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变更地址需要什么手续
公司变更地址需要什么手续
现在的公司做变更需要什么手续呢?如何办理公司的地址变更?学习啦小编把整理好的公司变更地址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
有限公司变更地址需要的时间
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第二步: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第三步:在1个工作日内(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公司地址变更所需资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新住所使用证明 ( 产权证或房屋出租许可证复印件;租赁住所的同时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 ;
3、股东会决议及章程修正案或董事签字;
①决议事项;
②修改章程相关条款;
③股东盖章、签字 ( 自然人 ) ;
4、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5、加盖公司印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跨登记管辖地迁移住所的步骤:
(1)、申请人向拟迁入地的登记机关提交变更材料,拟迁入地的登记机关初审合格后出具《企业迁移通知书》;
(2)、企业将《企业迁移通知书》交到迁出地登记机关;迁出地登记机关将登记档案采用挂号邮递方式邮至迁入地登记机关;
(3)、企业到迁入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领取新的《营业执照》。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章程修改的 ( 住所、经营范围除外 ),应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的修正案一式两份;
7、税务跨管辖地迁移的,需到原税务管辖办理迁出手续;
公司地址变更手续流程
一、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以下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3、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它文件;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4、变更经营范围中涉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前置审批事项,应当提交其相应的审批文件。
申请变更登记流程:
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当地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服务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即应受理并开具《受理通知书》 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在5个工作日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在承诺期限日,申请人可以凭《受理通知书》到发照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核准变更(备案)登记通知书
二、办理机构代码证准备材料
材料:批准成立机关或事业单位的文件复印件 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复印件;或批准成立外地驻蓉机构的文件和登记证复印件;其它证明组织机构合法地位的文件复印件。(以上证件均为正本复印件,A4大小) 》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单位公章 》经办人的身份证
办理机构代码流程
申请人持申报材料向当地政务服务中心质监窗口提出申请,由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后发放相应表格让申请人填写 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人的材料和表格进行复审,无误后受理业务,并做相应的录入、扫描和数据上传工作,由市代码办审验后赋码 申请人在质监窗口校对组织机构代码信息校对表,校对完成后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变更手续和新办手续差不多,因为行政管理区域已经发生改变 若你的办公地址与你公司的注册地址不符合,肯定会受到有关部门查处,那属于无证经营
三、办理地税所需材料
材料: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及工商登记表或其他核准执业登记表复印件 》有关机关、部门批准设立的文件 》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法人代表和董事会成员 》法人代表(负责人)或业主居民身份证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住所或经营场所证明 》委托代理协议书复印件 》属于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 还应包括需要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
办理地税流程
在X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X地政务服务中心地税窗口提出办理地方税务登记申请,经受理人员审核并填写《成都市地方税务登记表》;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 纳税人应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 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在3个工作日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在承诺期限日,申请人到发照领取《税务登记证》
公司可变更的内容
1、公司名称的变更。公司变更名称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2、注册资本的变更。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应当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3、公司经营范围的变更。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自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4、法定代表人的变更。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5、住所的变更。公司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公司变更住所跨公司登记机关辖区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向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受理的,由原公司登记机关将公司登记档案移送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
6、公司类型的变更。公司变更类型的,应当按照拟变更的公司类型的设立条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有关文件。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反之亦然。
公司的相关登记
1、公司分立、合并的登记。因合并、分立而存续的公司,其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因合并、分立而解散的公司,应当申请注销登记;因合并、分立而新设立的公司,应当申请设立登记。公司合并、分立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登记,提交合并协议和合并、分立决议或者决定以及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合并、分立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2、公司的登记。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公司应当自分公司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备案。
3、公司被撤销、依法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该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公司登记机关准予注销登记后,应当收缴分公司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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