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发票认证方法
增值税发票认证方法
收到增值税发票该怎样去税务处理,具体程序是怎样的?如何认证?以下是学习啦小编给大家带来增值税发票认证方法技巧,以供参阅。
增值税发票认证方法
1、点击网上认证系统
2、输入税务登记证号码
3、选择发票类别,(一般是增值税专用发票)
4、输入用户名和密码
5、将发票放入扫描仪
6、点击发票录入,等待几秒钟后就会出现一个录入成功的对话框
7、再上传税局认证,等待片刻,点击接受认证结果,(认证成功的发票接受的认证结果就会显示出来)就算完成 到了下个月打印认证结果通知书。
增值税发票认证抵扣事项
增值税抵扣:应交的税费=销项税-进项税。
1、抵扣的项目允许其抵扣额不是在税前的利润中减掉,实行增值税体制。
2、企业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都要按着一定的税率交纳税款,有17%的,有13%的,有6%,这就是增值税的销项税,然而购进货物时,对方也会给你出具购进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这个发票上所标的销项税就是抵扣当期应交增值税销项税的进项税额,销项税减进项税就等于当期应交的增值税.这就是抵扣. 增值税是价外税。
增值税发票认证期的期限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第十条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向主管国税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申请稽核比对。
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6月30日前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仍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执行。
小编有话说:
1.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认证期限,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申请稽核比对期限改为360日,仅仅适用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2.对取得的2017年6月30日前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期限仍为180天。
3.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期限是360个自然日而不是360个工作日,所以节假日不能顺延。在开具之日起36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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