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大学生创业支持政策解读
大连市大学生创业支持政策解读
大学生的创业上其实有很多的优惠政策支持的,在大连市大学生创业支持政策的具体内容是什么?自主创业的优惠政策又有哪些?小编整理了大连大学生创业政策分享给大家,一起来学习吧!
大连市大学生创业支持政策
全国政协副主席、民盟中央常务副主席陈晓光率民盟中央调研组来大连市考察“大学生创业、就业政策优化”。省政协副主席、民盟省委主委李晓安,市政协主席肖盛峰,市委、常务副市长曹爱华,市委、市委统战部部长董长海,副市长朱程清,市政协副主席田树军,民盟市委主委刘刚分别陪同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到中国(大连)创业者公共实训(孵化)基地、大连民族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心进行了实地调研,并与创新创业大学生代表、吸纳大学生就业的大型企业代表、指导创业的专家代表、高校负责人、政府负责就业的部门代表进行了座谈。在中国(大连)创业者公共实训(孵化)基地,调研组察看了创业项目专业测评系统,参观基地内正在孵化的大连金信德软件有限公司时,调研组详细了解其研发的网上信访信息管理系统的功能、安全监管、如何与国家信访管理软件实现互补等情况;在一家研发轻小入室型起重机企业,调研组具体询问了企业的产品市场投放情况、收益、发展中遇到的难题等情况。在大连民族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心,调研组看到学生研制的液压膨胀瓶刷已经投入市场,采用当时最先进的电子技术制造的电磁车已在大连森林动物园使用多年,学生自己研制驾驶的赛车在全国比赛中排名第五。调研组对该校重视学生能力培养,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为促进大学生创业、就业提供的良好环境和服务给予了充分肯定。
座谈中陈晓光说,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是国家一贯高度重视的工作,对于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民盟中央此次调研就是为了能够向党中央、国务院就大学生创业、就业政策优化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大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大学生创业、就业工作,注重合理配置并开发利用好高校毕业生资源,不断健全就业扶持政策,完善就业服务制度,在实现创新教育与创业实践基地的相互融合等方面的经验和做法值得推广和借鉴。希望大连今后能进一步在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切实提升就业能力、有效解决创业融资问题等方面,加强研究和探索,推动大学生创业、就业工作再上新台阶。此次在大连调研期间,参与座谈的各方面代表都发表了有见地的意见和建议,调研组将认真归纳整理,积极吸纳到调研报告中。
大连市大学生自主创业优惠政策
为了促进经济发展,确保社会稳定,解决就业,改良民生,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和促进就业、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昨天上午,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环抱就业类税收优惠政策和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有关内容,回答了市民的提问。
残疾人创业就业有何优惠?
残疾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应用费所得,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批后,遵照顾纳税额减征50%个人所得税。对残疾人员取得的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由主管税务机关按年依照下列标准审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万元的,免征个人所得税;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万元不超过5万元的,遵照全年应纳税额减征50%的个人所得税。
大学生自主创业有何优惠?
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导费附加、地方教导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有网友提出,持同一《就业失业登记证》开办多个经营项目怎样免税?节目嘉宾表示,对失业人员持同一《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注明 “自主创业税收政策”)开办多个有营业执照的经营项目,如连锁经营门店或门市部的,该持证人员只能选择其中一个营业执照的经营项目申请减免税,其他具有营业执照的经营项目不得重复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小微企业税收有何优惠政策?
对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按期纳税的,月营业额未达到20000元,免征营业税;自2013年8月1日起,对营业税纳税人中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营业税;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对月营业额2万元至3万元的营业税纳税人,免征营业税;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对本市纳税确有艰苦的小微型企业减半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应用税;自2014年1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杭州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
一、实施工商注册优惠政策
(一)开通工商注册绿色通道。在市工商局和各城区工商分局注册大厅设立大学生创业注册登记专用窗口,提供一站式服务;在各工商所办事窗口安排专人负责大学生创业注册登记事项。
(二)实行工商注册免收费。对大学生自主创业从事个体经营的,工商部门免收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大学生自主创业成立企业的,工商部门免收登记类、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大学生自主创业成立的企业,除法律、行政法规和依法设立的行政许可另有规定外,企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一律降低为3万元;鼓励大学生以知识产权、实物、科技成果等可评估资产作价出资;允许大学生自主创业企业以股权出质融资。
(四)放宽经营场所限制。允许大学生租用、使用高校范围内的相应场地作为经营场所进行注册登记。
二、加大创业资助力度
(一)优化创业资助政策。完善杭州市高校毕业生创业资助资金实施办法,对大学生在校接受孵化并在杭落地转化的创业项目,可参照享受资助政策。大学生创业项目申请无偿创业资助的,经评审可给予20万元以内的资助。同时,简化创业资助资金拨付流程,首期拨付70%,其余部分在首期资助资金通过考核或审计后再予拨付。区级配套资助资金应在市创业资助资金文件下达后1个月内到位。
(二)实行房租补贴。新办的大学生自主创业企业入驻市级大学生创业园的,两年内由创业园所在地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为其提供50平方米以内的免费经营场地;在创业园外租赁房屋用于创业的,两年内由纳税地财政给予房租补贴,补贴标准为第一年补贴1元/平方米?天、第二年补贴0.5元/平方米?天(实际租用面积超过100平方米的,按100平方米计算;房租补贴超过实际租房费用的,按实际租房费用补贴)。
(三)实施会展补贴。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企业参加各类会展,对参加市政府(或经市政府批准)举办或组织参加的各类国内外会展,经企业纳税地政府部门认可后,由纳税地财政按展位费的50%给予补贴。对单家企业每年最多补贴3万元,可连续补贴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