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邢台农民工回乡创业优惠政策
邢台的农民工做创业现在有什么是可以享受的创业优惠政策呢?农民工做创业的优惠政策现在有没有出台呢?小编为你带来了“农民工回乡创业”的相关知识,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邢台市出台政策鼓励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
近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我市出台《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从落实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落实定向减税政策等7个方面,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 根据《实施意见》,我市将落实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进一步简化创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全面推行“三证合一”。落实定向减税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等返乡创业人员,依法落实减征企业所得税、免征增值税等税费减免政策,并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推行“零收费”,为创办小微企业减费降负。 对有创业要求、具备一定创业条件但缺乏创业资金的农民工等返乡创业人员,我市还将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提供最高额度1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在贷款基础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的,由财政给予贴息。 对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办的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我市将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从事灵活就业的农民工等人员,也将给予一定的社会保险补贴。经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同等享受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此外,我市还将大力发展创业担保贷款,落实财政贴息政策;并将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人员纳入城镇住房保障和农村危房改造范围,进一步完善方便返乡创业人员子女入学和转入转出制度,为返乡创业就业人员提供住房保障和教育保障。
返乡农民工创业无息贷款优惠政策
农民工创业优惠政策
农民工创业,政府首先在场地上给予支持。对场地内的房租、水电费、物管等给予一定减免。其次,降低门槛。在农民工及大学生自己创业正式注册前,申领《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证书》即可从事经营活动;大学生创业注册资本可以“零首付”;在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情况下,居民自住楼可以作为注册地址。第三,政府在资金上也给予很大帮助。政府通过建立小额担保机构,对自主创业者提供小额担保贷款,一般在5万元左右,根据人数和项目具体情况,最高额度一般在50万元左右,并且为全额贴息;对于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额度为200万元以内,贴息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当地财政各负担一半。此外,全市所有的区、街道、社区还建立了创业服务平台,提供创业培训与咨询。
农民工创业无息贷款申请条件
从2009年开始,返乡创业的农民从事个体经营的可以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
2、有固定的经营场地和一定的自有资本金;
3、从事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4、自筹资金不低于项目所需资金的40%;
5、无不良纪录,信用良好;
6、应通过创业培训,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
贷款人持乡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出具的返乡创业证明、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等资料到桂东县小额贷款担保中心申请,对从事微利项目的,根据规模大小,可以发放5万元以内的贷款,由中央财政据实全额贴息。
农民工创业难的四个方面
一是部分银行对农民工创业信心不足
农民工创业贷款难,归根结底是银行对农民工创业没有信心。返乡农民工创业搞的大多是种植、养殖业,与市场不能有效接轨,是“二级市场”,弄不好投资就“打水漂”了,因此银行信心不足。
二是缺少有效的抵押物,加重贷款难度
金融机构在贷款评估、抵押等程序上设置门槛较高。农民工仅有几万元的启动资金,根本无法用来抵押,一些银行名义上的小额贷款,成了被农民工戏称为好看却“摘不到的桃子”。
三是申请小额贷款的流程复杂
据了解,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有固定的经营场地和一定的自有资本金;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具备还贷能力;无不良记录,信用良好,具有当地居民常住户口;申请小额担保贷款须有担保人,担保人必须是由县财政发放工资的在职人员等等。返乡农民工回乡创业绝大多数从事的都是种养殖业,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很少,加上申请小额贷款还需担保人,农民很难找到符合条件的担保人,再加上很多吃财政饭的人也不愿给别人担保,因此,真正能申请到小额无息担保贷款的返乡农民工极少。
四是政府优惠贷款有附加条件
如要求一定的资金和人员规模,甚至要求雇佣多少返乡农民工就业等等。这些附加条件导致返乡创业农民工不能真正享受到政府给予的优惠贷款政策。
河北农民工返乡创业最高享10万元贷款
近日,我省《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出台,大力支持农民工、大学生和退役士兵等人员返乡创业,为他们在财税政策、金融服务、社会保险等方面提供一系列的优惠政策。
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推行“零收费”
为最大限度为农民工等返乡人员创业减轻负担,激发创业热情,提高创业活力,今后将为创办小微企业减费降负。建立小微企业降费工作评估考核机制, 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推行“零收费”。其中对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等返乡创业人员,依法落实减征企业所得税、免征增值税、营业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 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税费减免政策。
提供最高额度1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针对有创业要求、具备一定创业条件但缺乏创业资金的农民工等返乡创业人员,可提供最高额度1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在贷款基础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的,由财政给予贴息。
如果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办的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从事灵活就业 的,给予一定的社会保险补贴。经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同等享受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未经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可认定为灵活就业 人员,同等享受灵活就业人员扶持政策。
发展农民工返乡创业园
鼓励各地依托现有开发区和农业产业园等各类园区、闲置土地、厂房、校舍、批发市场、楼宇、商业街和科研培训设施,整合发展一批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和孵化基地。并根据创业服务内容、工作实效和费用减免情况,给予适当的房租和物业费、水电费补贴。
同时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在全省筛选51个县(市)作为省级综合示范县,并以此为基础向全省推广,力争到2016年实现电子商务应用在我省农村全覆盖,进一步改善农村流通环境,提高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同等条件下与城镇职工享受同等社会保险
我省将继续完善返乡创业公共服务,给返乡创业农民工等人员“兜底”。做好返乡创业人员养老等社会保险的转移接续工作,同等条件下与城镇职工享受 同等社会保险待遇。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和异地就医结算办法。在教育方面将完善方便返乡创业人员子女入学和转入转出制度,加强学籍管理,为 义务教育后学习、就业等提供基础性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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