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如何设立分公司
外资企业如何设立分公司
外资企业注册分公司是怎么做的呢?外资注册分公司的流程大家知道怎么走吗?小编为你带来了“外资注册分公司”的相关知识,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注册外资分公司步骤
外资企业分支机构开业登记应提交的文件:
一、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开业登记
(一) 应当具备的条件:
1、隶属企业必须注册资本全部到位,企业正常运转;
2、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3、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4、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和负责人;
5、有经营活动所需的资金和从业人员;
6、有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
7、有相应的财务核算制度。
(二) 应提交的材料:
1、申请登记表;
2、原审批机关批准的文件和原登记机关同意外出 设立分支机构的核准函;
3、隶属企业董事会的决议;
4、隶属企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原登记机关盖章有效);
5、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6、隶属企业注册资本到位的验资报告;
7、隶属企业上月的资产负债表;
8、合资(合作)公司合同复印件(独资公司为章程复印件);
9、场地使用证明(租房协议及产权证);
10、隶属企业拨给分支机构的营运资金拨款证明;
11、其他需提交的文件、证件。
二、外商投资企业办事机构开业登记
(一) 应当具备的条件:
(1) 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2) 固定的办事场所和负责人。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办事机构不得直接从事经营活动。
(二) 应提交的材料,同分支机构。
怎么注册国内分公司
1、成立分公司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设立分公司应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市、县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1)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并且分公司的名称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2)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3)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首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其次,公司章程以及由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另外,营业场所使用证明。最后,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资产不能承担责任时最终应总公司来承担。
2、注册分公司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2)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4)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分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3、怎么设立分公司?
设立分公司的具体流程: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章程(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无偿使用的,提交产权人允许使用的证明原件及产权人的产权证复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7)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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