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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内资企业注册需要满足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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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公司上海内资企业注册需要满足的条件

内资企业是“外资企业”的对称。指依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在我国境内设立的由我国投资者投资举办的企业。这里小编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上海内资企业注册需要满足的条件,方便大家学习了解。

上海内资企业注册需要满足的条件

需要满足的条件为: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公司成立以后需要办理企业法人登记以及企业法人开业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申请企业法人登记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设施;

(三)符合国家规定并与其生产经营和服务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数额和从业人员;

(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

企业办理企业法人登记,由该企业的组建负责人申请。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联营企业办理企业法人登记,由联营企业的组建负责人申请。

企业法人办理开业登记

企业法人办理开业登记,应当在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批准后30日内,向登记主管机关提出申请;没有主管部门、审批机关的企业申请开业登记,由登记主管机关进行审查。登记主管机关应当在受理申请后30日内,做出核准登记或者不予核准登记的决定。

第十五条申请企业法人开业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一)组建负责人签署的登记申请书;

(二)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三)组织章程;

(四)资金信用证明、验资证明或者资金担保;

(五)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六)住所和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七)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上海内资企业注册流程

流程为提出申请、审核申请材料、审核结果、当场或5日内一次告知需补正的材料(符合不予受理情形的,不予受理)、受理并予以核准、证件送达(10日内领取)、决定公开。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 9:00-11:30 下午 13:30-16:30 (夏令时14:00-16:30)

办理地点

接收窗口名称: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窗口

上海内资企业注册材料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公司章程。

3、股东或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住所使用证明。

5、涉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的,提交《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涉及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7、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复印件。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或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9、因公司合并申请设立登记的,提交合并协议、公告报纸样张、合并各方通过合并协议的决议或决定、合并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载明合并情况的解散公司的注销证明复印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合并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10、因公司分立申请设立登记,提交公司分立的决议或决定、分立公告的报纸样张、分立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载明分立情况的存续公司的变更证明或解散公司的注销证明复印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分立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上海内资公司注册资料

申请材料还有

涉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的,提交《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涉及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复印件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或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因公司合并申请设立登记的,提交合并协议、公告报纸样张、合并各方通过合并协议的决议或决定、合并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载明合并情况的解散公司的注销证明复印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合并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因公司分立申请设立登记,提交公司分立的决议或决定、分立公告的报纸样张、分立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载明分立情况的存续公司的变更证明或解散公司的注销证明复印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分立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内资公司注册办理地址

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为漠河路600号A座23层;

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为迎园路955号;

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为文诚路69号;

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为青松路175号;

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为东门路388号;

徐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南宁路969号;

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为河南南路8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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