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自主创业优惠政策
毕业生做自主创业也有很多的优惠政策可以享受的,大学生自主创业优惠政策是什么呢?小编为你带来了“自主创业优惠政策”的相关知识,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大学生自主创业优惠政策
大学生自主创业优惠政策为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明确自主创业的毕业生从毕业年度起可享受三年税收减免的优惠政策。其中,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创业的,可向所在高校申领《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离校后创业的,可凭毕业证书直接向创业地县以上人社部门申请核发《就业失业登记证》,作为享受政策的凭证。
减免政策
施行时间: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时间,毕业年度内的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创业,可向所在高校申领《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
离校创业:(1)学生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毕业生凭毕业证直接向创业地县以上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县以上人社部门在对提交申请相关情况审核认定后,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相应核发《就业失业登记证》,并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2)学生享受收受政策,税收优惠政策。
在校创业
(1) 学生网上申请。注册登录教育部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按要求在网上提交《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申请。
(2) 高校网上初审。所在高校对毕业生提交的相关信息进行审核,通过后注明已审核,并在网上提交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3)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复核。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毕业生提交的相关信息进行复核并确认。
(4) 高校发放《高校毕业自主创业证》。复核通过后,由所在高校打印并发放《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相关部门和学生本人都可随时查询。
(5) 学生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 毕业生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向创业地县以上人社部门提出《就业失业登记证》认定申请,由创业地人社部门核发《就业失业登记证》,一并作为当年及后续年度享受税收扶持政策的管理凭证。
(6) 学生享受税收优惠。 内容同“离校创业”。
(7) 《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发放对象。毕业年度内在校期间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其中,高校毕业生是指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毕业的学生;毕业年度是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具体内容
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政策的具体内容是,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日照市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优惠政策
免费创业培训: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学年内和毕业5年内免费参加。
免费入驻创业平台:毕业年度和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在我市创业的,可免费入驻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孵化期两年。
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可享受不超过10万元额度的贴息贷款扶持。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按符合小额担保贷款条件的人数及额度适当扩大贷款规模,最高不超过50万元;符合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条件的小企业最高额度提高到300万元。
创业补贴:对2014年1月1日后首次创办的小微企业(含专业合作社、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吸纳带动就业10人以下的,一次性创业补贴2万元;吸纳就业10人(含10人)以上的,一次性创业补贴5万元。创业者以灵活就业方式缴纳社会保险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仍按1万元执行。对吸纳就业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每个岗位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房租水电补贴:符合一次性创业补贴条件的自主创业大学生,同时给予房租水电费补贴,房租补贴最长不超过2年,初次申请的,房租和水电费高于6000元/年的,按6000元标准拨付;房租和水电费不足6000元/年的,据实拨付。二次申请,初次申请满1年且继续经营的,可第二次申请。符合条件的,再拨付初次拨付金额的50%。
社保补贴:对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税收减免:对持《就业创业证》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型微型企业,按规定落实好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
工商登记,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三证合一”登记制,减免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生活、房租(社保)补贴:对自主创业(经工商注册登记并担任法人代表),正常经营并在日照参加各项社会保险缴费满六个月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每月由同级财政发放800元生活补贴、300元房租(社保)补贴,补贴期三年。
西安市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优惠政策
自主创业登记
■ 登记范围
西安市生源或在西安市内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可到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进行创业人员信息登记,享受各项扶持政策。
■ 创业人员可享受以下帮扶
1、毕业后三年人事档案免费托管;
2、协助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
3、享受免费创业指导、创业培训及创业实训;
4、推荐办理各类创业贷款。
工商部门优惠政策:
1、高校毕业生(含五年内往届毕业生,下同)申办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在50万元以下的(涉及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前置许可项目除外),允许零首付。鼓励高校毕业生以实物、知识产权等作价出资创办企业,知识产权可占注册资本总额的100%。
2、允许高校毕业生将符合条件的自有住房、租赁房、临时商业用房作为登记注册的住所,可实行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对提交住所、经营场所证明有困难的,可由房产管理部门、街道办、居委会、村委会以及各类经济功能区管委会出具同意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证明。
3、高校毕业生申请经营项目需经前置许可审批的,除涉及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前置许可审批项目外,可实行“先照后证”,核准经营范围时,注明“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字样。
税务部门优惠政策:
1、大中专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行业外),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2、从事个体经营的月营业额低于20000元的,免征营业税、个人所得税。
3、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相关认定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4、创办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自主创业小额贷款
■ 贷款额度:
额度不超过10万元(微利项目全额贴息)
■ 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应符合以下条件
凡在西安市内注册的高校毕业生所创办的创业项目,本人为西安市内户籍,具有一定的自有资金,且经营正常,可申请贷款。
■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一般为两年,最长不超过三年。
■ 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提交材料
1、《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六份;
2、《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人基本情况登记表》一式四份;
3、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大中专院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6、参加创业培训或SYB培训取得的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8、经营手续原件及复印件;
9、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和实施计划书。
■ 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程序
1、档案及户籍关系在市人才服务中心的,持相关材料至我中心,由我中心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
2、持经市人才服务中心审核意见等资料到市就业服务中心(建工路28A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五楼)进行核查和认定;
3、持经市就业服务中心的审核认定等资料到西安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太白北路320号华弘大厦五楼)小额贷款担保部办理担保手续;
4、持经“西投保公司”签署同意担保资料以及相关材料,经办银行办理贷款。
■ 审核时限
3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成
毕业生自主创业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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