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毕业生创业政策
青岛毕业生创业政策
新政将鼓励全民创业,增加城乡居民收入。通过推动全民创业,将有效提高劳动者经营性收入,同时通过创业带动就业,劳动者工资性收入也将同步提高。青岛政府同时也推出了青岛毕业生创业政策
1政府 补贴项目可分别申请
新政调整了业务经办流程和资金拨付方式,相比以前新政策打破了一些政策的壁垒。比如,原政策规定,享受过社保补贴等就业类补贴的,有的不能再享受创业补贴、小额担保贷款等创业类补贴。而新政明确规定,对创业补贴、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用人单位吸纳就业补贴、灵活就业社保补贴、职业介绍补贴、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补贴等补贴项目,符合条件的,可分别申请享受。
2 大学生创业补贴最高1.5万元
新政策规定,高校毕业生、本市城乡失业人员和返乡农民工3类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的,可享受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首次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小微企业,可享受1万元一次性小微企业创业补贴。根据规定,符合一次性创业补贴、一次性小微企业创业补贴申领条件的,可按规定分别享受,即最高可享受1.5万元创业补贴。
3 小额担保贷款最高300万
按照原政策规定,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未就业军队退役人员、残疾人、随军家属、失地农民、返乡农民工,以及符合条件的家庭服务机构创办者,在青岛行政区域内从事个体经营的,可申请最高15万元小额担保贷款;创办企业的,可申请最高45万元小额担保贷款 ;从事微利项目的,给予全额贴息。新政对此项政策进行了调整:一是将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开办“网店”的创业者纳入小额担保贷款范围,符合条件的可按以上标准申请贷款。二是对还款及时、无不良信贷记录的,允许二次小额担保贷款,但不再给予贴息。三是对符合条件的创业者,由原来的“到户籍地申请小额担保贷款”,调整为“到工商注册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
另外,对经认定的小企业,符合条件的可申请最高300万元的小企业小额担保贷款;对科技型小微企业新招收高校毕业生达到规定比例的,也可申请最高3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对符合条件的小企业、科技型小微企业,按照同期限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
4 多种补贴受益范围扩大
新政在就业创业补贴范围进一步扩大:
一是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申领主体扩大,由原来的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创办的企业,扩大到各类创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或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开办网店者。对创造岗位招用符合条件的人员,按照每个岗位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二是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扩大到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对各类用人单位招用本市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以及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和每人每月200元的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标准目前为每人每月598元,并随着社保缴费基数调整而增长。
三是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扩大到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对就业困难人员以及毕业1年内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符合条件的,按照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给予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四是职业介绍补贴扩大到有转移就业要求的农村劳动者。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免费介绍派遣期内高校毕业生、本市失业人员和有转移就业要求的农村劳动者,到本市用人单位就业的,按照每人300元的标准给予职业介绍补贴。
5 失地农民培训可享补贴
新政规定,实施失地农民职业培训岗位补贴政策,对市级重点建设项目造成的失地农民中有培训愿望的,全部纳入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组织开展职业培训。对培训合格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技能证书的,除按现行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和技能鉴定补贴外,再按照本市就业技能培训同工种同级别补贴标准最高 30% 的比例,给予失地农民培训岗位补贴。
6 实施定向(订单)培训奖补
对职业培训联盟的定点培训机构与企业,以及本市定点培训机构与重点建设项目单位签订定向(订单)培训协议,组织开展就业技能培训,符合条件的,根据培训合格后就业人数,按照每人300元的标准给予定点培训机构奖补。
7 政府鼓励建设创业孵化载体
市及区(市)通过政府投资、高校和企业建设、社会共建等多种方式建设的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创业加速器、家庭服务就业创业广场、灵活务工市场等各类就业创业载体,达到认定标准的给予奖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