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专用权取得时间
商标专用权取得时间
商标专用权的取得需要多长时间?商标专用权如何取得?一起来看看下面学习啦小编为你带来的“商标专用权取得时间”,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取得商标专用权时间怎么算?
(1)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商标注册申请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时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2)对于提出异议但经裁定异议不能成立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商标注册申请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时间自初审公告三个月期满之日起计算。
商标权取得的原则有哪些?
商标权取得的原则有:
(1)自愿注册为主、强制注册为辅的原则
(2)先申请原则
商标权取得的条件是什么?
商标权取得的条件是:
(1)商标标识的设计必须是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要素中的一种或几种构成。
(2)商标使用的文字、图形应具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
(3)与他人已注册的商标不相同或不相近似。
(4)不属于商标法所作的禁止性规定范围。
(5)应依法向商标局申请注册,未经注册,其使用人不得取得商标权。
商标专有权如何取得
《商标法》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法律保护”,这表明,要取得商标专用权,必须依法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后方可获得商标是否注册,一般是由使用人自主决定,但有些特殊商品(如人用药品和烟草制品)使用的商品,必须申请注册,否则不得制造或者在市场上销售。没有经过注册的商标当事人也可以在商品上使用,但不能取的专用权,不受法律保护。在商品上使用的商标的旁边,如果有“注册商标”,或者“注”、“R”的,即表明该商标已经注册。
办理商标注册程序是什么?
1、申请:商标注册由申请人或其代理人依法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所属的商标局提出。
2、初步审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凡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的,由商标局初步审定,予以公告。
3、驳回申请: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4、异议: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
5、复审:(1)商标注册申请人对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不服的,或者当事人对商标局关于异议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6、争议:(1)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2)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三十一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3)除前两款规定的情形外,对已经注册的商标有争议的,可以自该商标经核准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裁定。
7、行政诉讼: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或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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