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分公司如何办理注销
2016年分公司如何办理注销
今年办理分公司注销的朋友挺多的,分公司现如今如何进行注销呢?分公司注销需要怎么做?小编为你带来了“分公司注销”的相关知识,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公司同意注销分公司的有关文件;
4、分公司的《营业执照》;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文件。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均应由公司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
*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在提交复印件的同时应出示原件。
分公司注销的具体流程
1.注销登记在所属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如在于洪区登记的,请到于洪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大厅的工商登记窗口办理。首先持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到工商登记窗口进行注销登记的相关事项咨询,领取《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2.准备注销登记的相关材料。因为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注销登记材料应由所属公司做出决定并签署准备出具相关材料。材料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3.材料准备完成后,向工商登记机关提交,在提交材料齐全、合法、有效的前提下,注销登记2个工作日内完成。
4.注销登记不收取任何费用。
5.分公司注销登记经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后,公司应持《分公司注销登记核准通知书》到公司登记机关进行分公司撤销备案。同时,也要到技术监督局注销企业代码证。
总公司注销程序
(1)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领取);
(2)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
(3)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定公司注销的决议;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单位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董事签字。
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出资人决定注销的文件。
法院宣告公司破产或行政机关依法责令公司关闭的提交法院的裁定文件或行政机关的决定。
(4)公司清算组织成立文件: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关于组织公司清算组织的决议;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单位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董事签字。
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出资人关于组织公司清算组织的文件。
法院宣告公司破产或行政机关依法责令公司关闭的,提交法院或者行政机关关于组织公司清算组织的文件。
(5)经确认的清算报告: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会关于确认公司清算报告的决议;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单位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董事签字。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出资人关于确认公司清算报告的文件。法院宣告公司破产或行政机关依法责令公司关闭的提交法院或者行政机关确认公司清算报告的文件。
(6)开户银行的销户证明。
(7)税务机关关于办理税务登记注销的受理证明。
(8)《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9)公司在报纸上刊登的三次清算公告。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除上述说明外,均应由被委托人签名并署明“经核对,本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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