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注册需要章程吗
分公司注册需要章程吗
注册分公司时候会需要章程吗?章程怎么写好?今天学习啦小编整理了分公司注册需要章程吗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分公司注册需要章程吗
答:分公司不具有主体资格,一般无需章程,具体可咨询工商部门。
分公司注册的流程
虽然新《公司法》对公司注册的诸多方面作出了修改,但是由于分公司是母公司的分支机构,因此,分公司的设立本身就没有注册资本的限制、不需要验资报告,因此,在新《公司法》修改后,对分公司设立本身影响并不大。
一、分公司名称预先核定
需提供总公司所有证明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国、地税证书》《开户许可证》、公司章程、以上复印件加盖总公司公章,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分公司管辖地区所在工商局递交资料申请。
二、向当地工商部门进行分公司的登记注册
1.填写分公司经营范围(不能超出总公司范围)。
2.提供分公司注册登记地址即租赁合同(需要总公司担任承租人)。
3.填写注册资料后交于工商部门受理。
三、办理分公司代码证、国地税证件、开具公司银行基本户:
领取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分公司《营业执照》后,依次办理代码证、地税证、国税证、开户基本户(注:办理以上事项过程需要总公司所有证明文件复印件,和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明。)
注册分公司注意事项:
1、分公司名称是以XXXXX有限公司XX分公司为公司名称。不存在预先核定字号和公司名称,只需带齐总公司所有证明文件就可以的申请分公司。
2、分公司处租赁地址合同必须经管辖的房管局备案。租赁期限超过一年。用自有房屋作为分公司经营地址,须提供房屋房产证明。经营地址用途为住宅性质,需要房管局开具临时场地商用证明。
3、因分公司没注册资本金的要求,注册是可不用任何资金证明文件(验资报告),分公司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是由总公司承担。
因为新《公司法》将越超越经营范围的行为不再规定为违法行为,所以,分公司超越经营范围的经营行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也不认为是违法行为。但在设立登记时,仍然需要进行经营范围的设立登记。
成立分公司的条件
设立分公司应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市、县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1、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并且分公司的名称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2、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3、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首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其次,公司章程以及由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另外,营业场所使用证明。最后,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资产不能承担责任时最终应总公司来承担。
推荐阅读:
外商独资船务公司、分公司的设立办事指南
一、办理依据:《外商独资船务审批管理暂行办法》
二、办理条件:
(一)外商独资船务公司设立条件
1、具有15年以上从事航运的资历;
2、在拟设独资船务公司的港口城市设立经交通部批准的常驻代表机构满3年;
3、其班轮船舶至少每月挂靠拟设独资船务公司所在城市港口一次(以共同派船、舱位互换、联合经营等合作形式经营航线,经批准取得航线经营权的,视同满足本条件;经营不定期船运输的外国航商,须在中国有稳定的货源;经营不定期船运输的外国航商,须在中国有稳定的货源;
4、在中国的经营活动连续2年没有违反中国法律和行政法规、规章的行为;
5、注册资本不得少于100万美元。
(二)独资船公司设立分公司需满足以下条件
1、独资船务公司的注册资本已全部缴付,开业满1年;
2、独资船公司的母公司已有班轮船舶(含共同派船、舱位互换、联合经营等合作形式)挂靠拟设分公司所在地港口;
3、资船务公司的母公司在拟设分公司的城市有经交通部批准设立的代表机构满1年以上;
4、独资船公司及其母公司在中国的经营活动连续1年没有违反中法律和行政法规、规章的行为;
5、每增设一家分公司,应增加注册资本12万美元以上。
三、提交资料:
1、申请书;
2、可行性研究报告;
3、公司章程;
4、申请者的法律证明文件和资信证明文件;
5、独资船务公司法人代表的委任书和懂事会成员的名单及简历;
6、申请者的提单样本;
7、经营航线的批准文件和常驻代表机构的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四、办理程序:
1、申请者向省外经贸部门报送文件;
2、省外经贸部门初审合格后转报外经贸部并抄报交通部;
3、外经贸部审核并征求交通部意见,两部取得一致意见后,由外经贸部下发批复文件及办理《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台港澳投资企业批准书》并在交通部办理《外商独资船务公司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