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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失业人员做创业最新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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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失业人员做创业最新优惠政策

  北京的失业人员做创业现在也是有创业优惠政策的,那么这失业人员最新创业政策是什么呢?小编为你带来了“北京失业人员创业政策”的相关知识,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北京市关于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再就业有什么税收优惠政策

  国家对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给予了一系列税收扶持政策,为扩大就业,鼓励以创业带动就业,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政策,经市政府批准,我市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失业登记证》现已更名为《就业创业证》,已发放的《就业失业登记证》继续有效)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符合条件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按照财税〔2014〕39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在年度减免税限额内,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实际经营期不足一年的,应当以实际月份换算其减免税限额。换算公式为:减免税限额=年度减免税限额÷12×实际经营月数。

  纳税人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小于减免税限额的,以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税额为限;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大于减免税限额的,以减免税限额为限。

  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且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5200元。具体减免税顺序及额度计算规定为:

  1.纳税人按本单位吸纳人数和签订的劳动合同时间核定本单位减免税总额,在减免税总额内每月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纳税人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小于核定减免税总额的,以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为限;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大于核定减免税总额的,以核定减免税总额为限。

  纳税年度终了,如果纳税人实际减免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小于核定的减免税总额,纳税人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以差额部分扣减企业所得税。当年扣减不足的,不再结转以后年度扣减。

  减免税总额=∑每名失业人员本年度在本企业工作月份÷12×定额

  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吸纳失业人员的次月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2.第二年及以后年度当年新招用人员、原招用人员及其工作时间按上述程序和办法执行。每名失业人员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财税〔2014〕39号文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纳税人需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税收优惠政策在2016年12月31日未享受满3年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

  相关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39号)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民政部关于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民政部公告2014年第34号)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北京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京财税[2014]1763号)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民政部关于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问题的补充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民政部公告2015年第12号)

  北京创业有哪些优惠政策?

  1、留学人员来京创业、工作,不受出国前户籍所在地限制,可长期居留或短期工作,来去自由。对在中关村科技园区创业并符合园区发展需要的回国留学人员,可按北京有关规定办理“工作寄住证”或常住户口,不受进京指标限制。此外,留学人员在子女入学、购房等方面享受北京市市民待遇。

  2、设立“北京市留学人员创业奖”和“归国留学人员创业专项资金”,奖励在首都经济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留学人员。

  3.京籍应届生创业免公司注册费

  详细:应届大学生办公司免注册费。市工商局推出30条促进经济增长、支持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京籍应届毕业生可利用住宅作为经营场所登记注册。

  4.京籍应届生创业可住宅经商

  详细:根据新政策,对北京籍应届高校毕业生开办文化经纪、动漫制作等文化创意产业及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等科技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可以注册在区县政府确定的集中办公区,也可以利用住宅作为住所(经营场所)进行登记注册。其中在居民住宅楼内设立企业的,应当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的有关规定予以办理。

  5.北京小额贷款额度提高

  详细:大学生创业,第一次贷款额度由5万元提高到8万元,再次贷款额度由5万元提高到10万元。

  6.反担保优惠措施

  详细:大学生创业,贷款反担保比例由30%下调到20%,继续实施小额担保贷款信用社区制度,凡在城乡信用社区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免除反担保。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3月23日宣布,北京将加大对创业的支持力度,从4月1日起,提高小额担保贷款的担保额度,合伙创办小企业最高可申请50万元。

  据介绍,新政策规定,对于北京市城镇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复员转业军人开办个体工商户的担保额度由原来不超过5万元提高到8万元。以上人员自主、合伙创办小企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贷款担保额提高到人均不超过8万元,最高50万元。

  另外,新政策规定,对当年新招用北京市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和复员转业军人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以上,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由小额贷款担保基金为其提供贷款担保,担保额根据实际招用人数合理确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此外,创业培训补贴标准也由原来的每人1329元提高到每人2400元。

  据悉,北京市已经扩大了小额贷款基金规模,小额贷款市级担保基金由5000万元增加至1亿元,专项用于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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