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企业在香港注册商标
注册商标的地域性,也就制约了商标权的地域性,国内的企业要如何在香港注册商标呢?下面跟着学习啦小编一起来探析。
国内企业在香港注册商标
申请注册香港商标名字的选择:
1、确保自己的名字不会与已经注册的商标名字近似或者相同;
2、通常所看到的商标都是以姓氏作为商标,该种命名已经过于普遍了,并且在相同的行业中所出现的姓氏相同的也是普遍现象;
3、名字只是对产品进行相关的描述性的标志,申请注册是属于难注册商标的;
4、商标的名称缺乏显著性,商标局在审核的时候会认为其商标过于简单,不严谨从而被判定为缺乏显著性,导致注册失败;
5、避免与已经注册商标名称产生混淆情况。
申请注册香港商标的注意事项:
1、商标是否具备显著性:商标作为作为一种标识,应该具备一定的可辨识性,如果商标设计的过于简单,而不严谨,那么审查员就会认定该商标没有具备可辨识性,太过于简单,商标注册将会被驳回;
2、商标是否已经存在或者与存在的商标是否近似:对于一些初次申请商标的人士,由于没有经验,在进行注册的前期没有进行基本的查册,导致申请的商标与已经存在的某些商标近似,这是商标被驳回的重要原因,此外,商标注册是实行申请在先的原则,已经注册的商标是拥有专用权的,因而相同的商标注册往往是以失败告终的;
3、不可抄袭或者模仿他人的商标,如此便存在恶意竞争的行为,审查员亦是不会审批通过的,反而会导致申请人浪费时间和金钱;
4、注册的商标是否在其他国家已经注册过,如存在该情况,可以向商标局提供副本,在半年之内是可以享受优先权的。
香港商标注册制度
按照“一国两制”原则,香港的商标注册制度属独立的体制,商标即使在世界其他地方注册也不会自动在香港得到保证。按照规定,内地企业的品牌要想进入香港市场,就应尽快申请注册商标,以避免被别人注册后造成损失和麻烦。
香港的商标注册过程是严格按法律程序进行的,从申请到注册完成有个时间期限和规范运作的程序,在此期限内如有任何人根据香港商标条例提出反对并提交确实证据,都可使某一商标的注册申请失败。
在香港,按国际惯例规定只要是第一个申请使用某个商标并经批准注册,就可以取得对该商标的专用权。但同时依据国际保护工业产权的《巴黎公约》,加入该公约的国家或实行该公约的地区享有商标注册的公约优先权。这样有人在香港先申请注册某商标,而该商标已在内地注册,内地企业即使在其后于香港申请注册该商标,也可享有优先权得以注册,但这项优先权期限仅为6个月。
因此,内地企业可考虑根据香港《商标条例》中“反对注册”的法律程序,反击“抢注”行为。香港知识产权署商标注册处在接纳商标注册申请后,要在香港知识产权公报作出公布,任何人都可以公开阅读有关详情,并可在3个月内向商标注册处处长提出反对意见。注册处将安排申请注册和反对注册的双方出席聆讯,并由聆讯人员依据条例规定作出裁决。此外,已注册的商标,即使反对人没能在上述3个月的时限内提交反对,也可在该商标注册后,向商标注册处处长或法院提出反对意见,再通过法律程序最终判定该商标注册是否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