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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成立分公司手续

时间: 晓敏706 分享

异地成立分公司手续

  在异地成立分公司可以扩大经营业务范围,一起来看看下面学习啦小编为你带来的“异地成立分公司手续”,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分公司注册手续

  异地注册分公司如下:

  一、 名称核定:

  1、开办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公司的法人资格证明:经工商行政管理局加盖公章的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执照》复印件(用工商局的营业执照专用复印纸复印);

  3 分公司负责人照片两张、非当地户籍的需暂住证、计生证,有些地方还需要务工证;

  4、联系电话;

  5 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授权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6、主要经营范围;

  二、 工商登记注册:

  1 申请报告:公司董事长或分公司负责人签署的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加盖公章);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 公司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4、 公司章程及设立分公司的文件、董事会决议(全体董事签名)或股东会决议;

  5、 分公司负责人照片(四张)、身份证原件及户籍证明、个人简历(一份)、暂住证、待业证原件;

  6、雇工名单(18--24岁男性兵役状况证明、30岁以下学历证明等);

  7、场地使用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协议,有的工商局要现场踏勘);房屋租赁合同、协议期限必须一年以上(附产权证复印件);

  8、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9、其他(如健康证、务工证等);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的,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1、 登记机关所发的全套登记表格及其他材料。

  三、 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办理企业法人代码证书。

  四、 凭《营业执照》和《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开设银行帐户。

  五、 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申领发票。

  凭开办公司(总公司)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国税、地税)、分公司《营业执照》、《企业法人代码证书》、银行开户证明、财务人员相关资质证明等。

  六、 统计证。

  七、 社保账户等。

  流程的确非常麻烦,还有个办法就是异地注册办事处(对经营上有点影响),但简便多了,而且只需要在工商局或外经委办理就可以了。

  异地注册分公司流程

  分公司注册资料

  分公司开业(设立)登记

  (一)分公司的登记事项: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

  (二)分公司设立登记

  1.分公司设立登记,如分公司的名称中不单独使用字号,可不履行名称预先登记程序;单独使用字号,应履行名称预先登记程序。

  2.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自公司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并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表式(1))

  (2)公司章程以及由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营业场所证明;(表式(3))

  (4)指定(委托)证明;(表式(4))

  (5)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3.设立分公司,应当填写如下表式:

  (1)《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分公司负责人履历表》;

  (3)《分公司营业场所证明》;

  (4) 《指定(委托)书》。

  《指定(委托)书》 填表须知(适用分公司设立登记)

  公司、企业合理避税的八条建议

  合法避税是指在尊重税法、依法纳税的前提下,纳税人采取适当的手段对纳税义务的规避,減少税务上的支出。合理避税并不是逃税漏税,它是正常的合法活动。合理避税也不仅仅是财务部门的事,还需要市场、商务等各个部门的合作,从合同签订、款项收付等各个方面入手。 企业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法达到合理避税的效果:

  1、换成“洋”企业。我国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税收倾斜政策,因此由内资企业向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等经营模式过渡,不失为一种获取享受更多减税、免税或缓税的好办法。

  2、注册到“宝地”。 凡是在经济特区、沿海经济开发区、经济特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在城市的老市区以及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产业区、保税区设立的生产、经营、服务型企业和从事高新技术开发的企业,都可享受较大程度的税收优惠。中小企业在选择投资地点时,可以有目的地选择以上特定区域从事投资和生产经营,从而享有更多的税收优惠。

  3、进入特殊行业。比如对服务业的免税规定: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养育服务,免缴营业税;婚姻介绍、殡葬服务,免缴营业税;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免缴营业税;安置“四残人员”占企业生产人员35%以上的民政福利企业,其经营属于营业税"服务业"税目范围内(广告业除外)的业务,免缴营业税;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免缴营业税。

  4、做管理费用文章。企业可提高坏帐准备的提取比率,坏帐准备金是要进管理费用的,这样就减少了当年的利润,就可以少交所得税。企业可以尽量缩短折旧年限,这样折旧金额增加,利润减少,所得税少交。另外,采用的折旧方法不同,计提的折旧额相差很大,最终也会影响到所得税额。

  5、用而不“费”。中小企业私营业主应考虑到如何对经营中所耗水、电、燃料费等进行分摊,家人生活费用、交通费用及各类杂支是否列入产品成本。

  6、合理提高职工福利。中小企业私营业主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考虑在不超过计税工资的范畴内适当提高员工工资,为员工办理医疗保险,建立职工养老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职工教育基金等统筹基金,进行企业财产保险和运输保险等等。这些费用可以在成本中列支,同时也能够帮助私营业主调动员工积极性,减少税负,降低经营风险和福利负担。

  7、从销售下手。选择不同的销售结算方式,推迟收入确认的时间。企业应当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尽可能的延迟收入确认的时间。由于货币的时间价值,延迟纳税会给企业带来意想不到的节税效果。

  8、选择设立子公司和分公司的税收衡量

  子公司与分公司是现代大公司企业经营组织的重要形式。一家公司为什么安排它的某些附属单位作为子公司,而另一些附属单位又作为分公司?这恐怕最主要要从税收筹划的角度来分析,因为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条件下,一切合法的有利于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措施均是企业考虑的重点,而选择有利于纳税优惠的组织形式,正是达到这一目标的重要途径之一。

  世界各国(包括我国)对子公司和分公司在税收待遇等方面有着许多不同的规定,这就为企业或跨国公司设立附属企业的组织形式提供了选择空间。一般来说,设立子公司有如下好处:

  ①在东道国同样只负有有限的债务责任(有时需要母公司担保);

  ②子公司向母公司报告企业成果只限于生产经营活动方面,而分公司则要向总公司报告全面情况;

  ③子公司是独立法人,其所得税计征独立进行。子公司可享受东道国给其居民公司提供的包括免税期在内的税收优惠待遇,而分公司由于是作为企业的组成部分之一派住国外,东道国大多不愿为其提供更多的优惠;

  ④东道国运用税率低于居住国时,子公司的累积利润可得到递延纳税的好处;

  ⑤子公司利润汇回母公司要比分公司灵活的多,这等于母公司的投资所得、资本利得可以持留在子公司,或者可经选择税负较轻的时候汇回,得到额外的税收利益。

  ⑥许多国家对子公司向母公司支付的股息规定减征或免征预提税。

  对设立分公司规定的好处一般有:

  ①分公司一般便于经营,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也比较简单;

  ②分公司承担成本费用可能要比子公司节省;

  ③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就流转税在所在地缴纳,利润由总公司合并纳税。在经营初期,分公司往往出现亏损,但其亏损可以冲抵总公司的利润,减轻税收负担;

  ④分公司交付给总公司的利润通常不必缴纳预提税;

  ⑤分公司与总公司之间的资本转移,因不涉及所有权变动,不必负担税收。

  上述可见,子公司和分公司的税收利益存在着较大差异,公司企业在选择组织形式时应细心比较、统筹考虑、正确筹划。但总体上看两种组织形式最重要的区别在于: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实体,在设立国被视为居民纳税人,通常要承担与该国其它公司一样的全面纳税义务。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实体,在设立分公司的所在国被视为非居民纳税人,只承担有限的纳税义务。分公司发生的利润与亏损要与总公司合并计算,即“合并报表”。我国税法也规定,公司的下属分支机构缴纳所得都有两种形式:一是独立申报纳税;一是合并到总公司汇总纳税。而采用哪种形式缴税则取决于公司下属分支机构的性质——是否为企业所得税独立的纳税义务人。

  这里必须指出,境外分公司与总公司利润合并计算,所影响的是居住国的税收负担,至于作为分公司所在的东道国,往往照样要对归属于分公司本身的收入课税,这就是实行所谓收入来源税收管辖权。而设立在境内分公司则不存在这个问题,对这一点企业在税收筹划时应加以关注。

  公司企业在设立下属分支机构时,应采取哪一种最有利的经营组织形式,可以获得较多的税收利益呢?

  开办初期,下属企业可能发生亏损,设立分公司,因与总公司“合并报表”冲减总公司的利润后,可以减少应税所得,少缴所得税。而设立子公司就得不到这一项好处。但如果下属企业在开设的不长时间内就可能盈利,或能很快扭亏为盈,那么设立子公司就比较适宜,可以得到作为独立法人经营便利之处,还可以享受未分配利润递延纳税的好处。除了在开办初期要对下属企业的组织形式精心选择外,在企业的经营、运作过程中,随着整个集团或下属企业的业务发展,盈亏情况的变化,总公司仍有必要通过资产的转移、兼并等方式,对下属分支机构进行调整,以获得更多的税收利益。设立分公司还是通过控股形式组建子公司,在纳税规定上就有很大不同。由于分公司不是一个独立法人,它实现的盈亏要同总公司合并计算纳税,而子公司是一个独立法人,母、子公司应分别纳税,而且子公司只有在税后利润中才能对股东占有的股份进行股利分配。一般说来,如果组建的公司一开始就可盈利,设立子公司就更为有利。在子公司盈利的情况下,可享受到当地政府提供的各种税收优惠和其他经营优惠。如果组建的公司在经营初期发生亏损,那么组建分公司就更为有利,可减轻总公司的税收负担。

  以上就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提供的“异地成立分公司手续”,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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