护图书,所借图书不得污损、撕剪、圈点、批注和遗失等,如有上述情况,应进行图书赔偿。具体规定如下:

1、一般中文、外文图书按原价三倍赔偿。

2、对教育、科研使用价值大的图书按原书价的五倍赔偿。

3、套图书遗失其中一册(如一年期刊遗失其中一期,多卷书遗失一卷)应按全套书原价赔偿,且余下各卷不退给赔偿人。

4、遗失工具书、孤本书、珍贵图书,视具体情况按原书价十至十五倍赔偿。

5、读者所借图书遗失,应在一个月内来馆办理赔偿手续。在三个月内尚未来馆办理赔偿手续者,暂停图书借阅资格,并报相关部门追索赔偿余额。

6、遗失图书经赔偿后又找到原书而无缺损者,可凭原收据退还赔款。

九、检索室管理制度。

1、检索室是供读者利用计算机进行书目查询、读者查询、新书浏览和了解馆藏分布等所需信息的重要场所。

2、检索室内配备的终端和各种设施,均为国家财产,严禁随意挪动,不得损坏,衣冠不整者或手有油污者严禁入内。

3、不准读者在检索机上做任何与检索图书无关的事。

十、图书馆工作职责。

(一)图书馆职责。

图书馆是全院图书信息资料中心和文献检索中心,是为全院师生员工教学和科研服务的学术机构,是学院对外开放的窗口之一、图书馆在院领导的统一领导部署下,具体履行如下职责:

1、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令,宣传_的优秀成果,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发展教育科学文化事业,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贡献。

2、统筹、协调全院的文献情报工作,履行收集情报信息和传递信息的职能。

3、根据学院教学科研的需要,积极开展文献的搜集、编目、组织和管理工作,建设重点藏书,优化馆藏结构,形成藏书特色。

4、充分发挥图书馆的功能效益,积极开展流通阅览、书刊宣传、读者辅导、文献编制等多种形式的读者服务工作,提高馆藏文献的流通率。

5、开展馆藏文献资源宣传、参考咨询、文献检索、专题服务、专项情报服务工作。

6、加强图书馆专业队伍建设,采用多种途径提高专业队伍人员素质。积极开展学术研究,提高专业人员理论水平,以满足图书馆不断发展的需要。

7、注重现代技术在图书馆的运用,不断发展,不断创新,提高服务管理的自动化和信息传递的数字化、无纸化水平。

8、加强与兄弟馆的广泛联系,积极开展馆际协作和情报交流活动,实现资源共享。

(二)图书馆工作人员职责。

馆长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在主管院长领导下,主持全馆工作。

2、根据学院的发展要求,制订图书馆的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经费预算及设备添置方案,确定本馆的岗位设置和人员分工等。

3、组织制订全馆各项规章制度、工作细则、岗位职责、奖罚办法等,并贯彻执行。

4、负责全馆干部队伍建设、人员调整,考勤考核,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与进修规划,组织全馆人员的政治和业务学习。

5、抓好馆藏建设,合理使用经费,提高藏书质量,充分发挥图书馆的教育职能和情报职能。

6、关注国内外图书馆事业的发展,开展学术研究,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方法,使各项业务工作做到规范化、标准化。

7、定期向院领导及全馆人员报告工作,经常征求读者意见以利改进图书馆工作。

8、负责全馆安全保卫工作。

9、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图书分编员职责:

1、按《中图法》第四版,结合本馆的分类体系进行图书的分类、编目,做到不积压。

2、分类工作力争做到准确。图书编目之前利用计算机进行书名的查重以免重号或同书异号。完成图书的机读数据形式,并加以审校、确认,保证分编质量。

3、编目、著录工作严格按照标准化、规范化确保分类编目的统一性和系统性。

4、负责新书验收、登帐和藏书移交书库,做好图书统计、注销等工作。

5、负责新书书标的粘贴工作,做到粘贴牢固,对应一致。

6、验收坚持原则,把好入馆关,盖章每本书盖三处,条形码每本贴两个。

7、负责组织和管理公务目录,做好新书通报工作。

8、负责本室卫生的清扫,保持室内干净。

图书采购员职责:

1、熟练掌握分类法、目录学、情报学等专业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

2、根据我院专业设置和教学、读者的借阅需要及本馆藏书情况,结合本馆年度图书经费计划,制定本馆年度图书采购计划,努力增强馆藏的针对性,时效性和系统性,以逐渐形成本馆的藏书特色,提高藏书质量。

3、负责了解、掌握图书资料和报刊的出版发行信息,及时、准确地预订、邮购、选购各类图书。

4、采集书刊应以教学、科研用书为主,适当兼顾其它阅读用书,在当前书刊价格上涨幅度较大、图书经费不足的情况下,以“保证重点,照顾一般,精选品种,减少成本,确保核心刊物的连续性和完整性”为原则,合理使用有限的购书经费。

5、书刊的采购必须以调查研究为基础。采购前必须做好四方面调查访问工作。

(1)征求各系、各专业教师对书刊需求意见,并初步圈定目录。

(2)读者反馈意见。

(3)馆内流通阅览管理人员意见。

(4)国内书刊出版发行情况。使书刊采购尽可能做到相对准确。

6、利用计算机对新订书的书目进行查重,以避免图书的重复订购。

7、负责图书资料的收取、运回、验收,打印采购清单,付款和结帐工作。

8、遵守财务制度,健全往来手续,帐目清楚,妥善保存有关单据。

流通室管理员职责:

1、负责对采编室送交新编图书进行验收,做到帐、书一致,对内容明显不符合本院专业需要或分编加工中有明显错误的图书予以拒收,及时退回采编室处理。

2、入库的新书和还回的图书要及时上架,不得积压,排架要细心、准确,定期进行藏书清点及书库整理工作。

3、负责全院师生借还书、以及催还过期图书工作,掌握好计算机管理方法,严格执行借还书制度。

4、办理借还手续时要细心:

(1)严格按照规定办理借书手续,必须验清借书人的有效证件,切实校对照片、姓名、证号,防止冒借。

(2)告诉读者认真检查自己所借的书是否有污损,若有就应及时作出技术处理。

(3)读者还书时,要仔细检查,发现问题,应按有关规定处理。

5、了解读者要求,提出图书补充、剔旧的建设,以提高图书利用率。

6、执行图书馆制订的污损、丢失图书赔偿及过期罚款制度,并对丢失赔偿图书要作好记录,按期报告注销。

7、做好破烂的图书下架及书标脱落图书的修补工作。

8、做好各类图书流通的日、月、年度统计,定期分析研究图书流向、流量、拒借情况,探索借阅规律,不断改进工作,提高藏书利用率。

9、负责本室的卫生清扫工作,保持书架、图书的清洁卫生,并做好防火、防虫、防潮、防盗、防尘、防晒等工作。

现刊阅览室管理员职责:

1、负责全院师生员工的开架阅览服务和现刊的宣传、推荐、导读工作。

2、严格遵守馆订规章制度,开闭馆要按时。

3、根据教学和学生阅读需要,协助采购员做好期刊的计划、预订、审记工作。每天统计读者人次,月末累计上报。

4、负责现刊的及时验收、登记、盖章、上架管理,协助采购员做好现刊的缺刊补订工作。

5、每学期末整理在架期刊,清理后每种期刊按年装订成一册,注明缺损情况,并严格依据《中图法图书分类法期刊分类表》,进行科学分类,做到准确、系统、一致,并在装订完后移交到过刊室。

6、坚持原则,严禁读者私自带刊物外出。期刊原则上不外借,因教学工作需要,必须经馆长批准,按期归还。

7、搞好卫生,维持好阅览室秩序,为读者提供安静、优美、舒适的学习环境。

过刊阅览室管理员职责:

1、负责全院师生员工的馆内阅览服务和过刊的宣传、推荐、导读工作。

2、做好过刊的接收、登记、整理等工作。

3、指导读者查阅期刊资料,解答读者咨询。

4、做好值班登记和阅览统计工作,及时了解、掌握读者阅读需求,定期向馆长反馈有关信息。

5、严格执行《过刊管理制度》,加强巡视,以减少过刊的损坏、丢失等损失。

6、负责本室的安全、卫生工作。

7、开展期刊资料加工利用,进行检索、索引等服务工作。

8、每日整理报刊,及时对新到报刊进行上架。

计算机操作员职责:

1、各部门的计算机(主机或服务器)均由所指定的专人负责。各工作人员在工作、值班期内对所使用的计算机负责。

2、各计算机使用人要保证计算机正常运转,如有人为损坏,视情节报请学院处理。

3、工作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计算机,凡违规操作造成损坏的,由该使用人赔偿损失。

4、各工作人员只能在权限范围内使用计算机,不得探听其他工作人员的密码和超越权限使用,如违反规定并造成损失和故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后果严重的报学院给予处理。

5、有盘工作站要注意防止电脑病毒感染,外来磁盘软件未经馆长批准不得私自在工作站上使用,更不能拷贝到主机上,违反规定造成病毒感染,作为事故处理。

6、要注意安全防盗,下班要关门、关窗、断电,以防偷盗及其它事故发生。凡因个人责任造成设备被盗或其他事故发生,责任人要赔偿全部损失,并负责请人修理。

教师阅览室管理员职责:

1、负责报纸、期刊的领取、登记,并及时把报纸交过阅览室,期刊移交期刊室。

2、负责全体教师和科研人员的室内阅览服务工作和室内图书的宣传、推荐、导读工作。

3、做好图书的接收、登记、上架和目录的组织管理等工作。

4、定期整架、除尘、防潮,保证架位规范、有序,室内整洁、美观。

5、做好值班登记和日常统计,及时了解、掌握读者阅读需求定期向馆长反馈有关信息。

6、严格执行《教师阅览室管理制度》,加强巡视,减少图书的损坏、丢失等损失。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计算机房管理员职责:

1、负责图书馆计算机网络的维护和管理,做好数据备份,及时处理故障和网络运行中的有关问题,确保网络的正常运行。

2、管理网络的有关密码、口令,并严格保密。

3、负责培训操作人员,经常检查各终端的操作、使用等情况。

4、负责检索室的管理工作和有关咨询工作,指导读者正确使用终端机,及时处理读者查询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5、负责借书证的办理、挂失和为提前离校的学生办理离校手续等工作。

6、负责对电子图书的保管,未经馆长同意本馆所有的电子图书一律不准外借。

7、严格执行《计算机管理制度》,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8、负责机房和检索室的安全卫生工作。

学校图书馆管理制度【篇8】

一、图书馆借阅制度

(一)借书制度

1、图书馆图书(对教职工及学生)实行全开架的书库管理方式。读者入室必须交验本人借书证,无证不得入室。

借出:读者在室内选书,不得将图书乱拿乱放,从室内中选好图书后持图书到借阅处,经检查仪检查并由计算机处理后,由管理人员将借书证和所借图书一并交还给读者。

还书:读者须将所借图书交还到借阅处,经检查并由计算机处理确认书籍未超期和完整无损后,方可离去。

挂失:读者一旦发现图书丢失,须持本人借书证立即到借书处对所丢失图书进行挂失。

2、办借书手续之前,读者要仔细查看书中有无缺页和污损,如发现图书已有损坏,应及时告知图书管理人员。

3、要按时归还。因外出等原因不能按期还书的须提前办理续借手续或提前归还。

4、未按借阅制度擅自将图书带出图书馆者,即按偷书论处。

(二)借书数量及期限

1、教职工每人每次可借10册图书,借阅期限为90天。

2、学生每人每次只可借5册图书,借阅期限为30天。

3、图书借阅7天后方可归还图书。

4、图书借阅20天后可续借,续借次数仅限一次,自续借之日起,续借期限为30天。

(三)其它规定

1、外单位人员到图书室借书需经教务处批准后,方可办理借阅手续,并按期归还。

2、图书室对所有外借图书均有权随时收回。

3、对丢失、损坏的图书,可按“图书遗失,损坏赔偿办法”进行赔偿。

二、图书(刊)遗失、损坏赔偿办法

图书馆图书属于学校财产,读者应对图书、报刊予以爱护,以便使其发挥更大作用。若发生以下情况,应进行赔偿。

(一)读者在借书时应认真检查所借图书有无缺页,污损现象。若发生有上述情况,可交图书管理员做好登记。否则,在还书时发现有以上情况,批评教育外,以原书的1倍罚款。情况较为严重者,按原书的2倍罚款。

(二)图书条形码的完好是保证图书正常流通的重要条件。如发现有丢失条形码或损坏条形码者,丢失,损坏一个条形码罚款2元。丢失,损坏一根磁条,罚款3元。

(三)图书超期每册每天罚款0.3元。

(四)遗失一般图书可按书原价罚款并支付10元手续费,

若遗失珍贵图书或现已无法购买到的书籍,可处以2倍的罚款。

(五)成套图书若丢失或损坏其中一本,应按整套价格赔偿。

(六)采用撕条形码,损坏磁条等恶劣手段偷窃图书,除报请学校给予纪律处分外,可按原书价的2倍罚款。

(七)如发现借书证代借,转借等情况,除批评教育外,停借图书一个月。

(八)遗失的书刊经赔偿后,经过一段时间又找到原书刊时,可将原书刊交回图书馆,原赔偿款收据经图书管理员签字认可后交回财务,由财务处退回赔偿金,超期款另算。

(九)涂抹、损坏期刊者,加倍罚款。

三、图书馆书库管理制度

(一)图书馆服务对象仅限于本校师生。

(二)为了给大家创造一个幽雅宁静的环境,凡到图书室借阅者,严禁吃东西、吐痰、乱扔果皮、吸烟。借阅者一律不准穿拖鞋、背心、裤头,严禁大声喧哗、不得抢占座位等,以免影响他人。

(三)借阅者进入室后,一律到借阅处登记签名,放下借书证,方可进行借阅。

(四)每人每次限取一册图书,如果阅览,将代书板放在图书相应位置上,然后归座阅览;如果借图书,请把图书拿到

借阅处登记;不得在图书架前停留太久,以免影响他人取图书。

(五)阅览者在阅览时,应爱护图书,不得折页、勾画、撕毁,违者酌情罚款。

(六)借书者,将图书拿到借阅处后,经检查仪检查并由计算机处理后,由图书管理员将借书证和所借图书一并交还给借书者后,方可离开。

(七)阅览者在阅览时,不得将书携带出室外。若有违章,并停止借阅权30天。

学校图书馆管理制度【篇9】

1、图书室要努力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服务,培养学生的阅读兴趣和能力,及时为教师提供教育、教学信息资料。

2、图书室要建立财产登记、分类登记和注销登记三种帐册,藏书室、资料室、阅读室,应建立相应的帐册,做到帐物相符。

3、图书分类按《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中小学使用书》的规定执行。

4、认真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理,复本量适当,不断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和破损严重的图书要定期修补、剔除,及时注销。

5、新购置图书,要及时验收、登记,在两周内完成分类、编目、出架等工作,以加速图书流通。

6、为提高图书资料的利用率,工具书、大型成套图书只供查阅,不得出借。教师借书须持借书证,每次借阅教学图书不超过5本,文艺作品不超过2本,时间不超过一个月。学生借书须持借书证,每次借阅只限一册,时间不超过一周。班主任为学生集体借阅,每次人均2本,借期2个月。逾期不还者,罚停借一月。

7、遗失或严重损坏书刊,原则上应赔偿原书。如不能实现,应加倍赔偿,孤本等珍贵图书按原价3——5倍赔款。成套书刊遗失一册,按全套价赔款,余书仍留室存藏。对书刊有轻微损坏者给予批评教育,并责成其修补好。

8、经常保持室内整洁,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霉变、防虫蛀、防鼠咬等项工作,保持图书完好。

9、教工调离和学生休学、转学、毕业要主动还清借阅图书,交回借书证,否则,不予以办理离校手续。

学校图书馆管理制度【篇10】

为了维持有序的借阅流程,配合正常的教学进度,保证馆藏资源的安全,维护读者的利益,从而更好地为师生服务,结合学校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图书借还规则。

1、读者凭本人有效借阅证借书。

2、图书馆实行开架借书,请勿将本人书刊及物品带入馆内。

3、爱护书籍,不破坏书标和条形码、不在书籍上涂划,做习题、不撕页裁剪,如发现污损,按章索赔。

4、借书册数及期限:

a、借书册数:教师每人限借图书6册,学生每人限借2册。

b、借书期限:教师的借阅期限为每册120天,学生的借阅期限为每册30天。所借图书应按时归还,超期借阅需办理续借手续。

全校师生一律凭借阅证借书,借阅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如有遗失应立即到图书馆凭教师证、学生证或身份证挂失,办理补证手续。因遗失借阅证而造成的损失,由本人负责。

毕业生离校前,教职工调离时,应先清还图书,交清罚款,注销借阅证,然后统一办理离校手续。

二、图书赔偿制度。

本馆所藏图书,是学校财产,爱护图书,人人有责。如有批点、涂改、污损、剪裁、影描、撕毁或遗失现象,按以下规定处理:

1、凡遗失书刊,可用同版本书或新版图书来补偿,不得以其他图书冲抵,否则以书刊的原价的三倍赔偿。

2、成套的多卷书,书店不分册出售的,如遗失其中一册或数册,按原价赔偿全套,余下各卷不发给赔偿人。

三、窃书处理方法。

1、凡未办理借阅手续、擅自将图书带出书库,或在书库内将书藏于身或转移到库外,一经发现,作窃书论处。

2、对窃书者严肃批评教育,责令其写出深刻的书面检讨,通知学生处,公开通报批评,并处以罚款,每册图书按书价的10倍处理,每册期刊按年价的3倍处理。情节严重者上报学校予以校纪处分。

3、偷剪、撕毁书刊者,视同窃书处理。

四、注销制度。

1、破烂不堪、内容不健康、复本量过多,套册不全图书。

2、师生遗失书刊赔偿或,有会计室发票为证的书刊。

3、注销图书必须有主管领导、校产管理员、会计处审核,并同时消减固定资产帐。

五、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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