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大学生创业政策(3)
云南省大学生创业政策
四、创业场租补贴
1、对象范围:对在云南省内高校就读的毕业学年或毕业1年内、在我省创业的大学生个人,未享受大学生创业园区孵化的经营实体。
2、补贴标准: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场租补贴。
3、申报流程:按照审请受理、资格审查、初审、复审、公示等程序进行。
(1)项目申请人向工商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
(2)资格审查和初审: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开展实地调查。
(3)复审和公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组织专家对扶持项目竞争力、创新性、可塑性等进行综合评审,选定扶持项目并确定资助金额,由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公示。
(4)复核确认: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各州(市)上报的创业扶持项目审核确认。
(5)资金拨付。省财政厅确认后拨付资金。
4、申报材料:项目申请人的身份证、学历证;创业项目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或民办非企业法人证明、经营场地证明(经营场地租赁合同或协议、自有住房房产证明等);《云岭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申请审批表》。
5、申报时间:当年6月底前。
五、创业网店补贴
1、扶持对象:对在云南省内高校就读的毕业学年或2014年后毕业、在我省创业的大学生个人或团队。
2、扶持要求: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上开展电子商务的经营形式(其所依托的电子商务网络平台企业应在商务部门公示的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名单之内),持续经营半年以上,且月收入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无违法违规交易行为。
3、扶持标准:经认定后,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网店补贴。
4、项目申报流程:按照申请受理、资格审查、初审、复审、公示等程序进行。
5、申报材料:
(1)项目申请人的身份证、学历证;创业项目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或民办非企业法人证明、经营场地证明(经营场地租赁合同或协议、自有住房房产证明等);《云岭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申请审批表》。
(2)学生创业网店补贴还需提供:申报前6个月的支付平台交易明细、收入证明、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若项目申请者未办理工商注册,需提供创业项目“网店”网址注册材料、网店登记注册网页截图等相关材料。
6、注意事项
(1)网店所依托的电子商务网络平台企业应在商务部门公示的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名单之内。
(2)持续经营半年以上,且月收入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无违法违规交易行为。
(3)符合条件的创业个人或团队可申报1个创业扶持项目。(4)扶持项目不得重复享受。
7、申报时间:当年6月底前,2014年为10月底前。
六、贷免扶补一次性创业补贴
1、申请条件:对享受“贷免扶补”政策首次创业成功并稳定1年以上的创业者。
2、补贴标准:大学毕业生首次创业带动我省3至5人(含5人)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带动我省6人以上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3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3、申请流程:创业人员于每季度终了后10个工作日内将申请材料交工商登记所在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由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受理后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予以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后,经财政部门复核后,在3个工作日内报上级人力资源和财政部门进行审核。
4、个人申报材料。需提交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书、《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聘用人员的劳动合同,云南省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