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创新创业扶持优惠政策
苏州创新创业扶持优惠政策
现在在苏州做创业有什么创新创业的优惠政策呢?最新的创业优惠政策有哪些内容?小编为你带来了“苏州创业扶持政策”的知识,欢迎阅读!
全国各省创新创业扶植政策汇总
福建省完善办法提高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用房补助标准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12〕198号),积极推动福建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与提升,福建省在对原有《福建省科技企业孵化器新增孵化用房补助办法(暂行)》(闽科计〔2013〕7号)实施情况进行调研的基础上,经福建省政府同意决定对有关补助标准进行调整。
《办法》重点补助对象为新建孵化器用房和改扩建孵化器用房,已经享受补助的孵化面积,不得重复申请补助。
新建孵化器用房是指按照国家和福建省有关孵化器管理规定新建和已建的孵化机构(下同),在2013年1月1日以后竣工验收的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孵化用房。申报补助时孵化机构已开展孵化服务,入驻10家以上符合国家和福建省有关孵化器管理规定条件的在孵企业(下同)。
改扩建孵化器用房是指新建和已建孵化机构在2013年1月1日以后,将自有或租赁(租期6年以上)建筑物通过改造扩建,建设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孵化用房。
孵化用房必须占孵化器总面积的75%以上;单一在孵企业占用的孵化场地面积(包括办公及生产用房等面积之和),一般不大于1000平方米(从事航空航天等特殊领域的在孵企业,一般不大于3000平方米)。
新办法提高了补助标准,新建孵化器用房按10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补助100万元;改建、扩建的孵化器用房按5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补助50万元。所需补助资金由省(计划单列市)、市两级财政按60%和40%分担。
补助小微企业广东推“29条”促进就业创业
今年广东中小微企业每新招一名应届毕业生,将获1000元一次性补贴;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将享有每人最高1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等政策支持。日前,广东结合当前毕业生就业的新形势、新问题,创新提出29条具体的政策措施,加快促进高校毕业生解决就业问题。
根据“29条”,广东将继续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的补贴力度。除享有原来税费减免外,中小微企业每新招用一名应届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将获得1000元的一次性补贴。属于小微型企业的,还享有1年期限的社保补贴。
吉林省出台11条政策措施鼓励高校毕业生创业
“城乡低保家庭毕业年度内的高校毕业生,将得到一次性求职补贴1500元;对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和残疾高校毕业生实施重点帮扶;到省内乡镇以下基层单位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3年以上,实施相应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6月,吉林省创新出台鼓励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十一条政策措施,政策力度大、含金量高,全力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
今年,吉林省将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毕业学年(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普遍进行创业培训,并按规定落实培训补贴。对进入各级政府主管部门认定的创业孵化园(基地)进行孵化的高校毕业生,创业实体,在场租费、采暖费、水电费等方面可使用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资金给予适当补助。
鼓励中小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吸纳离校未就业且进行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工作满1年以上,并参加社会保险的,按每人3000元的标准,一次性给予用人单位岗位培训补贴。企业吸纳“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残疾高校毕业生等,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工作满1年以上,并参加社会保险的,按每人5000元的标准,一次性给予用人单位岗位培训补贴。
今年新疆企业减负:以扶助小微企业为重点
为了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的部署,新疆自治区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6月下发《关于做好2014年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的通知》,结合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安排,深入开展减轻企业负担工作。
今年企业减负的总体思路是,按照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的要求,围绕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的中心任务,以扶助小微企业为重点,突出改革创新,突出协调配合,突出长效机制,在涉企收费清单管理、企业负担调查评价、惠企政策宣传培训、减负体制机制建设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推动涉企行政事项的公开透明,切实在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营造良好环境上取得实效。
此外,《关于做好2014年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的通知》明确四项重点工作,一、通过推行清单管理制度,促进涉企收费等行政事项的公开透明,推动完善权力制约监督体系;二、完善调查评价工作,建立负担问题反馈机制,通过完善企业负担调查评价工作,建立发现问题、反映问题、解决问题的工作机制;三、加强政策宣传评估,推动惠企政策落到实处,通过宣传培训评估工作,使更多企业了解和享受国家惠企政策和减负措施;四、完善制度建设,建立减负工作长效机制。
海南: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可享补贴
海南省商务厅、省财政厅6月就海南省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下称“中小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发出通知。明确参加境外展览会按70%支持展位费,每个标准展位支持不超过5万元,每个项目支持不超过3个展位。境外自主办展项目按70%支持场地租赁费和搭建费,支持的搭建费不超过场地费的20%,总支持额度不超过70万元。
海南省要求申报“中小资金”企业上年度海关统计进出口额在4500万美元以下,且不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补贴资金重点支持对象为:生产型进出口企业;上年度出口额达到200万美元以上或进出口额达到5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在资金安排上,重点支持对象优先于一般企业;有进出口业绩的企业优先于没有业绩的企业。鼓励类项目包括境外展览会项目、认证类项目、境外专利申请项目、境外商标注册项目,支持标准原则上按实际发生费用的70%给予支持,不设项目数量限制。
控制类项目补贴,境外路牌广告和报刊广告项目,按实际发生费用的70%支持,每个项目支持额度不超过3万元。一般企业当年度限报1个项目,重点企业当年度限报3个项目。国际市场宣传推介项目,宣传册和宣传光盘(视频)翻译制作项目按实际发生费用的70%支持,每个项目支持额度不超过3万元。
境外市场考察项目,按国际间交通费和国家统一标准的生活补贴的70%支持,每个项目最多支持2人、3个国家。2人考察三个国家最高支持额度不超过4万元;2人考察两个国家或一个国家最高支持额度不超过3万元;1人考察的不超过2万元。一般企业每年申报3个,重点企业不限制申报项目数。
电子商务项目中,网站建设项目按实际发生费用的70%支持,每家企业仅支持1次,支持额度不超过3万元。
苏州30名创新创业者获政策金融扶持
“适应和引领江苏经济发展的新常态,发现创新创业人才、发掘优秀创业项目,整合创新创业资源”;近日,由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指导,省经信委主办,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和太湖金谷承办的“江苏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在苏州高新区的“太湖金谷”举行。大赛产生的30名优秀创新创业者,将给予他们在政策、项目申报等方面的扶持帮助,以助推全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此次大赛通过前期企业申报、各地推荐、专家评审等环节,从全省200多家企业中甄选出51位创新创业业绩突出选手进行现场决赛。来自金融、创投、传媒、政府、高校、企业等方面的9位专家组成评审团,对参赛选手展示创业能力、创业业绩,以及创新创业项目的亮点优势、市场前景、融资能力、运营能力和现场答辩表现给予打分评选。
“此次参赛企业均具备产业新、创新强的特点,且绝大多数参赛者所在企业的产业领域是新兴产业,涉及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和新医药、节能环保、物联网等战略性新兴产业,90%以上的企业或选手拥有专利,更不乏‘互联网+’的优秀代表。”专家评审团相关负责人表示。
经过两天紧张激烈的角逐,大赛共产生了30名优秀创新创业选手。其中,苏州北导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苏州林奈新能源有限公司、无锡路大在线科技有限公司的创新创业项目获一等奖;另有5名二等奖,8名三等奖,14名优胜奖。同时,还评选出10家优秀组织奖单位。省经信委对本次获奖单位进行了专门表彰,并将给予在政策、项目申报等方面的扶持帮助。苏高新创投集团、江苏银行还分别与获奖企业签订股权投资意向书和授信协议。
作为此次大赛承办单位的“太湖金谷”,由苏州高新区管委会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签约共建,去年10月正式揭牌,是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在国内首家委托服务机构。“太湖金谷”定位于公益性目标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新型金融服务平台,旨在为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和拟挂牌企业提供路演、培训以及其他金融创新服务。
颁奖仪式上,苏州高新区管委会还举办了“苏州高新区中小企业服务联盟”成立揭牌仪式,“太湖金谷”分别与省内各地经信委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以助推省内中小企业对接“新三板”资本市场,加快创新创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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