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申请注意事项
商标申请注意事项
进行商标的申请注册有什么注意事项呢?来看看下面学习啦小编为你带来的“商标申请注意事项”,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商标注册注意事项是什么?
商标注册注意事项:
1、商标注册申请应当每个商标每类提交一份申请;
2、商标注册申请人应依照《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规范地填写商品名称和服务项目,未列入该表的,应当附送准确的对该商品或服务的说明;
3、商标为外文或包含外文的,有含义应当说明含义;
4、委托书应书写工整,并在委托人章戳处加盖公章或签名,印章或签名应清晰;
5、以公司名义申请的,申请人名称、地址必须《营业执照》所核定的名称、地址一致;
6、所需时间:一般自申请之日起15-18个月。
商标注册申请的要求有哪些?
商标注册申请的要求有:
1.商标申请书件(含商标注册、续展、转让、变更、补证、注销和撤销等申请书式)应用打字机填写。
2.随同申请提供的商标图样必须清晰,便于粘贴,使用光洁耐用的纸张或用照片代替,长和宽不大于10厘米,不小于5厘米;商标图样方向不清的,应用箭头标明上下方。
3.商标申请书、委托书必须加盖申请人的章戳、申请人名称及章戳应当与核准登记的企业名称完全一致;申请书和委托书上还须加盖代理人章戳;对于国外申请人,要详细填写中英企业名称和地址;委托书可由企业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签名。
4.一份商标申请书中只能填写一个类别的商品或服务项目,商品名称或服务项目应当依照《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表》所列的具体、规范名称填写。
5.申请书和委托书所填各项不得随意改动;如确需改动的,应当在改动之处加盖代理人或申请人章戳,或由修改人签名。
6.申请日期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的日期为准;申请手续齐备并按照规定填写的申请书件,编定申请日期和申请号,发给受理通知书;申请手续不齐备或未按规定填写的申请书件,不予受理。
申请手续基本齐备或申请书件的填写基本符合规定,但是需要补正的,商标局通知申请人或代理人补正,申请人或代理人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内,按指定内容补正后交回商标局;限期内补正交回商标局的,保留申请日期和申请号;未作补正或超过限期补正的,予以退回,申请日期不予保留。
7.商标注册申请书件应当使用中文;外文书件应当附送中文译本。
8.各项申请都需按规定交纳费用。
领取商标注册证需要哪些材料?
领取《商标注册证》应提交的材料:
(一)收到《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的,领取《商标注册证》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原件;
2、注册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须提交单位介绍信;注册人是自然人的,须提交注册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3、领证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二)因各种原因未收到《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的,领取《商标注册证》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注册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或加盖注册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注册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须提交单位介绍信;注册人是自然人的,须提交注册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3、领证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4、注册商标的《商标公告》复印件,或该《商标公告》的期号及商标注册号。
领取商标注册证注意事项有哪些?
领取《商标注册证》注意事项:
1、直接在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申请,《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由商标局以挂号邮寄方式送达申请人。
2、介绍信中的公章名称必须与《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中注册人的名称完全一致。
3、商标注册人领取《商标注册证》时,如注册人的名称发生变更,应提交发照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
4、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领取《商标注册证》的,其副本必须是经发证机关年检过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
以上就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提供的“商标申请注意事项”,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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